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生火灾应急工作预案
应急预案可以为公众提供安全保障,并增强公众的信任和支持,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发生火灾应急工作预案,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最新发生火灾应急工作预案【篇1】
一、处置火灾事故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联络员:
灭火员:
疏散员:
救护员:
保卫员:
后勤员:
二、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灭火:发生火灾时引导人员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三、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立即疏散师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冈上镇冈上镇中心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冈上镇冈合路冈上镇中心小学,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学校在向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四、组织实施:
1、组织原则:先救人,后救物,迅速组织师生逃生。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沙土、水桶等。
4、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5、迅速启用广播系统,通过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最新发生火灾应急工作预案【篇2】
为妥善安置学校消防安全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细化应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校园的稳定与安全,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消防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某某大学校园内的消防安全事故。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防止火灾事故对师生生命和财产造成伤害和破坏,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和科研秩序。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
(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的校领导。
成员: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基建处、后勤处、工会、团委、信息管理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范围内涉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及时向省政府、省教育厅和驻地市政府请示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办公室下设事故调查、媒体宣传、治安保卫、后勤保障四个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提出处理消防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消防安全事故的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
(二)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事故调查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和发生事件单位的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调查火灾原因、着火经过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媒体宣传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长:宣传部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和信息管理处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了解和分析事件情况,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工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蔓延。
3、治安保卫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成员: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及校卫队员。
主要职责:立即到达现场,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抢险和人员营救。确保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长:后勤处负责人。
成员:后勤处、医院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确保相关师生及工作人员的食品、饮水、住宿、防寒、医疗等供给;负责机动车辆调配,以及相关物质的供给等。
四、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一)报警、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并同时报告保卫处(校园10)。如果火势失检,要指派专人向19,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烷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应对措施
1、现场师生或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日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2、相关部门主要工作
事发单位和保卫处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重要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保卫处安排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医院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3、善后工作
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消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查责任。
事发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及后勤处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生活等设施设备。
五、信息发布
由媒体宣传组统一向外界发布相关信息,内容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六、奖惩办法
(1)对在消防安全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消防安全事故中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3)对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以奖励和表彰。
七、应急保障
学校各部门要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消防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每年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应急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最新发生火灾应急工作预案【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辖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维护辖区生产安全稳定;在事故发生时, 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实施抢险救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20__年修订)》、《关于做好20__年全区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电[20__]11号)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编制了南城街道重大火灾事故(生产安全火灾、森林火灾等)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浙江省消防条例(20__年修订)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辖区内各种场所、森林火灾等事故应急管理与现场处置。
(四)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实际情况,本综合应急预案分为二个层次:应急联动响应和现场处置规程。当事故发生时,应根据火情启动相应的应急队伍力量。现场处置规程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安排。
(五)应急工作总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事故时优先保护人的安全。作为岗位人员,救援人员必须做到处事不乱,应按预案要求尽可能地采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扩大,应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进行撤离,并迅速将险情上报,等待救援。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快速行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启动应急预案。
4.预防为主,全面提升。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危险源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二、总体危险性分析
(一)基本概况
南城街道位于黄岩城区南部,地域面积17平方公里,东界路桥区,南接院桥镇,西邻高桥,104国道、甬台温高速、甬温铁路、十院路、十高路、三环路、劳动南路南延、黄长复线、台州内环快速路穿境而过。20__年行政村调整后辖12个行政村,7327户,人口2.4559万人,外来人口约2万人。辖区主要为丘陵区,耕地面积4524亩,山林11013亩,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约1767亩。全街道共有各类生产企业1311家,其中2000万上企业23家,500万上企业55家,200平方以上生产企业550家,200平方以下小生产加工企业683家。
(二)危险源分析
1.生产经营单位及村民生活重大火灾隐患起因特点
南城街道辖区绝大部分以日用品塑料加工企业为主。塑料企业的最大特点是所占空间大,塑料制品易燃不易扑灭。其他隐患特点如下:
(1)高层建筑。按照国务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以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为重点,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外墙保温材料未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保护层未覆盖到位,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被占用,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和避难层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常闭状态,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八个方面内容。
(2)人员密集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和幼儿园、宗教活动场所、车站、码头、港口、旅游景点、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未定期清洗厨房油烟管道、检查维护电气线路和燃气设备,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没有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等四个方面内容。
(3)易燃易爆场所。以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车辆运输、管道输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领域)为重点,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未在明显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消防安全标识,进入生产、储存、装卸等危险区域的机动车排气管未装配阻火熄火设施,单位(场所)员工未按照防静电要求着装并使用有火花工具作业,达到建队要求的单位(场所)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等五个方面内容。
(4)老旧小区。以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旧小区为重点,未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未落实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和避难层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乱拉乱接电源线,消防车道被占用等六个方面内容。
(5)工业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大跨度、大空间厂房(仓库)为重点,存在“三合一”现象,违章搭建或设置可燃物品堆场占用防火间距,存在违章动火现象,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四个方面内容。
(6)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用于出租的居住(3人以上)房屋,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为重点,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未完全分隔、楼梯未独立设置,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内部隔墙未采用不燃材料未砌筑至楼板底部,外窗未安装防盗窗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未配备灭火器、口罩、报警哨、手电筒等设施,厨房外使用明火,使用明火的厨房未与其他部位分隔未设置自然通风窗等八个方面内容。
2.森林重大火灾隐患起因分析
(1)野外用火。部分群众(包含精神、智力缺陷人员)不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防火期内带火种上山,发生森林火灾,未及时上报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
(2)非法采伐、开采。滥(盗)伐林木和乱挖竹笋及野生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非法征(占)用林地、非法采矿、开垦、砍柴、烧炭、放牧、乱捕滥捕野生动物等事件引发森林火灾。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街道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下设灭火、通讯、疏散、救护、后勤五个职能小组。
(二)主要职责:
1.消防应急指挥部:平时指导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协助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救援行动;协助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场情况,熟练使用各类灭火器材,正确实施灭火工作。
3.通讯联络组:及时实施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细则,迅速报告“119”接警中心,准确反映情况,并派人接车,告知火灾信息;进行通讯联络并及时反馈信息,传达上级命令,了解火场的信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顺畅有序。
4.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区域人员迅速撤离火场,做好警备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安全防护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对火场中出现的各种需求及时解决。
6.后勤组:根据灭火、通讯、疏散等各组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相应保障,或适时增援。
四、应急响应
(一)灭火第一战斗力量的形成
1.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呼喊附近人员参加灭火救援。
2.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人员听到呼叫声应立即赶往失火地点,自发组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哪里发生火灾,就在哪里形成第一战斗力量,开展初期火灾的报警、扑救和人员疏散。具体任务要求是:第一发现火灾的人员就近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大声呼叫周边人员报警、增援;距起火点近的人员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人员向企业消控室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警,在户外的情景下要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及时求救;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人员立即引导其他人员向安全地点疏散。
(二)灭火第二战斗力量的形成
1.街道消防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街道24小时值班电话:81103501)应立即按照《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处置。确认火警后,应立即通知街道消防队、各行政村义务消防员向起火部位集结,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并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启动街道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2.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义务消防员(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灭火、通讯、疏散、救护等各个职能小组成员)接到火警通知后,接应第一战斗力量进行灭火、救援。第二战斗力量应听从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按本预案第5、6、7部分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灭火、救援。第一战斗力量应协助第二战斗力量工作。
(三)灭火第三战斗力量的形成
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形成灭火第三战斗力量。第二战斗力量应协助第三战斗力量工作。
五、报警和接警处置的基本要求
(一)无论任何部门或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所属单位消控室和“119”公安消防队报警,街道24小时值班电话:81103501。
(二)报火警时要沉着冷静,应讲清以下内容(特别是向公安消防队“119”报警时):
1.失火场所的准确地理位置。
2.尽可能地说明失火现场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
3.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4.耐心回答接警人员的询问。
(三)各企事业单位、村居消控室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按照《消防控制管理及应急程序》处置:
1.接到报警(或收到自动报警信号后),值守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并通知巡查人员、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火点证实,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要及时上报街道消安委。
2.接到确切的报警电话,现场灭火人员要立即启动固定消防系统,如自动喷淋等;切断非消防电源;开启事故广播系统,依照烟、火蔓延扩散威胁严重程度,区分不同区域层次顺序,逐区域地通知,并沉着、镇静地指明疏散路线和方向。
3.再次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告火警,并及时将最新情况通知本单位领导。
4.履行通讯联系组织职能,指派专人到单位附近的主要道口,引导消防车快捷到达火灾现场。
5.完成街道消防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疏散组织措施与基本要求
(一)疏散引导组应首先疏散被火热围困的人员,然后再疏散火场周围的物资。疏散出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疏散引导组应注意自己的安全,提前作好必要的防护。
(二)引导人员疏散时要不断用手势和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维护秩序。例如:对周围惊慌失措的人喊“请往那边走,那里安全”,并正确指示疏散方向;或大声呼喊“请跟我走”,采用正确方式带领受困人员到达安全地带。
(三)引导人员疏散应利用封闭楼梯、室外楼梯,也可利用未被烟侵袭的普通楼梯,或其他能够到达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疏散引导组人员应逐层(逐个房间)检查,以防疏漏人员。
(四)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七、灭火的基本要求
(一)负责灭火职能的工作人员(或灭火行动组)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二)发现有人员被火热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适宜的灭火剂扑救;如果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时,应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火场指挥部或消防机构指挥人员的调度。在未确认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能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前,严禁用水扑救该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
(四)灭火人员应听从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公安消防队到到火场后,应积极配合其灭火。
八、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等基本要求
(一)通讯联络组
1.街道通讯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街道消防应指挥部及各行动小组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要求,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灭火措施等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行动小组;
3.及时反馈火场进行情况,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担负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二)安全防护组
1.街道安全防护组接到指令后,应快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现场保护、控制局面,同时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远离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九、演练程序及基本要求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由街道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组织实施,全员参与。演练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当街道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下达某处地方发现初期火灾的紧急信息后,演练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该处附近人员及应按照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其他人员按照分工要求,迅速形成第一战斗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并做到三个同时:
1.灭火:距起火点近的人员立即取用身边的灭火器迅速跑向假设起火部位,摆好灭火姿势,做好灭火准备;距室内消火栓近的员工迅速接好水带、水枪,并铺开水带跑向起火部位,对准假设起火点,摆好姿势,做好灭火准备。
2.疏散:距安全出口近的人员立即跑向附近的疏散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其他人员通过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现口疏散。
3.报警: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人员迅速跑向附近的报警按钮、电话处,启动按钮或通过电话向“119”和消防控制室报警。
(二)企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确认火灾(假设)的报警信息后,迅速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各项处置程序与要求,向“119”报警。
(三)义务消防员接警后,要迅速向失火地点集结,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分工要求,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1.灭火行动组:立即跑向假设起火部位现场增援灭火。到达现场后,就近启用室内消火栓,接好水带、水枪和铺好水带后,对准假设的起火点,摆好姿势,作好灭火准备。
2.疏散引导组:按照分工分别跑向其他楼层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室内人员紧急疏散。
3.通讯联络组:了解火场信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顺畅有序。
4.其他工作组:按本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四)通过现场演练,达到下列要求:当街道消防安全责任人下达假设某处发生初期火灾的紧急指令后,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应在30秒内完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扑救初期火灾、报警、引导人员疏散的任务;灭火第二战斗力量接到通讯联络组或值班组发出的指令后,应在5分钟内到达火灾地点完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扑救初期火灾、报警、引导人员疏散的任务。
(五)演练组织者或指定人员留守火灾(假设)现场,担任演练裁判,对有关人员、职能小组的演练动作、时间等情况进行有效性裁定和记录。演练结束后,进行讲评,研究改进措施。
最新发生火灾应急工作预案【篇4】
一、总则
1、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十六字方针:“统一有序、快速高效、沉着稳妥、周密细致”。
坚持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污染和破坏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4、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学校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教学、科研及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在全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成立上海电力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组长和总指挥由校长和党委书记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校长和党委书记不能到位时,由分管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代任;常务副组长和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办公室主任、党委公室主任、保卫处长、后勤管理处长、实验与设备处长、教务处长、学生处长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总支书记、环境与化学实验中心主任和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上海电力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光耀、李和兴
副组长:石奇光、姚秀平
组员:王飞、毛静涛、施启胜、王国华、陈发堂、唐忠、石笑寒、徐群杰、刘莉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设在保卫处,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电话:____
(二)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置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在校区内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负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杨浦区民防办或上海市民防办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5、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平时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工作。
6、事故部门:事后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7、保卫处: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影响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8、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处置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实验室、研究室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9、卫生科:负责制定人员救护的抢救预案;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和储存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管理。
2、保卫处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相关设施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可能出现的危险的情况进行预估,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若确有必要,由领导小组授权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一般包括报警、实施应急处置(紧急疏散、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1、事故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部门负责人;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名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2、救援程序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由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协助专业救援队伍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任务,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保卫部门应协助民防办和公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卫生科应立即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3、相关要求
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车辆应服从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伍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五、保障措施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部门必须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足够的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
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校预防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加强对危险品管理和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定期组织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3、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防护器材的使用、危险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纪委、组织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对在事件发生时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反之,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处罚。
对事故发生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要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1、预案管理
本应急处置预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充实和完善。
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校长办公室会同保卫处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最新发生火灾应急工作预案【篇5】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的事故灾难。
1.3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发生一般事故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安监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对发生在__区境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和结束应急状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审定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扩大应急时,请示区政府启动《__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启动《__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2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构,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镇(街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危化品应急救援摸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人武部、应急办、宣传统战部、经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分局、社会事业局、农林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交通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察。
(2)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队伍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公安分局和事发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
(3)应急办: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和落实上级的指令和命令。
(4)宣传统战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宣传报道,做好涉外人员的安抚处置工作。
(5)经发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救援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发放,做好伤员的安抚工作。
(7)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8)城建局:负责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组织工程机械参加抢险行动。
(9)环保分局: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资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10)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确定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救护车辆,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上报伤亡人员情况;超出区属医院救治能力时,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红十字会、血站协调联系。
(11)农林局:负责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质扩散污染附近水域;组织捕捞、猎杀和处理受有毒物质污染的渔、禽、畜。
(12)安监局:召集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负责事故调查处理。
(13)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4)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伤员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有关人员、车辆、装备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开避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6)交通分局: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组织事故现场物资和疏散人员的安全运输。
(17)质监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委派,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设立若干救援专业组,审定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救援专业组在区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行动,其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办负责,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通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必需时,应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当地村委和防化分队研究疏散方案,及时组织当地群众疏散。
(3)抢险救援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及时了解污染状况,会同专家组提出处置建议。在可能发生对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产生严重污染并向下游扩散时,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力量进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区城建局负责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区交通分局负责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区质监分局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可能发生风险时的预测,并提供技术保障。事故发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组织就近救援,当地派出所、卫生部门等救护力量应实施前期人员救援。
(4)紧急疏散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当地村委配合,在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或因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时,对可能波及的相关人员及附近居民进行紧急疏散,并妥善安置。
(5)防化分队:由区人武部负责,配合区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区公安分局和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组织就近医疗单位以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发生群死群伤或集体中毒事故时,负责救护力量的组织和急救药品的调拨、供应。
(7)后勤保障组:由区应急办、经发局、财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经费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对所辖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需要时,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
(10)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也可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区环保分局负责提出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善后处置建议,参与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1)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应急处置
3.1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迅速调集力量,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各成员单位按响应等级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2分级标准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较大事故(Ⅲ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一般事故(Ⅳ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3应急响应
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根据事故的性质、种类作出应急响应
3.4信息发布
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党政办
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组织媒体报道。
3.5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的报告,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3.6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区政府相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事故调查。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调查。
(3)保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4)总结评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
四、应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政府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有关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开通专线电话,确保通信畅通。
4.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应急队伍保障的,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人武部防化分队和城建工程施工单位组成。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协调驻区队伍参与和支援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3救援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救援装备保障的,由区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保障。事发地政府应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调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4.4交通运输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交通运输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队提供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救治单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门及相关派出所保障。
4.7物资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物资需求保障的,由区经发局、城建局、卫生局等部门保障。
4.8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经费的,由区财政局按照《__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4.9社会动员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社会动员的,由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4.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的,由区人防办和各镇、街道负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