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时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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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应急预案至少要包括现场处置、物资储备、危险源排查与监控、演练模拟等内容,它通常需要参考企业或行业的特殊性质来定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突发时事件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突发时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时事件应急预案(篇1)

为建立健全完善我市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应对能力,预防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黄冈,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编制依据

本预案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11号)、《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政发〔20--〕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第二条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必须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的紧急事件。

(一)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暴雨(雪)、寒潮、高(低)温、雷电、冰雹、大雾、龙卷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故,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生物、化学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 事件等。

对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共生、伴生、耦合,或者次生、衍生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统筹应对。

(二)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Ⅰ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按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执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1)。

Ⅲ级和Ⅳ级分级标准按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市政府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应急工作的指导原则、处置程序规范和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责任义务的工作方案,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涉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充分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以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抓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防,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地搞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协助省政府处置全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全市跨县(市、区)和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需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突发时事件应急预案(篇2)

为了推动我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院党委、行政提出的“稳定压倒一切”、“安全工作八个负责”的具体要求,始终牢记安全工作“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影响一切”理念,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意识,确保我系安全工作“时间上不留空白、空间上不留死角”,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充分认识加强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二、成立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

(一)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构成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副组长:

(二)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工作人员

各教研室主任、全体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学生干部、安全事件的一切相关人员!

(三)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职责

1.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职责:

负责宏观领导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及全系教师、学生在校工作或学习期间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常务副组长职责:

在组长领导下做好我系突发事件应急常务工作。

制定全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督促副组长及各责任片区负责人就各自管辖区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负责向系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时间与空间责任片区”收集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面的工作计划、自查汇报、工作总结等方面的各种资料。

负责各种考核中涉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面的评价考核。负责推荐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先进,上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失职、渎职、消极人员。传达或做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通报。

3.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副组长职责:

在组长领导下在各自分管区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接受常务副组长督促,按要求在各自分管区域进一步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积极向常务副组长提供所负责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时间与空间责任片区”的安全制度、工作计划、自查汇报、工作总结等方面的各种资料。

三、要品经济贸易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时间与空间责任片区划分

按照保卫部(处)通知(20-- 1号),落实院长,特将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时间与空间责任片区划分如下:

(一)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

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全面负责我系党员的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并管理系党总支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开展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系党总支职工1支部责任人:

职责:在系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做好所管辖支部教师党员的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系党总支职工2支部责任人:

职责:在系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做好所管辖支部教师党员的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系党总支学生支部责任人:

职责:在系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做好所管辖支部学生党员的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二)学生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

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在组长领导下负责领导辅导员做好系学生的政治思想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班级责任人:辅导员

职责:在学生政治思想突发事件应急系责任人领导下负责分管班级学生的政治思想安全教育、培训、座谈等方面工作。

(三)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健康安全、财产安全

1. 课堂教学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健康安全

(1)理论教学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依据理论教学特点制定本系课程的理论教学安全教学制度;督促教研室主任开展教研室教师教学安全教育。

(2)实训教学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依据实训教学特点制定本系课程的实训教学安全教学制度;督促教研室主任开展教研室教师教学安全教育。

(3)教师安全教育责任人:各教研室主任

职责:依据学科特点制定教研室安全教学制度;对本教研室参与各类型、各科目课堂教学的教师开展安全教育。

(4)课堂教学责任人:按规定应授课的本系教师。

职责:维护教学时段的学生安全。

2. 定岗实习、工学交替学习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健康安全、财产安全

定岗实习、分散实习、工学交替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在定岗实习协议、工学交替协议的签订中充分考虑可能的安全事项,并体现在有关协议中;制定学生定岗实习、分散实习、工学交替实习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定岗实习、分散实习、工学交替实践的各个班级的班主任做好安全工作。

班级责任人:班主任

职责:做好本班级学生定岗实习、分散实习、工学交替实践期间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以班级工作为主与企业一起做好本班级学生定岗实习、工学交替实践期间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接受定岗实习、分散实习、工学交替系安全责任人督导,进一步改进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3.学生课后活动、早操、课间操、早读、晚自习、日常活动期间、系文体活动期间

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制定学生课后活动、早操、课间操、早读、晚自习、日常活动期间、系文体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制度;领导相关人员做好学生课后活动、早操、课间操、早读、晚自习、日常活动、系文体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活动责任人:各活动主办者、负责人。

职责:在系安全责任人领导下保障所组织活动的`安全。

(四)教师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健康安全、财产安全

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在系务会上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教育,强调-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确保个人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健康安全、财产安全。

(五)办公及教学设施设备安全

1.系办公室、会议室

系安全责任人:(临时,未来由系办公室主任担任)

职责:维护与保障全系办公室财产的安全使用。

各办公室责任人:各办公室最高行政领导、经常坐班人员、最后离开人员。

职责:维护与保障办公室财产的安全使用。

2.教室

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领导班主任做好维护与保障教室财产的安全使用;贯彻与宣传教室安全制度。

各教室安全负责人:班主任

职责:做好维护与保障本班教室财产的安全使用

3. 实训室

系安全责任人:王学峰

职责:在分管副主任领导下贯彻宣传我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实训室管理员做好实训室安全使用工作。

各实训室责任人:实训室管理员

职责:维护与保障实训室财产的安全使用

(六)突发情况下的党员干部、及教师学生突发事件应急

系安全责任人:

职责:宣传突发事件应急应急制度;策划与实施突发事件应

急演练方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的预案与决策。

突发事件应急日责任人:当日值班人员

职责:及时汇报突发事件应急;在负责人领导下积极采取安全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树立突发事件应急压倒一切的思想

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安全教育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学生座谈会等形式普及有关知识,努力做到各项安全教育知识入耳、入脑,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专门召开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学生工作会议,在学生中深入开展法纪、安全、稳定教育活动,使学生树立法纪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要深入班级、宿舍,广泛开展谈心等教育活动,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对学生中已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疏导学生消极情绪。

(二)强化培训学习,增强学生工作人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

要加强对学生工作干部及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能力和快速反映、快速处置的能力。要求学生工作干部及辅导员必须掌握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方法,保证遇有异常情况,能够按工作规程及时、妥当处置。学生工作干部及辅导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遇有突发事件应急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报告并采取妥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构建覆盖全面、信息畅通的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信息网络,使学生中所发生的一切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关的信息能够及时反馈到学生工作人员之中,为掌握情况、快速反应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加强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加强对学生常规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实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周报制度。对于擅自离校学生、请假之后超假未归的学生,要立即告知家长并报告学院。

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重点做好对学生宿舍违规用电、擅自外出等现象的防范、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到学生宿舍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强化寝室长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重点学生的解困工作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缓解学生心理压力,提高心理调适能力。

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自助的观念,鼓励他们乐观面对生活,积极向上,努力学习。

(五)特别加强敏感时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敏感时段如毕业生离校期间、夏季炎热期间、特殊纪念日期间,很容易发生突发事件应急事件。敏感时段,我们要提高认识,把维护突发事件应急作为学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负责,做到四个不放过:

1.发现隐患和苗头不放过;

2.责任不明确不放过;

3.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力不放过。发现漏洞、苗头和隐患要及时处理,本部门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如发生突发性事件,相关责任人要亲自到场处理,及时平息事态,绝不能使其扩大蔓延。

总之,突发事件应急无小事,突发事件应急追求无止境,未来我系将更加注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从维护学院稳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以保护学生安全为核心内容,做好我系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突发时事件应急预案(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环保局应急工作措施要求,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黄山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任务

(一)负责对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进一步核实污染物的性质。

(二)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

(三)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它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

(四)完成市环保局应急预案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启动

(一)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通知时,立即通知应急人员,指定集结地点,明确集结时限(20分钟以内),明确相关要求,展开应急准备工作。

(二)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任务

受领应急任务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本单位的基本任务;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

4、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通知相关部门。

(二)应急措施

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应结合预案、应急任务和实际情况,定下执行应急任务的行动计划。应急器材、设备、任务、处置方法及应急人员防护等措施。

四、应急处理与处置

(一)协同监测应急小组采取应急监测,接收应急监测有关数据;

(二)对污染源进行定性的鉴别鉴定,准确判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

(三)向上级部门报告鉴别鉴定结果,并提出处置建议。

(四)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和性质以及应急监测数据,对污染或危害范围作出概略判定,及时提出人员撤离及防护建议。

(五)根据污染源种类、性质、污染范围,组织实施消除相应污染。

(六)认定污染类别,选择处理方法,对污染危害进行最终彻底处置。

(七)及时上报各类污染信息,发生较、特大突发事故是地,及时请求社会救助。

五、应急终止及应急保障

(一)组织人员返回,维护、保养应急设备。

(二)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三)进行应急工作总结,编制应急总结报告,上报应急工作情况;

(四)做好器材、车辆、通信设备、医疗及生活的应急保障。

六、应急组织机构

(一)设定应急投诉报告电话:

(二)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黄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环保局组长担任,小组办公室由环保局副局长及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为环保局及科、站这到所有成员。

突发时事件应急预案(篇4)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__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中心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科室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学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楼梯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学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7.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8.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

2.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根据《__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学校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管理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校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责任人,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命令、指示。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

4.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5.协助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事宜。

五、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所在镇政府、市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市教育局和开发区。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公布。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校长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突发时事件应急预案(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6应急预案体系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⑶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⑷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⑸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⑹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工作机构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

2.4地方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 专家组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在境外发生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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