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员工手册通用模板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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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员工手册通用模板怎么写

编写员工手册通用模板怎么写篇1

第一章 总 则

1.1目的: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1.2范围

1.2.1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录用和试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取工资者。

1.2.2范围包括公司全体员工。

1.3本手册之专有名称

1.3.1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

1.3.2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按规定领取工资者;

1.3.3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

1.3.4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1.3.5警告、申戒——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情形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1.3.6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情形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1.3.7工作证(或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1.3.8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

1.3.9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办理公务;

1.3.10 工资——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生活补贴、绩效、提成等,并以银行转帐形式给付。

1.4一般规定

1.4.1经营管理者依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1.4.2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1.4.3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1.4.4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员工招聘和录用

2.1招聘申请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编写《人力需求表》,送上级部门审核,行政部签属建议,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还行政部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行政部为公司负责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招聘申请情况,结合当地人才分布状况,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

2.2招聘方式和挑选

2.2.1公司招聘方式有:

1)通过定期和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设摊招聘;

2)大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推荐;

3)在职员工介绍;

4)通过人才中介公司(猎头公司)寻找;

5)通过网络人才职业机构进行网上招聘;

6)其他。

2.2.2应聘者挑选:公司成立招聘组负责对人员的筛选,至少由3人组成,分别来自行政、用人部门、公司总监或总经理。

1)初选 行政部对所应聘材料初审后,挑选初步合格者,发面试通知或电话联系应聘者来公司面试。

2)面试 招聘组对面试人员进行考查,填写面试记录表;特殊岗位根据部门需要可对面试者进行笔试(笔试题由用人部门提供,交行政备存)以及相应的技能测试。应聘者经用人部门复试合格后,经总监或总经理最终确定。

面试流程原则上在当天内完成;如需总经理确认的特殊岗位,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录用 经总监或总经理面试通过后,由行政部发送录用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对不录用者,最好发函通知并给予致谢。

2.3录用:

2.3.1发出录用通知书时,需附注报到须知。(电话通知录用时,应在电话里讲明报到须知)

2.3.2应聘人员被录用,如在一周内不能正常报到,可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2.4报到:

2.4.1应聘人员经核准录用,应于接到通知后,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或证书)原件;

2)交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已办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居住证原件;

4)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视具体情况提交);

5)其它经指定应缴之资料。

2.4.2报到事项如下:

1)填写人事资料卡;

2)签订保密协议书;

3)申领工作证(厂牌);

4)申领办公用品和其他用品(职员椅、储物柜等);

5)如需住宿者,需阅读“宿舍入住须知”并签名;

6)阅读员工手册,并了解相关内容;

7)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培训。

2.4.3报到事项和提交资料逐项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人员引导新进人员向单位主管报到,用人部门主管应对新进人员进行在岗培训。

2.4.4报到手续完成后,行政部对新进人员的资料进行归类分档保存。

第三章员工任用

3.1新进人员之任用,应呈报总监批准;高级技术人员和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呈总监 批准后,报总经理批阅。

3.2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曾在本公司或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2)曾被人民法院判刑,确定或因涉案未决者;

3)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4)未满十六周岁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5)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3.3所有新进人员于到职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深圳市劳动合同书》。

3.4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申请提前正式转正。

3.5培训培训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投资,公司根据各岗位、各阶段的运营情况,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相应的产品和技能方面的培训。

3.5.1新员工试用期内,由用人部门主管指派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等等。

3.5.2公司内部培训计划的拟定和各项计划的实施由培训部负责拟定并执行。各部门可以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填写培训需求,经总监核准后,交培训部执行。

3.5.3公司外部培训一律要由行政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有效。申请外训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外部培训协议,未按规定履行外部培训协议者,外训期间公司承担的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自行承担。

3.6转正

3.6.1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试用通知单》,送行政部。

3.6.2行政部根据试用部门提交的《试用通知单》,给予试用合格的人员派发《转正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经总经理核准后正式任用。

3.6.3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表现不合要求,单位主管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可立即提前办理考核,并填报试用通知单,报请总监核定停止试用。

3.6.4评定为继续适用或是停止试用的人员经总监批准后,由行政部备案处理;停止试用和试用不合格者,将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3.7异动

3.7.1公司有权依业务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劳动关系与否。

3.7.2晋升(升职、升级)及降级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并填写具体情况,转行政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管(总监或总经理)核准。

3.7.3调岗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送调岗单位会签,转行政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管(总监或总经理)核准。

3.7.4未批准的升、降、调岗申请单退回申请原单位。行政部依据核准的申请单制作 “人事令”,“人事令”由总监签属并加盖公司印鉴后公布于公告栏处;同时知会申请单位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

3.7.5经批准异动申请涉及调整薪资者,行政部应根据人事异动申请单批示,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呈核准后留存备案并知会财务作业。

第四章 考勤规定

4.1作息时间:

公司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周六)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另行安排时间 (需由总监批准,交行政部备案);

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5.5天。

周一至周六早9点为公司早会时间。所有出勤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4.2打卡

4.2.1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到刷卡地点依规定打卡,严禁代人刷卡或委托他人刷卡。

4.2.2委托他人刷卡及代人打卡和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当事人双方均以旷工一日论处。

4.3忘打卡

4.3.1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包括加班)忘打卡者,应到行政部填写补卡单,呈直属主管或总监签证后,送行政部处理。

4.3.2经查忘打卡之补签申请如有不实者,除当日以旷工论外,并给予申请人记警告一次。

4.3.3员工因个人原因连续一天忘记打卡,需到前台处登记考勤,并给予处罚10元/天。

4.4迟到、早退、旷工

4.4.1员工应于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超过上班时间1分钟后至10分钟以内打卡为迟到,一个月迟到超过两次者,从第三次迟到开始计算罚款,每迟到1分钟扣2元。

4.4.2迟到10分钟至30分钟者,按每迟到1分钟扣2元给予罚款;迟到30分钟至60分钟以上按缺勤半天计。

4.4.3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与迟到的处罚相同。

4.4.4擅自缺勤、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三日,或月累计旷工达4天者,公司可不经预告,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4.4.5确实生病或有急事来不及请假时,应事先通知部门上级主管或公司行政人员,并事后及时补假;如未及时补假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4.4.6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从第四天起视作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4.5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行政主管、财务主管、总监核准后交财务部备案;《出差申请单》批准后,一并填写《外出申请单》交部门主管、总监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有关费用申报,依据《费用管理制度》办理。

4.6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期间离开公司,应填写《外出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总监(或行政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费用管理制度》办理。前台行政人员每日把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后,于次月初送达行政主管备案。

4.7全勤全月按规定之工作日上班,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为全勤,全勤奖金每月50元。

4.8因私外出

4.8.1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假单》,经请假流程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4.8.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不听行政人员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4.9加班

4.9.1日工作,应按规定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组长、部门主管及总监核准后,交行政部备案。

4.9.2政部根据核准后的《加班申请单》,如属于晚上加班的按夜间加班相关规定给予计算餐补(10元/夜)和其它福利;如属于白天时段加班的,将给予同等加班时数的补休假期。

4.9.3工申请加班时,部门主管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批复。不得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加班期间的工作纪律视正常出勤。

第五章 休假及请假给假规定

5.1法定节假日:

元旦新年 一天

春节 (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天

清明节 一天

五一国际劳动节 一天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一天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一天

国庆节 三天

有法定节假日休假时间将依照国家公布执行。法定公假,工资照发。(轮休制工作休息时间另行安排)

5.2正常休假

5.2.1行政的轮休表为准(轮休表必须由部门主管签字,不允许私自调休和更换班次);如有变动,部门主管应于当月最后一天提交改动后的排班表至行政部,以便核实当月出勤。

5.2.2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超时工作时,各员工皆不得找藉词推搪应以工作为主。

5.2.3对于部门主管及经理批准的《加班申请单》,公司将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晚上加班不计入补休范围)

5.2.4补休需提前到前台或部门文员处领取《请假单》,并注明补休字样,交各级主管批准后交行政确认方为有效。

5.2.5补休天数不充抵请假天数。补休假期一年内有效。举例:2009年1月10日安排的加班,最迟补休天数安排为2010年1月9日。

5.2.6除需轮休的部门外,一般安排周六下午及周日休息。

5.3工伤假 (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不计全勤)

5.3.1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医疗证明,经行政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假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5.3.2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指经定医疗机构、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按工伤对待。

5.4事假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5.4.1员工请假不超过1天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行政部确认方为有效;部门主管请假或员工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需经上级主管批准、行政部复核、总监核准方为有效;经理及以上领导请假或部门主管请假天数超过3(不含)日者,均应由公司总经理核准方为有效。

5.4.2员工请假必须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行政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5.4.3事假最少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当月以小时请假累计不足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申请离职的员工,在离职期内无正常理由不给予批准事假。

5.4.4员工申请事假,部门主管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5病假 (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5.5.1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1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2年至3年以上者为2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5.2员工因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办理请病假手续,但必须于期满回公司的第一天附正规医院的医生证明予以销假,无正规医院开具的医生证明不予按病假计算。(医生证明指病历本或是休假证明等相关医院书面文件)否则以事假论处。病假期间不扣考核分。

5.5.3员工每月可享受一天含薪病假(含薪病假不予享受餐补和全勤奖)。

5.6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但不计全勤)

5.6.1正式员工后,经本人申请可请婚假。

5.6.2一般婚假为3天;晚婚的增加10天(晚婚要求: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

5.6.3婚假不能分段申请,应一次性休完,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

5.6.4请婚假者在假满后附民政局颁发的结婚证到行政部销假;未有结婚证明的,一律以事假处理。

5.6.5入职时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再享受婚假。在公司服务期间领取结婚证者,一年内可以申请婚假。

5.7丧假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不计全勤)

5.7.1丧假: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五天,但必须于期满回公司的第一天附相关证明予以销假,否则以事假论处。

5.7.2丧假不能分段申请,应一次性休完,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

5.8产假 (产假、不扣发基本工资,但不计全勤)

5.8.1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5.8.2请产假事后一个月内需提交婴儿出生证。

5.8.3其它未尽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9带薪年休假

5.9.1带薪年休假不包括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由员工申请,公司统一安排。 (春节放假期间享受超法定含薪假期的天数将充抵年休假。例:春节法定假日为3天,如果公司春节放假为8天,如果8天全部计薪,那多出5天假期全部充抵年休假;如果公司放假为12天,3天法定假日和5天带薪年假以外的假期不含薪资。)

5.9.2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10年以下,每年享有5天年休假,10年以上20年以下,每年享有10天年休假,满20年及以上每年最多享有15天年休假。

5.9.3年休假期间不扣工资且当月享受全勤奖。

第六章 薪资、福利及给付规定

6.1薪资结构

资=基本薪资+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年资工资+全勤奖+绩效(或提成)

(具体见公司薪资管理规定)

6.2发薪日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2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个自然月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绩效(或提成)发放日期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的是员工上个自然月的绩效(或提成)。

6.3工龄工资

按入司时间开始计算。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在满一年的下个月开始计算,每月增加工龄工资50元。连续工作满二年至二年以上者,在满二年的下个月开始计算,每月增加工龄工资100元。

6.4薪资调整

因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变更或公司人员结构有较大变化以及其它原因时,公司可对工资做临时调整。

因工作岗位调动或升降职,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6.5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6.5.1用期内因达不到公司试用要求给予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6.5.2用期内员工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者,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其它情况按实际工作日给付,给付日期依据公司统一发薪日期。

6.6福利

6.6.1保险:凡入职之员工,符合《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的人员,在试用合格后公司将给予办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公司负担部分由公司统一缴纳;个人负担部门,由公司每月从参保员工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代为缴纳。

6.6.2住宿:为方便员工工作和生活,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宿舍管理规定》。

对住宿员工,宿舍水电费和维修费用由本宿舍人员平均分摊,费用从个人薪资中扣除。

6.6.3伙食补助:公司按每个人210元/月标准补助伙食费。正常工作超过晚22:30者,可以享受夜间补助10元/晚。

6.6.4公司为方便员工就餐和业余活动,建立了专门的员工活动中心。并设置员工专项活动经费,只作为员工活动经费使用,严禁挪为他用。

6.6.5员工生日贺礼于员工生日当月发放50元/人。

6.6.6年终双薪:即每年发放13个月基本工资。

6.6.7结婚贺礼:员工因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者,均可享受公司给予的200元结婚贺礼。

6.6.8传统节日如中秋节、端午节、三八节等,公司给员工派发节日礼品等等。

第七章 考核评估

7.1月考核、临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7.2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月一次,根据各岗位绩效考核表中所列考核项目,逐一进行评分。各级主管在考核时应客观、有依据地进行评定,如果在考核中发现徇私舞弊,包庇下属的情况,将加重处罚。

7.3公司考核各级职员成绩之记录,作为升职、升级、调岗、核薪及发放年终奖金之重要依据。

7.4各岗位考核分值直接与岗位绩效挂钩。

7.5临时考核由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工作纪律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行政部提报奖惩。

7.6年度考核:凡年度考核成绩低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60分之以下),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章 奖惩

为严明纪律,奖优惩劣,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凭借“公合理、有章可循”的原则,采用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方针执行。奖惩种类及形式如下:

8.1奖励:

1)口头表扬;

2)证书奖励;

3)嘉奖: 奖励50元;

4)小功: 奖励100元;

5)大功:奖励200元;

8.2惩罚:

1)警告: 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

2)申戒:扣罚50元;

3)小过:扣罚100元;

4)大过:扣罚200元;

5)取消当月绩效;

6)降级;

8.3奖惩关系:

1)二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2)二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3)二次申戒为一次小过;

4)二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5)二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6)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8.4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8.5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4)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5)培养和举荐人才;为公司的发展提建议起成效者;

8.6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1)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2)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3)工作热忱、心态积极向上,并有效率成果者;

4)连续三次被评为“实惠之星”者;

8.7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可给予小功:

1)对本公司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殊贡献,并经采行而获显著绩效者;

2)遇有特殊危急事变,冒险抢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

3)对有危害本公司产业,能预先觉察,并妥为防护消灭,因而避免损害者;

4)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5)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8.8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可给予大功:

1)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2)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3)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或奖金。

8.9员工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可予以记警告或申戒: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2)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3)初次不服从上级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4)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5)在办公室吸烟者;

6)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7)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8)工作时间内喧哗、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8.10员工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可予以记小过:

1)管理监督方面松弛,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3)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4)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司参观者;

5)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而制造事端者;

6)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7)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8)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8.11员工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可予以记大过:

1)行为不检,屡诫不听或破坏纪律,情节严重者;

2)遇特殊危害事变,畏难逃避或救护失时,至本公司或公众蒙受不必要之损害者;

3)对本公司之重大危害,因徇瞻顾或隐匿不报,因而怠误时机致公司遭受损害者;

4)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5)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6)在工作场所滋事者,或辱骂公司领导者;

7)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8)利用职务之便,损公利己者;

第九章 安全管理

9.1充分领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法,切实维护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9.2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9.3发现自己责任范围之外的设备有异常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设备责任人,不得擅自处理。

9.4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全力救助,并立即向上司或主管部门报告。

9.5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主管应全面负责本部门和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检查和督促工作,定期落实安全预防工作;并对本部门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及隐患负领导责任。

第十章 离 职

10.1员工离职分为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和开除。

10.2试用期内,试用员工因达不到用人部门的试用要求,部门主管可以提前对新人进行面谈,并填写《试用通知书》通知试用者,在对方知情的情况下给予辞退。

在公司服务期间,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和他人造成极大影响的,将给予辞退。

10.3员工离职时,应当向其所属上司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获得上级的批准后方可辞职。离职到期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具体事项如下表规定(以下所称天数是指日历天数):

10.4员工办理辞职手续时,必须完成以下的工作:

10.4.1 填写《移交清册》,必须交接完移交清册上的所有事项。

10.4.2 辞职员工必须与交接者实现工作上的完全交接。

10.4.3 离职时必须办妥全部有关离职手续。

10.5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10.5.1 办理离职者,公司将从离职未到期时间内反扣出勤工资作为视其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补偿;并不给予结算任何福利及绩效。

10.5.2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员工提请辞职后如果双方都认可,公司可以提前给辞职申请者办理离职手续,并按正常流程办理薪资结算。

10.6自动离职

1)未知会公司自行离开;

2)未经申请获准之离职;

3)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4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

4)请假未准自行离开公司的;

5)离职到期时未办理离职移交手续自行离开等皆属之。

以上自动离职者,扣发所有未发之薪资及福利,作为其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第十一章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11.1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项,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理解聘,而不发遣散费或补偿金:

1)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资料的;

2)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3)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4)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5)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6)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图侵占公司财务者;

7)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8)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9)屡教不改,仍坚持与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10)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11)当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1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13)提供虚假发票、凭证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14)按公司相关规定符合解雇条件者;

11.2员工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11.3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的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11.4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11.5符合劳动法规的其它终止劳动关系。

第十二章 员工权利及职责

12.1员工权利

1)员工享有劳动安全及受保护之权利;

2)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及休假之权利;

3)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4)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5)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

6)有按正常途径向上级领导的申诉权;

7)对公司做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12.2员工职责

1)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之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于上班时间按规定打卡;

3)个人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提交行政部进行更新处理(个人资料包括:手机号、居住地、身份证明文件、学历文件等)。

4)工作证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送行政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工作证;工作证损坏时,应到行政部以旧换新;

5)下班离开前,应整理好自己的桌面卫生;

6)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7)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保密义务;

8)员工务必爱惜公司配给使用之公物;

9)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10)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归还公司,并交接完工作事项;

11)员工与本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时,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一旦发现,给予解雇处理。

第十三章 附 则

13.1以上规定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13.2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后续将以补充条款加以补充和修改。

13.3此制度如与以后颁布的相关规定或制度有冲突,按以后颁布之制度执行。

13.4本制度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资料,为机密文件,只可借阅,不可抄袭、翻印、私存、泄露。

办公室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上司,团结同事、讲文明、讲礼貌。

第二条工作期间,要注意仪容仪表。男员工不得穿短裤,女员工不得穿超短裙。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如若发现一次罚款10元。

第三条凡要求配戴厂牌者,进出公司或上班时间必须配戴厂牌。发现未配戴厂牌者,第一次口头警告,再次发现罚款5元/次。

第四条上班期间在办公区域内,凡两人以上者,不得拉拉扯扯;不得在走廊和过道上散散漫漫、嬉笑、打闹。

第五条下班或休息期间,如果没有工作需要,请及时离开办公区域;严禁带朋友和亲属进入公司工作区域。

第六条办公时间,未经公司经理批准不得会客。(因为工作需要除外)

第七条不得在公司明示的禁烟区内吸烟;不得长时间使用公司纸杯喝水,请自备水杯;严禁在办公室内用餐和食用零食;若发现一次罚款10元。

第八条不得兼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职业,不得盗取公司机密资料。不得在公司内推销任何物品。情况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九条不得无中生有、搬弄事非、造谣惑众、辱骂和排挤他人。

第十条不得借工作或职务之便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或营私舞弊。

第十一条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故意损坏和丢弃。

第十二条爱惜公司绿化,不随意乱丢垃圾和废弃物,请将垃圾及废弃物随手扔到垃圾篓内。

第十三条爱护公司卫生环境,下班前随手把工作区域的垃圾袋丢到公司指定的垃圾筒内。

第十四条勤俭节约,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时请随手关灯、电脑等设备。

第十五条注意安全、维护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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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录用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本酒店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员工。按照岗位工作要求及体格检查和政审结果全面考核,择优录用。新招收的员工须通过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上岗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酒店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的员工全部实行合同制,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酒店确定劳动关系。需续签合同的员工必须由员工本人在劳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酒店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进行。

合同到期即自然终止,酒店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员工要求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酒店提出书面辞呈,否则,按合同规定向酒店交付违约金。

员工在合同期内离开本单位,按一切合同、协议规定执行。

员工离店必须按酒店规定办理离店手续,交还酒店配发的一切物品,相关部门会签认可后,方可离店。

因酒店营业条件变化而富余的员工,又不能在内部安排,将按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考勤

(一)考勤

1、所有员工都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均要打卡记录其工作时间。任何员工都不允许让别人替代打卡或替代别人打卡。如果考勤卡有误、损坏或丢失,必须立即报告管理员,不得随意涂改或更改。

员工上下班除按规定打卡外,仍要到岗位签到、签退,班中离开岗位要填写离、回岗表。

2、员工在休息或下班前不得擅离职守,在工作时间内如有事要离开,须向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病事假

1、员工休病假须持特约医院证明(急诊例外)向所在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病假需总经理批准。员工因急诊不能上班,应由本人或亲属在4小时内电话通知所在部门,并在痊愈上班后8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2、事假要提前填写请假条,写明事由和请假的时间,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员工生活

(一)员工住宿

住酒店单身宿舍的员工要服从酒店的安排,不准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宿舍内一律使用酒店统一配备的物品。保持床铺整洁,不得占用空床和使用空床上的物品。住宿员工必须服从管理,爱护宿舍内的各种设施和物品。工作时间不准在宿舍逗留。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店外住宿员工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宿舍。

不准将酒店设施及客用品搬(带)入宿舍使用,不准将烟酒带入宿舍。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墙上或窗外晾挂衣物。

节约能源,不准开长明灯,不准有长流水。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电器。

不准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易腐烂食品及小动物。

晚间10:00后员工不得互相串宿舍。

任何时间不准在宿舍喧哗、喝酒、吸烟、玩牌、打闹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二)员工餐厅

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在员工餐厅就餐,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员工餐厅的规定,按顺序凭卡就餐;餐卡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未经许可不得将食物、餐具带出员工餐厅。就餐时保持餐厅卫生,餐后自觉冲洗餐具,爱护餐厅设施。不准私自在餐厅会餐喝酒。不允许浪费粮食及食品、用品。不允许大声喧哗,说笑打闹。

(三)员工娱乐及阅览

遵守娱乐、阅览室等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保持室内卫生,不允许着工装进入娱乐室、阅览室,不允许大声喧哗,阅览室内应保持肃静。爱护各类娱乐设施,未经许可不允许将任何娱乐用品和书刊带出室外。

(四)员工医务室

自觉遵守医务室就诊规定,如遇客人时应先请客人就诊,遵听医嘱,医务室内应保持肃静,保持卫生,爱护医务室设备设施。

(五)员工班车

员工乘坐班车要服从管理,并按要求在发车前十分钟到位(站),按顺序上车。

员工乘坐班车要讲文明礼貌,要尊老扶弱,不得争抢座位。

员工在车厢内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与司机交谈。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车辆没有停稳,不准上、下车。

讲究公共卫生,车内不准吸烟、不准向车内外乱扔果皮、纸屑或吐痰。

爱护车辆的'设备设施。

(六)员工更衣室

自觉遵守员工更衣室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严禁携带酒店物品、食品进入更衣室,讲究公共卫生和社会公德。

四、员工仪表仪容

员工在班中,按以下要求做好个人修饰。

服装:一律穿戴酒店配发的制服和饰物。制服应整洁合体,鞋子合脚,西裤有裤线,佩戴胸牌,扣好钮扣,拉好拉链。不能有破损、缺扣、污迹。

指甲:保持清洁,不得超过指甲床0、5mm,不可涂指甲油(非接触食品者可涂无色指甲油)。

饰物:不得佩带手表以外的其它饰物且手表款式不能夸张。

鞋:穿着酒店按岗位配发的工鞋,清洁(皮鞋光亮)。酒店未配发的,一律穿着黑色皮鞋(款式参照酒店配发给一线的皮鞋),清洁光亮。男鞋后跟不能高于3公分。女鞋后跟不能高于6公分。

男员工:

头发:前不过眉,侧不遮耳,后不盖领,鬓角不过中耳线,整齐、清洁、光亮(打发乳或摩丝),无头屑,不留怪异发型,保持黑色,发长不得短于2公分。

面部:保持整洁,不得有胡须,无眼垢、耳垢。

袜子:黑色或深兰色袜。无破洞,裤角不露袜口

女员工:

头发:前不过眉,后不过肩,长发盘起,头饰颜色与发色反差小,整齐、清洁、光亮(打发乳或摩丝),无头屑,不留怪异发型,头发保持黑色。发长不得短于12公分。

袜子:薄肉色袜。无脱丝、破洞,裙角或裤角不露袜口。

面部:应化淡妆,口红颜色为红色(浅不过粉红色,深不过朱红色),无眼垢、耳垢。

香水:清新、淡雅。涂于耳背及手的脉膊部位。

个人卫生:

身体清洁无异味,口腔清洁无异味,牙齿无残留物,双手清洁,鞋、袜清洁无异味,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

五、员工守则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爱酒店、爱岗位、爱事业、甘于奉献。

3、尊重顾客,忠诚待客,热情服务。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5、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开拓创新。

6、虚心接受监督检查,随时纠正自身偏差。

7、保障客人人身财产安全,爱护酒店公共财产。

8、工作相互协作,发扬团队精神。

9、以客人利益和酒店声誉为重,维护酒店形象。

六、行为规范

(一)言谈

1、服务用语规范,讲普通话,音量适度,音质优美

,话语清晰。

2、使用对方易懂的语言,善于倾听对方的讲话,留心对方的吩咐,不得漫不经心,合适的附和与接话,不能打断对方的谈话,不能忽略敬语。不能太谦卑,应使用请求、建议、劝告式的语言,谈话不能触及对方的弱点和短处,不能自夸、不能发牢骚、不能争论。

3、不要窃窃私语。

(二)礼貌用语

1、早上好、您好、晚上好

2、您好,欢迎光临

3、请、您请、请讲、请坐、请走好、请稍候

4、谢谢

5、不好意思

6、没关系

7、请稍等

8、很抱歉

9、对不起、请原谅、对不起打扰了、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真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

10、再见,欢迎再次光临、祝您一路平安。

11、询问、回答客人时均要使用敬语。

(三)走姿及行走

1、挺胸、收腹、肩平头正。两脚落地后跟所成夹角度数大于10度,小于30度。

2、在服务区内不能跑动,遇到客人应侧身礼让,并向客人点头示意。

3、院内行走每分钟不得少于106步。

4、院内两人行走要排竖队。

5、行走不得拉手、勾肩搭背,相互追逐。

(四)站姿

1、挺胸、收腹、昂首,头正肩平,目光自然平视。不得倚物,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部。

2、(男)脚后跟分开,呈“V”型,两脚前内侧距离不超过两拳。

(女)脚后跟并拢,呈“V”型,两腿自然并拢。

(五)坐姿

坐在椅面2/3的部位,保持上身挺直,坐姿端正,不前俯后仰。

(男)双腿自然分开,两脚前内侧距离不超过两拳,双手自然放于腿上。

(女)双腿并拢,右手搭左手交叉放于腿上。

(六)手式

1、五指自然并拢,手不要握拳,介绍说明指示方向时手臂自然弯曲。要用整个手,不要用食指。

2、与客人交谈时手式不要过多,幅度不宜过大。

3、手式运用要尊重客人风俗习惯。

(七)礼节

1、问候:遇客人、领导应主动问候,同事间应相互问候。当酒店人员与客人同行时,应先问候客人,后问候酒店人员,问候客人、上级忌用“你们好”,一客一问候;当客人或领导不便打扰或距离5米以外眼光相遇时,应点头以示问候。

2、进出客人用房、办公室:进入客人房间或办公室应按门铃或敲门三声,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敲门声应适宜,不能过响。

离开客人房间或办公室时要面向对方后退1—2步,道别后方可离去,关门时仍要转身面向对方,轻声关门。

3、鞠躬: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为轴,上身前倾15-30度,头、颈、上体保持一条线,目光注视受礼者;日、韩料岗位员工鞠躬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为轴,上身前倾90度,头、颈、上体保持一条线,鞠躬时目光随头部自然下视。

4、敬礼(保安):头正颈直,五指自然并拢,大臂与肩平,手掌斜向前,中指触于帽沿。

(八)目光

说话时看着对方的眼睛或眼鼻之间的三角区。不要盯着客人或斜视;不要冷眼看着客人;不要东张西望。

(九)微笑

对客人要保持自然的微笑,不能大笑、嘲笑、冷笑、讥笑。

(十)接打电话

接打电话时,站(坐)姿端正,左手握听筒,右手自然下垂,需记录时右手执笔,仔细聆听,不能倚物,不玩弄文具或其它物品。

接听电话:

1、三声铃响内接听电话

2、直接对客服务岗位的员工用外语问好,用中文报部门和身份。

3、非直接对客服务岗位的员工用中文问好,报部门、身份。

打电话时:

当对方接起电话后,问候你好,用“请问”确认对方身份,如无误,应自报身份和事由。如有误应致歉“对不起,打扰了”。

通话:

1、声音欢悦,说话清晰,语调轻松。

2、用姓氏称呼对方:问候客人时,先用敬语;回答客人问题完毕后要用敬语。

3、等客人或领导先放电话后再挂电话。

4、接打电话时不允许背朝客人。

5、接打电话时,遇到客人从旁边走过应点头示意;遇到客人要求服务时,应兼顾需服务的双方客人。

七、保守秘密

1、对客人要求保密的事情做到守口如瓶。

2、对客人的隐私保密。

3、为客人在店内的消费情况和存入店内资金保密。

4、不向外人泄露酒店的商业机密。

5、不泄露酒店员工的收入及员工在店内受到处分的情况。

6、不泄露酒店员工的隐私。

7、不向外部门泄露本部门的有关工作情况。

8、其它不该泄露的信息情况等。

八、酒店规则

1、员工工牌:

员工工牌由酒店发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涂改或转让。员工工牌属制服的一部分,工作时间必须佩带在制服左上方。如有遗失应立即向人资部报告,并办理手续重新申领;员工调换部门时,须到人资部办理更换工牌手续。

2、工作服

员工上班时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保持平整清洁;下班不得穿着工作服离店,不允许私自改动服装或转借他人,不允许将工作服带出酒店私用。

3、员工物品(衣)橱

员工须使用指定的物品(衣)橱,不得私自调换、转让;要保持橱内外整齐清洁。所有员工的物品(衣)橱,都应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严禁私藏酒店的财物、食物和非法物品,员工不得私配钥匙,如有遗忘或遗失,不能强行打开橱柜,可与管理人员联系使用备用钥匙,如钥匙遗失须办理换锁手续。

4、携物品进、出店

员工上班时除携带的化妆品外,其它物品一律存放在保安部,不许携带个人物品进店。住店员工将物品带进宿舍时要经过保安部的检查并对与酒店相同的物品张贴标识加以区分,员工贵重物品应到保安部寄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及小动物进店。

员工携带物品出店,必须经有关部门签发出门证,出店时将出门证交保安部检查核实。

员工应无条件接受酒店管理(保安)人员对携带物品和物品(衣)橱的检查。

5、班前、班中、班后

班前:提前十分钟到岗,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作好班前准备工作。

班中:服从工作安排,服从管理,遵守工作程序、服务规范和服务程序,保证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为客人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班后:当日(当班)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要求作好日(班)清工作,填写相关表格,作好交接工作,经上级检查确认后方可下班。班后任何员工不允许无故在酒店停留,住店员工不得在面客区域和工作场所逗留。

6、员工通道

员工出入各部门和工作场所应走指定的员工通道,员工进出酒店时须走指定的店门,在院内行走必须走人行道(路边上沿)。员工不得使用客用通道和电梯。

7、拾遗

员工在酒店任何地方发现遗失的钱财物品等,须在第一时间上交部门领导或保安部,并讲清拾遗地点、时间,以便尽快物归原主,不得私自存放。

8、使用电话

员工在面客区域、工作场所不得接、传、打私人电话,员工有外线电话可由部门给予转达或留言。员工有急事需打电话必须经领导同意后到员工专用电话处拨打。

9、亲友探访

任何时间都不允许员工在面客区域、工作场所会见亲属好友。来访者应在酒店指定的场所等候,由相关人员通知员工所在部门,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会见。

10、酒店财产

员工必须高度爱护酒店的一切设备设施、一草一木及酒店配发的用品和工具。操作设备设施时,必须熟悉掌握其性能及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员工不得动用客用设施。

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酒店财产带出酒店。

11、岗位用品

酒店不允许将非酒店配发的用品带到岗位使用。

编写员工手册通用模板怎么写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一般规定

一、公司经营管理者有权依照公司各项现行管理规定,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项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不得无故拒绝;

三、凡员工行为违反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可视该行为情节轻重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本《员工手册》载明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聘用

第四条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聘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实际需求情况编制定岗定编报告和人员聘用方案,呈总经理批准后,负责执行内部调配工作或实施公开招聘。

第五条 员工的聘用分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和续聘等情形。

第六条 公司采取逐层聘用的方式聘用员工,即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决定聘用;部门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决定聘用。

第七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录用或续聘:

一、《劳动法》规定不得雇佣者(含未成年人);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工作,后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审查认定学历和工作履历有故意欺骗行为者;

五、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者。

第八条 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可采取公司自行招聘或委托中介方招聘等方式。自行招聘时公司须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等考核录用程序;委托中介方招聘时,相关择录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按双方约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实行叁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年限。试用期间,公司将指定人员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概括,熟悉将从事的业务工作,具体内容主要以本《员工手册》为准。

第十条 员工试用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无法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员工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将与试用部门负责人一起对员工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考核),经有关程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员工的续聘工作按本《员工手册》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有权依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岗位、岗位等级、考核、奖惩、解雇等事项,公司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逐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方式。

第十五条 签定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的程序,必须符合《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与员工双方必须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为壹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第十七条 连续服务期的要求

对经公司出资培训后的员工,除经公司同意其离职外,必须遵守经培训后连续为公司服务的期限要求:

一、参加境内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1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

二、参加境外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在6个月以上的,双方另行约定。

三、公司为其出资攻读大学本科的,连续服务期为4年;攻读研究生的,连续服务期为5年。

四、如双方签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确定连续服务期。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在公司内的岗位等级,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签定劳动合同后,可办理劳动合同鉴定手续。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公司、员工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消失;

三、经仲裁和判决而终止;

四、由于不可抗力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五、员工经批准离开公司;

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二十一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第二十条二、三、四、五款所列条件之一出现时;

二、员工个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与员工另有约定的条件出现。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并按本《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公司、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及时协商是否续订的有关事宜;

二、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在此之前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已不间断地达到十年,或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或担任某项重点工作的员工,公司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与其协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同意续订的,可续订劳动合同。如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可将其调离原岗位,办理工作交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进行离任审计。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手续。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是否同意续订。在得到公司的通知后,员工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员工未能按期予以书面答复,即视其为不同意续订,公司可按相关规定与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

1、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公司从事信托或固有业务、计算机、财务、机要保密、劳动工资等项工作,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

2、担任某项重点工作,工作未结束的;

3、与公司另有约定的;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1)经常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10次的;

(2)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的;

(3)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公司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

(4)拒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领导,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秩序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虚假病假证明欺骗公司,经查证属实的;

(6)利用病、事假或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为他人或本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获取经济收入的;

3、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2)弄虚作假,为个人或小集团骗取经济利益和荣誉,情节恶劣并查证属实的;

(3)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不够刑事处分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赌博、吸毒、卖淫、盗窃等,不够刑事处分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以掌握的公司内部资料为他人做证,造成公司经营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除第1项外,均属于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以上属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员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不属于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范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对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手续

一、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与公司协商同意,员工应在30天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员工引用本《员工手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条件,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解除手续;

三、公司提出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出出具书面通知,并在出具书面通知后及时为员工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公司、员工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赔偿。具体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__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办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连续服务期的费用赔偿

在公司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连续服务期内,因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偿还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其赔偿计算公式为:

F=(A-B)/A__C

其中F为违约赔偿额,其中A为连续服务期限,B为连续服务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C为培训费用之和。

培训费是指培训期间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基本薪酬和福利、交通费、住宿费、教育培训费、培训考察费等。参加多次培训的,本款所提C为多次培训费用之和。

第二十七条 经济补偿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具体按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办理。

第二十八条 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公司按规定标准一次性发放给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员工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员工因本《员工手册》规定的过错原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其争议的处理按《__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办理。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做好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的签定、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档案制度,按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各项手续。

二、按照本《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需拟定书面通知的,应按规定及时通知对方。

三、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公司应下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抄送失业保险等机构,按规定转移员工的社会保险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有关合同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或争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解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员工培训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培训体系主要由新员工上岗前的职前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三部分组成。

第三十三条 职前培训目的

一、使每一位具备不同工作经历、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新员工尽快理解公司文化,经营目标、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工作环境,尽早融洽到员工队伍中,更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二、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 职前培训内容

一、讲解公司创业史、现状、经营范围及奋斗目标;

二、讲解公司组织机构、企业文化,介绍公司人员;

三、讲解各项办公流程,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四、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 在岗培训和自我培训

一、公司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发展需要,建立员工在岗培训的制度。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的各项专业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的工作能力;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持续提高专业知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或接受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公司将酌情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对学习成绩优异并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者予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包括薪资晋级、职位晋升等奖励;

三、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各项在职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公司在制度上承认员工在社会上有资质的机构院校获得的各种学历、学位、资格和技能证书;公司将根据员工自我培训取得的成绩及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酌情给予鼓励或奖励。

第五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 员工享有的权利

一、员工正式录用后,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享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各项权利;

二、公司员工不因国籍,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婚姻、社会地位或宗教信仰而受歧视;

三、女性员工享有与男性员工平等的工作权利;

四、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的权利。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五、公司员工有权按劳取酬,公司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六、公司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公司应结合自身和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员工享有的基本薪酬为基础,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等福利;

七、公司员工有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活动;

八、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三十七条 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各项管理细则;

二、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三、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高效,对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报告,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六、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七、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二)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三)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八、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九、其他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

第六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第三十九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上班有效打卡时间为7:00时至8:30时;下班有效打卡时间为17:00时至 21:00时。

第四十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规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四十一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十二条 考勤事项的惩处办法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工作纪律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请假及休假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和周日属公休假日。法定休假日主要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天数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具体探亲假期为:

一、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员工探亲假的往返路费自行承担,探亲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五条 病假。员工因病、伤必须住院治疗,须持医院有关证明报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不享有奖金,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一、5天内(含5天):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52%/22.5×请假天数;

二、5天至1个月(含1个月):基本薪酬×64%/22.5×请假天数;

三、1个月以上: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76%/22.5×请假天数。

第四十六条 丧假。员工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去世,可给予3天丧假。丧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七条 婚假。员工结婚可休假3天;晚婚可另增加一次性连续休假12天。婚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八条 产假。女员工符合生育条件,享有90天产假;晚育享有120天产假;无故超过规定假期者,按病假处理。女员工产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九条 事假。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应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请事假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一、3天内(含3天):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64%/22.5×请假天数;

二、3天以上: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76%/22.5×请假天数。

第五十条 公休假。公司员工工龄满5年的可申请享有公司提供的公休假。工龄满5至10年的(不含10年,下同),公休假为5天;工龄满10至15年的,公休假为7天;工龄满15至20年的,公休假为10天;工龄超过20年的,公休假为14天。员工公休假期间享100%基本薪酬。员工已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公休假。

第五十一条 员工的医疗期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享有医疗期。具体按劳动部《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 请假规定

一、员工申请探亲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公休假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待批准休假后将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员工休假完毕后,须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注销假期。无故违反规定未办理销假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八章 薪酬及福利

第五十三条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员工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按岗位等级取酬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薪酬制度,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并保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政府指定的机构,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员工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资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五十五条 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岗位性质和等级,确定员工的工资待遇,并以此作为支付薪酬的依据。员工工资水平随岗位和等级的变动而变动。

第五十六条 员工工资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等。下列项目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失业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其他依法或依公司规定应扣除的部分。

第五十七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提前1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五十八条 员工从较低级岗位调整到较高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一般按较高级岗位的最低档次执行;员工从较高级岗位调整到较低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一般按较低级岗位的最高档次执行。

第五十九条 员工因调整岗位及等级,工资的调整自岗位或等级调整之日的下月起执行。

第六十条 员工试用期工资按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六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薪酬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管理和处理的职权。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薪酬发放明细的核定;财务部负责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严禁相互打听工资水平。因相互打听他人薪酬信息,造成泄密的,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出公司的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六十三条 公司员工不得向其他公司或非公司人员透露公司薪酬结构和工资水平,由此造成泄密的,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出公司的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员工手册》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五条 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员工手册》的内容,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本《员工手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公司原有的规章制度与本《员工手册》相抵触,按本《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员工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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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作时间

第一条总则

公司根据设置工作岗位的要求,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来设定各岗位的上班时间。

第二条上班时间

公司员工基本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为8小时/天,超过部分按加班计。上班卡在规定的时间前15分钟内打卡有效,下班卡在下班时间后的15分钟内打卡有效。部门加班时间,根据各部门工作情况由各负责人具体而确定,公司不做统一安排。

第三条休息及加班待遇

1、每周至少保证一个休息日,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星期日,具体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确定。

2、员工加班完全遵循自愿原则,且必须事先申报获得批准,否则不计算加班待遇。

3、员工的加班待遇依下述办法处理:

1)员工正常工作日,加班时薪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

2)因工作需要公休假日加班,可在30天内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两百加班费),具体补休或支付加班费由部门主管/经理与有关人员商讨确定。并通知员工及书面联络行政部作相应的考勤记录(填写调休单)。

3)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条考勤方式及对象

1、公司均使用IC卡进行打卡考勤。

2、公司体职(员)工为考勤对象。

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上班人员外出单》记录考勤。

第三条工作时间

开料车间、生产一车间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40,下午13:10—17:20,晚上18:20开始加班;生产二车间、生产三车间及其它所有部门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开始加班;外贸业务人员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公司的某些特殊岗位可依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必须报行政部审批并备案。

第四条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2、行政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记小过一次。

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排队打卡。

5、因卡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签卡申请表》,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行政部,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7、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行政部批准;并交行政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第五条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未在行政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2、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主管初核,行政部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初核,部门经理复核,总经办批准。并交行政部备案。

3、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行政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4、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5、职员请假与其年终奖直接挂勾,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

第六条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者,迟到、早退520分钟内记警告一次,月度累计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每个月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二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资,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七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条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大过处罚。

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主管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部备案。

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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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仪容仪表

一、仪员工仪表容:1.商务活动以及重要会议,男士穿西服套装系领带,夏季应穿衬衫系领带;女士宜根据不同场合,着职业套装、套裙、时装,但不宜太袒太露。2.日常上班一律穿工作服,佩戴胸卡(左胸前)。

3.进入生产车间须戴工作帽,同时进行必要的清洁。

4.言行举止大方,着装整齐干净,仪容洁净。

5.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得留怪异发型,不画浓妆。工作时间不得戴重首饰。

6.生产车间工作人员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不留长指甲或涂染指甲。

7.员工食堂餐饮、炊事员一律着白色工作服,保持洁净,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

二、员工行为规范: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不做有损于国家民族利益尊严的事。2.忠于职守,不做有损公司的事,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3.工作时应保持服装、发式整洁,大方得体。

4.工作场所讲普通话,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工作场所称呼领导为姓+职务,不得直呼其名。

5.早晨上班,与同事第一次相见应主动招呼“您早”或“您好”,下班互道“您辛苦了”、“再见”等用语。

6.注意握手礼节,两人以上场合中,应由年长者或上级先伸手,等对方伸手后再握,并应稍欠身表示尊敬。男士应先等女士伸手后方可与女士握手。握手时应微笑注视对方,不可左顾右盼。7.商务活动中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保持良好的坐姿站势。在公共场所不应双臂交叉、翘腿抖脚等不雅之举与人交谈,应做到语调温和,用词准确礼貌,不可粗声大噪、手舞足蹈。

8.外出乘车,下级应坐在司机右侧,上下车时应先为领导开车门,后上先下。行走时应落后领导半步至一步,遇领导迎面而来时应主动让路。

9.在允许吸烟场合而有女士时,应先征求女士意见,同意后方可吸烟;

10.不酗酒,特殊情况应先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喝酒。

11.生产车间员工上班前应列方阵接受班长培训式动员,然后按顺序进入车间。

12.随时保持本岗位所辖范围的清洁卫生。

18.生产过程中不准吃零食。

19.生产结束后不得带生产物料或成品出车间。

20.交接班须清扫岗位所辖范围,填完交接班表,办好交接,与接班员工礼貌道别,依次离开车间现场。

21.妥善保管办公用品,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下班前必须将所有文稿放置妥当防止遗失、泄密。

22、注意防火、防盗,发现事故隐患或异常情况立即报有关部门处理,消除隐患。

23、不得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学习使用消防器材,了解一般灭火知识。

24、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或生产车间,不得在值班时间留宿外来人员。

25、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明身份的人及时报保安部。

26.保持办公室内整洁。每天打扫一次办公桌面、地面。每周六上午11:30至12:00彻底清扫一次卫生。

三、员工基本职责: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遵守本岗位所属部门的各项管理细则。3、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利益。4、严格按公司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的顺畅高效。5、服从上级指挥,服从分配,服从调动,下级服从上级,不推诿,不扯皮,不顶撞上级。

6、发现上级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立即投诉。

7、按岗位描述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并接受监督检查。

8、按时完成自身岗位所分解的工作指标,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

9、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要严格执行“四小时复命制”。

10、操作前应先察看交接班记录表格,了解设备运转情况以及物料剩余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1.操作中严禁串岗或相互闲聊,工作时间不喧哗,不闲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12.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对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进行追查和处理。

13、爱护公司公物,办公用具和生产设施、设备。

14、未经允许不得打印、复印个人资料,严禁拷贝公司资料,不得使用公司设备、工具干私活、办私事。

15、客户投诉时要及时上报或处理。

16、按公司作息时间有关规定按班次上下班并打卡。

17、确保外出活动登记表记载真实,并接受监督检查。

18、监督检查同事的行为活动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帮助改进,拒不接收者应及时上报。

19、严格按岗位安全规程操作,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20、对操作规程中不合理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并报直接上级,尽快解决。

21、对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及工艺流程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并报直接上级,确保工作与生产的高效。

22、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业务水平,参加培训、考核。

23、根据自己岗位变化提出自身培训计划报直接上级,提高自身岗位工作能力。

24、生产工人按技术等级标准做到“应知”和“应会”。了解与自身岗位级别有关的专业技术理论和有关设备、工具使用及安全知识;熟练掌握自身岗位所需的实际操作技能。25、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生产需要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29、下班前认真检查水、电、汽等闸门,各种设施、设备安全装置,消除隐患,确保企业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30、按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动力锅炉、油箱、蒸箱、运输设备的检测标准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测指标、检查操作者操作行为,做到防火、防爆。

31、参加环境卫生治理。防止粉尘、有害液体、气体和噪音危害,做好生产现场和岗位管辖区清洁卫生。

32、根据自身岗位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义务。

第二节、员工权利

一、公司录用员工视岗位需要按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员工优先,即先考虑内部招聘。

二、内部招聘须公开招聘,考核结果公开,实现公平竞争。

三、员工有权按劳动时间取得报酬,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本地区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四、按考勤制度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需加班则公司付给加班工资。

五、员工有休息的权利。公司不得让员工一天连续工作18小时以上,不得连续安排夜班达一个星期。

六、员工有按公司休假制度及法律有关规定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七、员工正式录用后须签定合同,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八、公司员工有实现自我发展雄心计划的权利。

九、公司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员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有权提出培训要求并参加培训。

十、员工有根据工作岗位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十一、员工对直接上级的不公平待遇或人身伤害有权越级上诉或向公司工会投诉;如投诉不予受理解决,员工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但情况必须属实。

十二、员工有参加本公司工会活动的权利。

十三、在特殊工作环境中工作的员工,依有关规定享有劳动保护待遇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

十四、员工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十五、对公司高层领导的违法乱纪行为有投诉的权利。

第三节员工

一、作息时间:1.正常班次: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生产系统:(轮班)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晚班:0:00— 8:00 3.生产系统轮班两次休息一天。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以出勤考核打卡为准。

5.员工不许以任何理由委托他人代替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当日工资。

6.员工迟到早退10分钟罚款10元,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7.员工未请假不到岗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日工资的150%;连续旷工两天,罚日工资的20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部门设专人负责考勤,部门经理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统一监督。

三、填写考勤报表时按下列各项认真填写:1.上报部门名称,员工姓名;2.应出勤工日,实出勤工日;

3.员工当月公出天数,迟到早退次数及请假天数;

4.各部门考勤表于每月28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按工资管理细则拟定员工当月工资,转交财务部执行。

5.考勤人员要如实记录和反映员工的出勤情况,不得隐瞒漏报,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四、婚假及其待遇。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享受婚假。2.结婚双方都达到国家规定晚婚年龄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晚婚假。

3.年龄达到国家法定年龄,但未达到晚婚年龄者,原则上不影响月工资额,但要扣发当月奖金或激励工资的50%。

4.结婚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者,其婚假期间的工资和奖金均不受影响。一方达到晚婚年龄而另一方未达到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5.享受婚假者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6.婚假不予报销差旅费。

五、产假及其待遇:1.凡本公司员工,不论工龄长短,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保护法》及有关条款,享受产假待遇。

2.正常情况下,可享受产假90天。

3.难产或剖腹产者,可追加产假15天,共享受105天。

4.妻子临产时,男方可享受1周的护产假。

5.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性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

6.产假、哺乳期间、护产假期内不影响工资及奖金。

7.护产假不予报销差旅费。

六、丧假及待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第三节员工奖惩制度一、奖惩原则:依法奖惩,奖惩分明,公开平等,以奖为主。二、奖励:1.奖励的原则:对业绩突出者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物资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2.奖励的目的:认可员工的工作业绩,鼓励激发员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开拓创新,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塑造企业形象。3.奖励种类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4.奖励的方式:(1)授予各种光荣称号;(2)给予特殊津贴;

(3)发放奖金。

5.奖金发放的一次,奖励200元标准:

(1)嘉奖。

(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

(1)能完成重大或特别难办的事务者。

(2)超额或超标准完成本职工作者。

(3)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卓有成效的工作者。

7.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功:(1)提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合理建议被采纳者。(2)遇见紧急情况,不怕风险敢于承担责任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3)积极检举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纪行为者。(4)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者。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功:

(1)勇于开拓市场,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有显著贡献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4)入公司期满五年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者。

9.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予以发放奖金:

对公司提出建议性意见被采纳者,并为公司创造巨额经济效益或广泛效益,按其所创利润的3%发给当事人奖金。

三、惩罚:1.惩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对员工的惩罚要定性准确,处理恰当。2.惩罚的目的:为保证公司的一切工作正常进行,时刻提醒、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做到令行禁止。

3.惩罚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

4.惩罚的形式: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5.经济处罚标准:

(1)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2)记过一次,罚款200元;

(3)记大过一次,罚款5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以致发生危害公司工作,情节轻微者;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

(1)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

(2)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大过:

(1)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2)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

(3)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第四节员工福利

一、养老保险:1.凡在某某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档案调入人员),公司都予以保险。2.员工按年龄(周岁),根据保险公司规定的额度,缴纳保险费。(1)第一年公司负担50%,个人负担50%,以后公司负担比率每年递增5%;

(2)投保人须向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高、体质资料。

(3)此项保险投保期为10年,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300元/月。

(4)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

(5)员工在某某公司期间,保单由公司统一保管。

3.原则上员工辞职时保单转交给员工。但由于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对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员工,在辞职时,保单不予员工。

二、医疗保险:

对于工作满三个月(正式)的员工,公司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根据工作年限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工作年限报销比例

3个月—2年50%

2年—4年65%

4年—6年75%

6年—8年90%

8年以上100%

看病要求在市级以上医院。另:生育费按100%报销。

第五节员工民主管理

一、公司工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产生

二、公司工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员工的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三、员工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可向工会提请申诉。

四、员工应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参加民主管理和监督,公司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五、工会应协调职工与企业利益,激发员工奋发向上,监督公司行政领导。

六、工会应正确处理员工投诉,控制严重过失处分和奖惩的合理性。

七、工会应关心员工生活福利,开展多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组织思想教育、军训、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八、员工还可通过组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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