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应急预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篇1)
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聚集性暴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__年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冯伟
领导成员:王士金蔡广田林静慧
教师成员:李婷杨丽魏淑玲李玉梅
学生成员:余小根李升李豪余光月余文轩陈静李欣哲
二、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预防传染病,首先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将采取专题讲座、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师生及员工宣传防治传染病的重要性。
班主任可以通过开展传染病防治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健康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学生了解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及如何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学会保护自己、保护易感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疫情的报告工作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每名教职员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以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迅速报告,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者延期报告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四、切实抓好晨午检工作
开展晨午检工作,可以使学校对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能有效地控制疫情暴发。晨午检中发现有传染病者要立即通知家长,把孩子领回家中看病治疗,看好后过了传染期再返校上课。学校要及时了解师生的出勤情况、健康情况,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师生的患病、诊断、治疗等相关情况。值日教师在清点人数时对缺勤的师生要了解详情,如实记录,若因病缺课的要详细记录。班主任对于因病请假的学生一定要问清病症,详细记录在农晨检记录上。
五、消毒工作不容忽视
消毒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消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消灭传因素上的病原体和传播疾病的媒介昆虫。每天要在病菌滋生带进行喷雾型消毒,让病菌无立生之地。
六、注重个人卫生和校园环境卫生
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班要对教室和清洁区每天进行打扫,确保我们学习和生活的空间整洁、干净。对于不认真打扫或者不扫的班级,学校将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各班每天都要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教育养成勤洗、勤剪、勤换的习惯和重整洁不重名牌、重舒适不重款式的穿着风格。
七、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工作
学校全体师生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感”、“流脑”、“甲肝”等疫苗的接种工作,使孩子们能健康成长。
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篇2)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学生是有关传染病易感人群之一。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卫生等部门,制定、完善和落实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确保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努力把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从而将学校卫生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监控,及时报告疫情信息
建立和落实晨检制度,加强对学生健康状况的监测。晨检工作应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及时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例如发热、全身疼痛、头痛、呕吐、咳嗽等)以及可疑传染病患者(请病假的学生应查明病因),及时报告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进行排查,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班主任要利用晨会课、健教课时间,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同时要教育学生,进行自我观察,如有发热、全身疼痛、头痛、呕吐、咳嗽等身体不适时,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以确保早发现、早治疗。
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要与班主任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校长室及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人数、主要症状、密切接触者、已采取的措施等。防止瞒报、漏报、缓报现象发生。
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疫情
学校除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以外,要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对患病学生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如发生暴发疫情或新病例持续不断等情况,要根据卫生疾控部门提出的疫情控制措施,经区局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人群集聚的大型室内活动,严防疫情扩散。要注意做好学校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和换气,保持空气新鲜;食堂不得购买无证食品;加强学生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增强学生体质,提高机体抵抗疾病的能力。鼓励学生有病及时就医并在家休息等。
四、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卫生与防病意识
学校要充分利用时间及各种形式,对学生集中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还应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相关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篇3)
1 应急响应和终止
1.1 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1.2 应急响应程序
1.2.1 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2.2 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的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1.4 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特别重大以下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 善后处理
2.1 后期评估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2.2 奖励
院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3 责任
对在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4 抚恤和补助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5 恢复生产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2.6 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后,服从上级行政部门指挥,做好向疫区提供的各项救援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技术保障
3.1.1成立突发性的传染病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1.2 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2 后勤保障
3.2.1 物资储备
建立处置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设施。
3.2.2 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处置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3.3 培训
感染控制科定期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系统培训,确保医务人员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3.4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
4 附则
4.1 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4.1.1 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4.1.2 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4.1.3 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4.1.4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4.1.5 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4.1.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4.1.8 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篇4)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本学校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学校做好疫情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预防措施
1、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学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
2、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利用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教师或班主任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定期组织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在疾病防控机构的帮助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和做好对学生进行各种疫苗接种工作。
6、加强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五、监测
1、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形成校领导--校医--班主任--班长--宿舍长的学生健康监测网络。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学校要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日常监测。由班主任或校医每日早晨观察、询问、了解、发现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3、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班主任应当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向各级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提供监测信息,经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确认为传染病后,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并上报县教体局安全办
六、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2小时内向属地防疫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2、应急措施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疾机构诊治。
(2)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校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当地政府、县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篇5)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有效地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教育以人为本,以健康为本,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稳定。
二、预控原则
第一,充分认识到人是国家的最大资源,健康的体魄对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兴衰、中华民族的未来的极端重要性,把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并以此贯彻于教育活动的始终。
第二,要把预防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责任到人,抓好、抓细、抓紧。
第三,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果断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断传染病的中间环节,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四,及时准确掌握疫情,特别实行“日报表”和“零报告”制度。
三、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学校学生晨检工作。由卫生员、班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共同负责,每天上午上课前对全校同学进行检查、询问、观察、了解学生中有无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必要时可测体温,做到层层把关,不遗漏一个同学,严重时可送医院进一步确诊。
2、学校要经常的、定期的组织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重点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查。凡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3、凡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
4、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的发生,要让同学少去公共场所,学校减少或停止任何大型活动。
5、开展好春季、秋季灭蚊和“灭四害”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卫生环境,不留卫生死角。
6、坚持室内通风换气制,教室每天坚持开窗通风,在传染病高发季节要用紫外线和84—消毒液对教室地面,空气进行消毒。
(二)监控措施
1、建立学生晨检制。年级主任每天要到各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班主任在晨会上要询问学生身体情况,即发现一例立即报告、隔离,越早越好。
2、如在班级中发现学生不明原因病情异常增多,亦立即与年级主任联系,将异常情况在1小时内上报校长室、逐级上报。
3、在传染病多发季节尽量不组织大型的学生集体活动,减少人员流动。
4、学校应时时监控疫情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疫情。
5、依法治校责无旁贷,严格实行饮用水安全制。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缓报,不漏报、不瞒报。
2、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现场的食物,患者排泄物等要留样送检,并封存好现场,待专业人员前来处理。
3、对传染病的班级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除班级之间亦隔离,并组织集体服用防治药物等。
四、加强宣传力度
学校教务室、政教室、总务室三方联合利用健康教育课、校园网、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结合季节性、流行性、宣传日等时机在学生中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自我保护意识。
五、建立学生、教师的健康状况报告制度
凡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任何人都应立即向政教室报告,政教室在接到报告后要即可向校主管领导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定人、定点、定时,要处处有人扫、人人有事做,确保处处洁净。同时要做好灭四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