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确立了组织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指导员工合理行事,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维护组织的利益和形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一、公司形象
1 、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 、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 、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 、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 、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 、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 、作息时间规定
1 )机关作息时间
上班时间 早 8 :30
午休12 :20——13 :00
下班时间 晚 17 :30
2 )项目部作息时间
上班时间 早 8 :30
午休12 :00——13 :00
下班时间 晚 17 :30
3 、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或打卡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托、替他人签到或打卡。
4 、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 、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 、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 )、加班费标准
公司规定加班费标准为10 元/ 小时;
2 )、加班费领取
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15 日(工资发放日)。
三、 卫生规范
1 、员工须每天清洁责任区卫生和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 、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 、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 、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 、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 、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 、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每天工作任务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 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 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 、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 、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 、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 、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 、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 、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 、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有部门经理或办公室安排修理。
五、 保密规定
1 、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 、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 、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 、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人员管理
1 、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 、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 、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 、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 、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 、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 、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 、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 、每月10 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 由管理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 、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电脑管理:
1 、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 、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 、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公司资料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6 、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 、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网络管理
1 、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 、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 、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 、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 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十、奖惩办法:
1 、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 、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 、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B 、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 、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 、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C 、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 、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 元, 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 、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 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7 、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的员工将给予300 元/ 月的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从第六年度合同期开始,本年度合同期满时一次性发放;无论何种情况,未履行满从第六年度开始签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员工将不享受此项福利补贴。
十一、 经费管理
1 、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 、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需找主管会计领取并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由主管会计负责提供、审核);主管会计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3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时须向主管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 、公司薪金发放日定为每月24 日。
十二、 出差细则
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差期限由主管经理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 、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主管经理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3 、出差费用的报销:
3 、1 )、 交通费:
a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坐飞机,费用实报实销。
b 、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 硬卧) ;特殊情况需乘飞机时,必须经主管经理特批,否则不予报销。
c. 、出差地交通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交通以公交车为主、原则上尽量少乘坐出租汽车,实报实销。
2 )、 住宿费:
a 、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 、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一般地区120 元/ 天/ 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200 元/ 天/ 人以内
为基准实报实销。
3 )、伙食费:
a 、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 、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一般地区50 元/ 天/ 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80 元/ 天/ 人以内为基准实报实销。
4 )、出差补助:
a 、乘坐火车路途补助50 元/ 晚/ 人。
b 、在外补助100 元/ 天/ 人。
4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 、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6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三、培训管理
1 、新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 )、培训内容
a 、公司文化(概况、成立历史、公司理念、团队品格、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
b 、公司规章制度
c 、新老员工认识;
d 、办公设备的使用;
e 、指引工作地点区域设施(洗手间、就餐处、乘车处等)。
2) 、培训注意事项
a 、新员工到岗时,公司全体员工应表现出热情、礼貌的态度,营造欢迎的气氛;
b 、培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涉及到各部门业务时,部门负责人要有所准备,予以配合。
2 、在职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 )、培训形式
a 、公司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在职培训,包括座谈、讲座等;
b 、员工业余时间自学。
2 )、培训考核
a 、培训活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采用签到的形式记录考勤。(出席记录将列入到公司的绩效考核范围)
b 、培训考评由培训讲师负责考评,其成绩列入公司绩效考核范围。
十四、名片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公关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办法。
2 、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企业形象设计。
三. 名片印制程序
1 、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需首先向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
2 、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通知综合管理部门;
3 、办公室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印制完毕后发给当事人
四. 名片使用
1 、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2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经公司批准的名片。
3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严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从事任何活动,如若发现,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经济损失费,同时对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损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损失额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篇2)
第一章 目的和实用范围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加强纪律管理,强化工作作风,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农业局直属各站(股、室、所、中心)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上级通知执行。
第四条 考勤方式。
(一)考勤表由办公室统一制定发到各站(股、室),由各站(股、室)自行考勤,每日签到2次,上午签到时间:8:30-9:00,下午签退:17:10-18:00。上午9:01-9:30分签到算迟到、9:31分后签到算旷工,下午17:10前签离算早退。凡未签到,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二)考勤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站(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实名签到,不准代签、补签。如站(股、室)负责人外出,必须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站(股、室)考勤。
(三)凡出差(外出学习、开会等)、下乡、病假、事假、其它假及周末、节假日临时安排加班等情况,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于考勤表上注明清楚,并将相关通知、假条等附在考勤表后作附件备查。
(四)职工缺勤,其所在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隐瞒、包庇,一经查实,按照职工受罚标准,对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等处罚。
第五条 考勤报送时间 。各站(股、室)考勤每周统计一次,由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分管领导复核签署意见,于每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考勤表,事前又没有向办公室说明原因的,视为该站(股、室)本周集体缺勤。
第六条 考勤公示。每月考勤由办公室进行一次汇总统计,考勤结果于下月第一周进行公示(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职工对考勤统计结果有异议的(如统计错漏),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到局办公室进行核实,逾期不核实视为认可。
第七条 督查。
(一)由局班子成员任督查组组长,按值周排班,组成人员为3-5人,由办公室指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局职工考勤进行督查,每周至少督查1次,督查工作必须有记录,每周督查情况于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
(二)督查时人员出勤情况与考勤登记情况不符的,尤其是发现弄虚作假的,由该站(股、室)负责人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并以督查结果为准执行考勤纪律。
(三)督查组不认真督查或不按时报送督查情况的,视为失职,本周督查组成员集体算旷工2天。
第八条 领导出勤告知。局领导公出(含非班子成员的副科级以上实职干部开会、出差等),需于每日上午9:00前告知办公室登记(告知电话:8933239),临时外出临时告知,不告知者视为在岗,被督查组或领导发现不在单位办公活动区域的按旷工计算。
第九条 请假、销假。
(一)职工请假:职工外出30分钟以上必须请假,1天以内的,由站(股、室)负责人审批; 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站(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安排好请假人工作接交后,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二)站(股、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 3天以上(含3天)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三)分管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请假一周以上报县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主要领导请假报县委、县政府政府领导审批。
(五)请假一律以审批后假条为准,如因特殊情况,事后3天内必须补交审批假条,无审批假条的霸王假一律以旷工计算。
(六)请假结束必须向考勤人员销假,如确需延假,须先征得审批人口头同意,事后3天内补交审批后延期假条。
(七)请病假3天以上2个月以内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2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单位领导在批假时必须注明请假期限,超过时间未到单位上班,又无批准的延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八)请假条一律用信笺拟写,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作为考勤统计主要依据;复印一份作为考勤表附件备查。
第十条 奖惩。为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对考勤结果实行奖惩制。
(一)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工资50元,早退或旷工半天扣发工资100元、旷工1天扣发工资200元。
(二)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3次以上(含3次),每累计3次算1天旷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天的扣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10%);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10天以下(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30%),累计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不含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一个月连续旷工达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者,取消当年目标考核奖。
(三)特殊情况,连续事假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连续事假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50%;连续事假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40%;连续事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工资。
(四)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22天以上不满44天的,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44天以上的,除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及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外,超出部分以22天折算一个月为标准,加扣月总工资的50%,个人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五)连续病假二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除因公负伤、特种病人(癌症、麻风、精神病)经批准的以外,连续病假超过二个月不到六个月的,第三至六个月期间,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工资的90%,工龄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总工资的60%,工龄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70%,工龄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80%,工龄30年以上的发给总工资的90%。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5%发放。连续病假达到扣工资人员,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六)零星病假全年累计不足44天的,工资照发;累计病假44天以上的,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七)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事假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进行年度考核、不兑现年度有关奖励。
(八)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连续超过15天,报组织人事部门辞退。
第十一条 私自损毁、涂改考勤记录或考勤设备的,报县监察局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被记大过处分,按国家相关规定,对照个人年终考核、缓调工资等处理。
第十二条 每月考勤统计结果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初审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执行。年度考勤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奖、个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奖励和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不得在办公场所化妆。
第十四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工作交流讨论除外)。
第十五条 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或电脑游戏、上网看电影、炒股票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 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十七条 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状态。
第十八条 严禁在工作中以慢、拖等方式吃拿卡要;严禁借工作之机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要求服务对象用车辆接送、参与娱乐活动;严禁参与赌博。
第四章 违反工作纪律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规定。
(一)被局督查组或领导查到违反纪律的,旷工一次扣发工资400元、早退一次扣发工资200元、迟到一次扣发工资100元。同时,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处理、职工大会公开检查处理;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待岗、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处理。累次违反纪律,经教育不改的',作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二)被上级作风检查组查到并在全县通报,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正常工作,发1200元基本生活费。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待岗期满后,视待岗期间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恢复工资或加重处罚(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篇3)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1:30 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
3、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的罚款。
4、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的,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5、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正式职工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请销假管理
(一)范围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二)请销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放能行假,事前请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电话征得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上班当日补齐手续。
2、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行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协调安排好,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3、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4、凡请假者准假后将《请销假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综合办公室。
5、未按要求请、销假,请、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职工扣100元,聘用人员扣50元。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季度超过5天者,取消优秀员工评定资格。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就诊后凭诊断证明再履行请假手续,州内就诊时间不超过1天(以就诊病历或医院相关证明为准)按出勤计算,超过1天按事假计算。
2、员工因病确需疗养休息但又无须住院者,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准假。
3、员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4、员工因病住院请假5天以内(含5天)不扣减工资,超过5天的,每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5、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聘用员工不发放完成任务奖励)。
6、病假员工上班当日补齐请假手续,包括假条、住院证明、医生建议书等一并交到综合办公室。
7、病假手续不完善的按事假处理。
(五)婚假
员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节假日)。
(六)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准丧假5天。
(七)产假
1、妇女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3-6个月产假,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男性职工其妻休产假时,可请不超过5天的护理假。
(八)探亲假、公休假
员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及州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学合理安排,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五、监督管理
中心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发现部门监管执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或考勤人员责任,发现一次处予当事人100元罚款,相关人员未按时将考勤汇总到综合办的,处予部门考勤人员100元罚款。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篇4)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工作制度,完善企业管理,保护公司和职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行业和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 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2、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技术、业务机密信息。
3、凡公司员工,需努力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同事间彼此树立精诚团结的精神,塑造企业积极进取、讲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4、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信息采编及编辑人员将在双休日及节假日轮流替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时)。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通知主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
5、非白班的`公司员工,无特别任务外出的,上下班时间以白班时间为原则安排,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40-44小时之内。
6、出差人员除正常开支外,每人每日补助费为100元。
7、公司鼓励购买和开发密切相关的技术参考资料,可在审批并登记后全额报销。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费用可全额报销。
9、为了避免上班时间受到聊天的干扰,而又要保持内部通信的顺畅。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连接到内部oicq服务器,除特批人员,一律不准连接外部OICQ服务器。
10、公司员工不允许在外兼职。
11、周一到周五,除和项目有关的需要外,不允许在办公室玩游戏。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内会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员绝对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13、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允许在开放式办公区吸烟。
14、下班后员工一律要把个人PC机关闭,严禁不工作的个人PC机通宵开机。
15、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乱开其他人的个人PC机。
16、员工要遵守公司的文件审批、报销审批、付款审批、办公品领用等其他日常工作制度。
17、凡发现违反以上工作制度者,首次批评,二次警告,三次酌情罚款,屡次违反不改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篇5)
为规范商场管理,维护商场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繁荣商场促进流通,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
1、场内入驻的经营者,进场须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租赁经营的需提供经营房租赁合同。做到照证备全、亮证经营,人证相符,对无照经营者,管理者可依据《甘肃省商品交易商场管理条例》有权对其做停业整顿处理。
2、场内经营者应当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应在规定位置悬挂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它依法应取得的经营证件,管理者有权核验经营者的各类许可证。
3、经营者不得经营同一品牌,一个店内不得混营不同系列服装,经营服装定位必须是精品,品牌服装,仿冒或低档次服装一律不得入住。
4、本商场全面禁烟、禁火,禁止使用电炉等各种违反商场《装修协议》、《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5、本商场地下车库、仓库、卫生间、公共广告位均为有偿使用。
6、严禁商户加工、销售假冒和伪劣商品及各类进口旧服装,或名不副实的品牌服装。一经发现,加工销售的'经营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严禁销售仿制的警服、军服、国家机关干部的制服及其标志和其他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8、商场销售商品的规格、标志须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如违反,经营者责任自负。
9、经营者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应使用经营收据/发票,并统一收银。
10、经营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税费,及时缴纳应交费等费用。
11、任何经营者未经管理者的许可,不准随意移动商场设施,更不准损坏商场设施,凡损坏者须赔偿相关损失。
12、经营者要对其经营房铺位以及门前环境卫生、安全防范负责,实行“三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安全,如发现有违法乱纪的行为或不安全隐患,须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商场管理者。
13、铺位的经营者及其经营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商场规定的每日进场、退场时间。
14、严禁经营人员将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物品带进商场内,违者按有关法规条例进行处罚;造成损害情节严重者,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经营者要全力协助配合好商场的管理工作,做到有令必行、有规必守、有禁必止,为双方共同规范商场管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活跃商场流通而共同努力。
16、员工上班着装整齐,必须身穿工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