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还能包含应对方案循环改进机制,优化预案内容和流程,以满足应对日益复杂和多变的风险需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1)
为了推动我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院党委、行政提出的“稳定压倒一切”、“安全工作八个负责”的具体要求,始终牢记安全工作“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影响一切”理念,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意识,确保我系安全工作“时间上不留空白、空间上不留死角”,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充分认识加强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二、成立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
(一)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构成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副组长:
(二)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工作人员
各教研室主任、全体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学生干部、安全事件的一切相关人员!
(三)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职责
1.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职责:
负责宏观领导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及全系教师、学生在校工作或学习期间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常务副组长职责:
在组长领导下做好我系突发事件应急常务工作。
制定全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督促副组长及各责任片区负责人就各自管辖区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负责向系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时间与空间责任片区”收集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面的工作计划、自查汇报、工作总结等方面的各种资料。
负责各种考核中涉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面的评价考核。负责推荐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先进,上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失职、渎职、消极人员。传达或做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通报。
3.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副组长职责:
在组长领导下在各自分管区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接受常务副组长督促,按要求在各自分管区域进一步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积极向常务副组长提供所负责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时间与空间责任片区”的安全制度、工作计划、自查汇报、工作总结等方面的各种资料。
三、要品经济贸易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时间与空间责任片区划分
按照保卫部(处)通知(20-- 1号),落实院长,特将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时间与空间责任片区划分如下:
(一)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
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全面负责我系党员的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并管理系党总支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开展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系党总支职工1支部责任人:
职责:在系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做好所管辖支部教师党员的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系党总支职工2支部责任人:
职责:在系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做好所管辖支部教师党员的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系党总支学生支部责任人:
职责:在系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做好所管辖支部学生党员的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二)学生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
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在组长领导下负责领导辅导员做好系学生的政治思想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班级责任人:辅导员
职责:在学生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系责任人领导下负责分管班级学生的政治思想安全教育、培训、座谈等方面工作。
(三)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健康安全、财产安全
1. 课堂教学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健康安全
(1)理论教学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依据理论教学特点制定本系课程的理论教学安全教学制度;督促教研室主任开展教研室教师教学安全教育。
(2)实训教学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依据实训教学特点制定本系课程的实训教学安全教学制度;督促教研室主任开展教研室教师教学安全教育。
(3)教师安全教育责任人:各教研室主任
职责:依据学科特点制定教研室安全教学制度;对本教研室参与各类型、各科目课堂教学的教师开展安全教育。
(4)课堂教学责任人:按规定应授课的本系教师。
职责:维护教学时段的学生安全。
2. 定岗实习、工学交替学习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健康安全、财产安全
定岗实习、分散实习、工学交替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在定岗实习协议、工学交替协议的签订中充分考虑可能的安全事项,并体现在有关协议中;制定学生定岗实习、分散实习、工学交替实习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定岗实习、分散实习、工学交替实践的各个班级的班主任做好安全工作。
班级责任人:班主任
职责:做好本班级学生定岗实习、分散实习、工学交替实践期间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以班级工作为主与企业一起做好本班级学生定岗实习、工学交替实践期间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接受定岗实习、分散实习、工学交替系安全责任人督导,进一步改进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3.学生课后活动、早操、课间操、早读、晚自习、日常活动期间、系文体活动期间
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制定学生课后活动、早操、课间操、早读、晚自习、日常活动期间、系文体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制度;领导相关人员做好学生课后活动、早操、课间操、早读、晚自习、日常活动、系文体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活动责任人:各活动主办者、负责人。
职责:在系安全责任人领导下保障所组织活动的`安全。
(四)教师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健康安全、财产安全
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在系务会上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教育,强调-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确保个人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健康安全、财产安全。
(五)办公及教学设施设备安全
1.系办公室、会议室
系安全责任人:(临时,未来由系办公室主任担任)
职责:维护与保障全系办公室财产的安全使用。
各办公室责任人:各办公室最高行政领导、经常坐班人员、最后离开人员。
职责:维护与保障办公室财产的安全使用。
2.教室
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领导班主任做好维护与保障教室财产的安全使用;贯彻与宣传教室安全制度。
各教室安全负责人:班主任
职责:做好维护与保障本班教室财产的安全使用
3. 实训室
系安全责任人:王学峰
职责:在分管副主任领导下贯彻宣传我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实训室管理员做好实训室安全使用工作。
各实训室责任人:实训室管理员
职责:维护与保障实训室财产的安全使用
(六)突发情况下的党员干部、及教师学生突发事件应急
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宣传突发事件应急应急制度;策划与实施突发事件应
急演练方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的预案与决策。
突发事件应急日责任人:当日值班人员
职责:及时汇报突发事件应急;在负责人领导下积极采取安全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树立突发事件应急压倒一切的思想
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安全教育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学生座谈会等形式普及有关知识,努力做到各项安全教育知识入耳、入脑,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专门召开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学生工作会议,在学生中深入开展法纪、安全、稳定教育活动,使学生树立法纪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要深入班级、宿舍,广泛开展谈心等教育活动,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对学生中已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疏导学生消极情绪。
(二)强化培训学习,增强学生工作人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
要加强对学生工作干部及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能力和快速反映、快速处置的能力。要求学生工作干部及辅导员必须掌握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方法,保证遇有异常情况,能够按工作规程及时、妥当处置。学生工作干部及辅导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遇有突发事件应急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报告并采取妥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构建覆盖全面、信息畅通的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信息网络,使学生中所发生的一切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关的信息能够及时反馈到学生工作人员之中,为掌握情况、快速反应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加强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加强对学生常规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实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周报制度。对于擅自离校学生、请假之后超假未归的学生,要立即告知家长并报告学院。
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重点做好对学生宿舍违规用电、擅自外出等现象的防范、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到学生宿舍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强化寝室长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重点学生的解困工作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缓解学生心理压力,提高心理调适能力。
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自助的观念,鼓励他们乐观面对生活,积极向上,努力学习。
(五)特别加强敏感时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敏感时段如毕业生离校期间、夏季炎热期间、特殊纪念日期间,很容易发生突发事件应急事件。敏感时段,我们要提高认识,把维护突发事件应急作为学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负责,做到四个不放过:
1.发现隐患和苗头不放过;
2.责任不明确不放过;
3.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力不放过。发现漏洞、苗头和隐患要及时处理,本部门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如发生突发性事件,相关责任人要亲自到场处理,及时平息事态,绝不能使其扩大蔓延。
总之,突发事件应急无小事,突发事件应急追求无止境,未来我系将更加注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从维护学院稳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以保护学生安全为核心内容,做好我系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2)
为建立健全完善我市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应对能力,预防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黄冈,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编制依据
本预案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11号)、《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政发〔20--〕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第二条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必须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的紧急事件。
(一)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暴雨(雪)、寒潮、高(低)温、雷电、冰雹、大雾、龙卷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故,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生物、化学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 事件等。
对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共生、伴生、耦合,或者次生、衍生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统筹应对。
(二)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Ⅰ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按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执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1)。
Ⅲ级和Ⅳ级分级标准按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市政府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应急工作的指导原则、处置程序规范和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责任义务的工作方案,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涉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充分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以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抓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防,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地搞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协助省政府处置全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全市跨县(市、区)和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需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3)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__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中心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科室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学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楼梯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学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7.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8.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
2.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根据《__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学校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管理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校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责任人,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命令、指示。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
4.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5.协助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事宜。
五、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所在镇政府、市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市教育局和开发区。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公布。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校长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环保局应急工作措施要求,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黄山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任务
(一)负责对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进一步核实污染物的性质。
(二)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
(三)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它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
(四)完成市环保局应急预案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启动
(一)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通知时,立即通知应急人员,指定集结地点,明确集结时限(20分钟以内),明确相关要求,展开应急准备工作。
(二)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任务
受领应急任务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本单位的基本任务;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
4、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通知相关部门。
(二)应急措施
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应结合预案、应急任务和实际情况,定下执行应急任务的行动计划。应急器材、设备、任务、处置方法及应急人员防护等措施。
四、应急处理与处置
(一)协同监测应急小组采取应急监测,接收应急监测有关数据;
(二)对污染源进行定性的鉴别鉴定,准确判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
(三)向上级部门报告鉴别鉴定结果,并提出处置建议。
(四)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和性质以及应急监测数据,对污染或危害范围作出概略判定,及时提出人员撤离及防护建议。
(五)根据污染源种类、性质、污染范围,组织实施消除相应污染。
(六)认定污染类别,选择处理方法,对污染危害进行最终彻底处置。
(七)及时上报各类污染信息,发生较、特大突发事故是地,及时请求社会救助。
五、应急终止及应急保障
(一)组织人员返回,维护、保养应急设备。
(二)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三)进行应急工作总结,编制应急总结报告,上报应急工作情况;
(四)做好器材、车辆、通信设备、医疗及生活的应急保障。
六、应急组织机构
(一)设定应急投诉报告电话:
(二)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黄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环保局组长担任,小组办公室由环保局副局长及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为环保局及科、站这到所有成员。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5)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办)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执法办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上访、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执法办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执法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科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组长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局机关有关处室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分管工作内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分管工作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和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本科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本科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执法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执法办人员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上级工作组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1、救援工作组由执法办一科、二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2、疏散救护组由执法办三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
3、信息工作组由执法办法制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信息收集、报送、通知和联络。
4、后勤保障组由执法办综合科、财务科人员组成,综合科科长为组长;负责应急物资准备、检查楼内供电设施安全、提供车辆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卫组由新转业到执法办工作岗位上的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兼组长,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控制事态发展。
6、事故调查组由执法办书记负责,有关人员参加,处置结束后做好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四、报告程序
(一)当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初步分析、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人以及联系方式、电话等。
(三)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将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无论何时发现火情后,除立即报告工作小组外,要立即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灭火。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办公楼内物业管理人员。
3、工作小组组长下达启动预案指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4、处置措施:
(1)救援工作组人员负责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工具,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如火势已大,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尽力控制火势的蔓延。
(2)疏散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在控制火势的前提下,尽力抢救重要物品,如:现金、帐簿、人事及业务档案。在火势无法控制情况下,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3)信息工作组人员负责通知、联络,指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并随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火灾情况。
(4)办公楼内所有执法办工作人员听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如火灾现场有被困人员,要利用湿毛巾、衣物等纺织物品捂住口鼻,寻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离开火灾现场,撤离到安全地带。
(5)火灾扑救后,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二)群体上访事件
1、当发生集体上访时,负责接待人员应保持冷静,问清上访事由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通知安全保卫组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对集体上访人员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发生冲突或争吵。
3、如上访人员较多,不听劝阻冲入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执法办其他人员要协助安全保卫组坚决阻止其过激行为,并立即向“110”报警。
4、当上访人员冲击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时,执法办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在现场维持秩序,积极协助安保人员的工作。信息工作组人员要进行跟踪拍摄、录像等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有重点取证。
(三)斗殴等暴力事件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其发生冲突或争吵。
2、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立即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器械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工作小组指令。
3、工作小组接报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
4、斗殴事件中如执法办的财产或工作人员受到伤害,应拍照、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四)盗窃等破坏事件
1、发现或接报办公室内有人盗窃,应组织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则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上级指令。
2、应急处理小组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制止,并将嫌疑人带往问话室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五)重大自然灾害
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工作小组组长下达指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实施救灾工作。
2、救援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疏散救护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信息工作组马上收集信息、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急救电话。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现场警戒,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险,防止天然气泄漏以及电路故障等。
3、工作小组领导成员要全力维护办公楼安全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随时掌握受灾情况。
4、及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受灾情况及处置措施。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现场指挥,杜绝混乱状况发生。
2、要组织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处的位置、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疏散出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掌握本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