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

| 嘉红

为积极应对雨雪天气,切实做好辖区防雪灾工作,保障道路通行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胜利路街道防雪灾工作应急预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雨雪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雨雪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

雨雪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篇1

为做好全市教体系统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对处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20__】24号)及泊头市教育体育局《泊头市教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冬、春季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整体联动,落实到位。

三、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沧州市《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的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泊头市教体局成立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指挥部

总指挥:陈磊

副总指挥:__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二)运行管理机构

成立泊头市教体系统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工作管理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日常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工作。

负责人:邓勇

(三)应急措施

1.实行一把手责任制

(1)教体局主要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抓好落实。

(2)教体局班子成员抓好所包片中小学、幼儿园的落实工作。

(3)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或园长负责抓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

2.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雨雪冰冻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的校舍等建筑设施,车棚、篮球架、宣传栏、旗杆、电线等设备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出现损坏及时修复。

3.实行灾情一日一报制度。

教体局办公室及时与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气象部门沟通,了解和发布预警信息。中小学、幼儿园办公室设立专人负责电话、网络信息的传递。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四)预警级别

雪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黄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雨雪冰冻。

2、橙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雨雪冰冻并可能持续。

3、红色预警信号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的雨雪冰冻并可能持续。

(五)应急响应

1、一般(III级),各中小学、幼儿园上报市教体局办公室,并根据灾情由各单位一把手及领导小组来具体实施应急指挥工作。

2、较重(II级),各中小学、幼儿园上报市教体局办公室,预防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由指挥部分管领导副局长亲自指挥,各单位的校长、园长协助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严重(I级),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泊头市教体系统预防暴风雪灾害指挥部,由教体局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指挥部统一指挥,校长、幼儿园园长积极协助应急救灾工作。

(六)应急处置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针对恶劣天气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家长通报。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教体局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

2、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遇有天气突变、灾情等级信号为红色标志特殊情况下,及时同家长取得联系,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并随之天气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市教体局。

3、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尤其做好恶劣天气来临前后路况的排查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雨雪冰冻过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开展自救减灾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扫校园积雪,确保校内学生通道畅通。校园内的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险部位人员撤离,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开展多各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5.加强预防雨雪冰冻灾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屋顶、宣传栏等设施损坏。

五、工作要求

1.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雨雪冰冻期间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次生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单位领导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本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篇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__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__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__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市政府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成立__市交通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分管公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科、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两县交通局、__区工贸局、__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交通系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交通厅支援等。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科,主任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担任,局属各单位负责应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2.3.1 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宣传报道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3.2 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2.3.2.1 公路抢通小组

由市公路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公路桥梁养护、项目办、安全科等科室负责人、县(区)公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全市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组织施工单位对所管辖的在建公路施工现场开展除雪防滑工作;向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和协调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县级以下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2 道路运输保障小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处长担任,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客运、货运、出租、安全、稽查等科室负责人、县(区)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及相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县(区)运输管理部门及所管辖的运输企业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线路班车、公交车辆出行;妥善安置被困客运站内的旅客,维护站内秩序,做好退票和解释工作;为滞留途中的运营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3 宣传报道小组

由市局宣传教育科科长担任,市局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安全生产监督科宣传报道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宣传教育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4 后勤保障小组

由市局组织人事科科长任组长,市局财务审计科、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应急准备

3.1 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每年应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全市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市属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除雪防滑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全市应急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3.2 预警发布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确保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道路运输生产领域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3.3 应急联络

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各部门和各单位联络人员名单(含单位、姓名、工作职责、通讯方式等基本情况)应在每年10 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4 应急队伍

市交通局组建两支应急队伍,即: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和道路运输应急队伍,分别在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4.1 公路除雪应急队伍

由市公路管理处牵头,县(区)公路管理部门、施工企业配合,成立两支公路除雪应急分队:

(1)以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和企业为主体的公路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全市县级以上公路的除雪防滑工作;

(2)以项目办和施工企业为主体的公路在建工程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在建工程除雪防滑工作。

3.4.2 道路运输应急队伍

由市运输管理处牵头,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县(区)运管部门配合,成立两支道路运输应急分队。

(1)以客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客运抢险分队,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

(2)以货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货运抢险分队,负责抢险物资的运送;

市公路管理处和市运输管理处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应急队伍的组成、除雪防护机械设备、应急车辆和物资的储备进行统一部署和落实,并于当年的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4 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 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 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 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4.4 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 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 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公路施工现场的积雪,重点保证境内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畅通;

(2)对境内普通公路上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客运站内滞留乘客实施紧急救助;协助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4)协助多方力量对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5.4 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局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 灾情报告和评估

6.1 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 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6.3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生产经营受影响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同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各县(区)交通部门要尽快对辖区重点受灾企业、地区实施有效救助,帮助恢复生产运营,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援助申请。

(二)各级公路部门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尽快帮助施工企业恢复冬季施工作业。

(三)各级运管部门要尽快查明车辆运营情况,发布道路通行信息,帮助企业恢复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四)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力量抗灾自救。及时安置和救助滞留途中和站内的人员和车辆,尽快恢复营运。

8 附则

8.1 奖励和抚恤

(1)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 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全市交通系统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区)交通部门应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内部灾害预警传达和灾害预防与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

(4)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减少因暴风雪灾害造成的损失,实现“不冻伤一人,不冻坏一台设备,不冻堵一条管线”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黄金带炼油厂全年生产经营任务,特制定本应急措施。

2、编制依据:《经济贸易置业总公司防暴风雪专项应急预案》。

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2)明确责任,依法规范。

(3)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4)防范为主,加强监控。

(5)快速处理,确保恢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

厂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和机关各组组成。

(1)领导小组。

①组长:厂长、党委书记。

②副组长:生产副厂长、安全副厂长、后勤副厂长。

③成员:调度长、技术科科长、综合管理科科长、安全科科长、党群办主任、供应站站长、各生产车间主任。

(2)工作职责。

A、厂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是厂应急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暴风雪事件的应急领导和决策工作,职责如下:

①接受厂应急领导,请示并落实指令。

②统一协调调动应急状态下的应急资源。

③确定向主管部门申请救援或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工作。

B、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①领导厂暴风雪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理工作,担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

②下达厂暴风雪应急措施启动指令、调整指令和终止指令;

③带领或指派其它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

C、厂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①协助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挥和处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暴风雪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②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授权,代行组长职责,完成应急指挥工作。

③审定并签发厂暴风雪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措施。

D、调度室。

①组织制定《黄金带炼油厂防暴风雪专项应急措施》。

②负责跟踪了解厂有关暴风雪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并根据应急职能分工落实指令。

③根据发生暴风雪突发事件时厂应急资源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指令组织调动、协调厂内、外部应急资源。

④负责与经贸置业总公司生产技术部、外部相关单位联系救灾支援。

⑤负责应急信息的上传下达。

⑥参加应急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E、 技术科。

①参加现场应急处置,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②负责与相关生产单位进行协调、沟通。

③负责应急状态下抢险救援设备的组织与落实。

F、安全科。

①参加现场应急处置。

②负责安全事件落实和上报工作。

G、党群办。

①负责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应急意识。

②负责协调应急状态下的生活保障工作。

③负责应急现场的治安、保卫、警戒工作。

H、物资供应站。

①协助调度室落实厂暴风雪突发事件灾害相关的应急物资、设备的采购与储备。

②负责应急状态下抢险物资的组织与落实。

I、综合管理科。

①协助调度室落实厂暴风雪突发事件灾害相关应急设备的购置工作。

②负责应急状态下抢险救援设备的组织与落实。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与信息保障。

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所属单位和上级部门突发暴风雪事件应急信息后,立即按规定上报下传应急信息,跟踪应急事态发展。各车间应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及时接收和转达突发暴风雪事件事态信息,保证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联系通畅。

2、应急保障。

(1)应急防疫物资装备保障。按规定和防疫需求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所需的物资和生活用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统筹现有资源,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防灾害专业队伍,按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和演习。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持应急队伍战斗力,做到常备不懈。

(3)应急资金保障。每年的应急资金有保障,资金主要用于预防和应对突发暴风雪灾害的物资储备、人员培训、预防演练。应急防灾害期间,可随时启用。

四、具体保障措施。

各车间要组织干部员工和车辆及时清理道路和巡检路线积雪,保证正常巡检,如发现道路积雪过深,应及时上报厂调度,由调度合理安排清雪车辆。检查车辆安全行驶,安全环保科、车队要立即组织人力上路检查,确保雪后车辆行驶安全,同时对职工上下班的客车要安排专人监护客车运行。

各车间要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巡回检查,巡检人员在下风口要远离危险建筑物和高空设备,防止被风吹倒后造成人身伤害;安排2人同时巡检,互相监督保护,防止发生危险,并穿戴好劳保用品,防止冻伤;巡检时注意不要走在电线和树下,防止电线或树木被雪压断压倒,造成伤亡;要及时做好巡线、查线工作,消除故障隐患,保证电力供应。

对于出现的局部电路故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动力车间应立即组织电工进行抢修。

雨雪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1.1编制的目的

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雪灾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的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是《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是我市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中已预测将要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启动条件

2.1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雪灾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困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2)雪灾造成人员伤亡的。

(3)雪灾造成房屋倒塌100间以上的。

(4)雪灾造成牲畜死亡100头(只)以上的。

(5)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部位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2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启动。

(1)在降雪前,气象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即可向市应急委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市应急委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本预案启动后,市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工作。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指挥机构

市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是市应急委下设专项指挥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市雪灾救灾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雪灾救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检查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负责请求上级、周边县(市)支援,协调中省直部门和驻军关系;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市长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秘书长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和驻宁中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驻宁队伍和武警队伍负责人等。

3.2指挥部综合办事机构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市政府办、民政局、水务局、气象局、工商局、卫生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3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分别为: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防疫组、恢复重建组、灾情报道组。市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市政府办:其职责与指挥部办公室一致。

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及时组织因雪灾堵塞公路的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农机总站:负责调用农用机械,运送救灾物资及清运积雪。

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城区、东京城镇和渤海镇主次干路积雪清理工作。

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居民的积雪清理工作。

民政局: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水务局:负责灾后供水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救灾款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争取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工商局:负责保持雪灾发生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粮食局:管理好国家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

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向灾区调拨和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检验审核。

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的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供电局、农电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因雪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农委、畜牧局:负责农牧业灾害的核查、汇总;组织调运饲草料等物资;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以及转移期间的牲畜安置饲养等工作。

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

广电局、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的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驻宁队伍:根据需要,由市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队伍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对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及时办理赔付事宜;对在雪灾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照保险合同给付赔偿金。

4雪灾预警和灾情报告

4.1雪灾预警

气象预报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2灾情报告

雪灾发生后,所在乡、镇政府必须立即向市应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雪灾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5救灾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行动

5.1应急反应

5.1.1乡级应急反应

雪灾发生后,受灾乡、镇救灾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并按照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转移过程由乡、镇政府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转移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人民生活困难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市应急委。

5.1.2市级应急反应

市应急委接到重、特大雪灾报告后,根据灾情,启动市级救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资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省、牡丹江市、驻宁队伍等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根据灾情,必要时可成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5.2紧急救援行动

按照市雪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各工作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1)灾情预测预报组。

由市气象局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2)灾情收集评估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畜牧局、建设局、交通局、城区街道办事处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人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抢险转移安置组。

由市交通局牵头,市民政局、农机总站参加,必要时协调驻宁队伍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和国家重要财产。

(4)后勤保障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交通局、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局、建设局、城区街道办事处、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供电局、农电公司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交通、电力保障;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为灾民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为受灾人民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5)安全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灾区特别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负责灾区金融等重点部门、重要设施及物资的安全保卫。

(6)医疗防疫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药监局、畜牧局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畜牧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所有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7)恢复重建组。

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局、交通局、民政局、水务局、教育局、交通局、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供电局、农电公司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雪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学校校舍的恢复重建和教学组织工作;负责灾后损毁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的修复工作;负责灾后积雪的清运、处理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组织指导;负责灾后投保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付等工作。

(8)宣传报道组。

由市广电局牵头,市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中心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6救灾备灾工作

6.1紧急救援队伍的建立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人民组成。根据灾情,由市武装部协调驻队伍、武警及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部门和驻军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人民得到及时救助。

6.2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的建立

市、乡两级要应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易发生雪灾害地区的'人口、经济状况、地理特点、河流水库、重点工程等),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6.3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的完善

市、乡两级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交通、建设、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工商等部门储备和筹集。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6.4救灾的基础建设

市、乡两级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救灾车辆和通讯工具,确保救灾通讯网络畅通。加强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

7附则

7.1市雪灾救灾工作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乡、镇政府要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预案要详实具体,量化、细化。

7.2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比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雨雪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篇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合理配置抗灾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实现“大雪不成灾”目标,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切实维护人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办法》、《锡林郭勒盟抗灾救灾应急预案》、《镶黄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旗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以及降雪后,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4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 启动条件

2.1 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2.1.1雪灾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困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2.1.2雪灾造成人员伤亡的。

2.1.3雪灾造成局部房屋、棚圈倒塌的。

2.1.4 雪灾成灾面积占全旗行政区划总面积的40%以上。

2.1.5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部位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2 启动程序

2.2.1在降雪前,气象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即可向旗委、政府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2.2 旗委、政府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2.2.3本预案启动后,旗防灾减灾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工作。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体系

成立旗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旗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牧区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农牧业工作的副旗长担任,成员由旗直有关部门和条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部职责任务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旗防灾减灾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全旗防灾减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请求上级、周边地区支援,协调其他部门和驻军关系;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3.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政府办、应急办、农牧业局、民政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4指挥部专业组职责任务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医疗防疫组、宣传报道组。

3.3.1灾情预测预报组

由旗气象局牵头。主要职责:负责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3.3.2灾情收集评估组

由旗民政局牵头,农牧业局、统计局、交通局、文体广电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人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3.3抢险转移安置组

由旗交通局牵头,农牧业局、民政局参加,必要时协调武警中队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

3.3.4后勤保障组

由旗农牧业局牵头,财政局、民政局、商务局、交通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电力分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为灾民安置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交通、电力保障;负责为受灾人民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3.3.5 医疗防疫组

由旗卫计局牵头,农牧业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牲畜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所有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3.3.6宣传报道组

由旗委宣传部牵头,旗文体广电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灾情的对外新闻发布,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4 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旗政法委:负责启动草原110治安防范报警系统,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并发挥应急指挥用。

旗政务网络中心、通信运营企业:负责启动旗、苏木镇两级政府及旗直部门应急指挥中心,保证网络视频和电话线路联络畅通。

旗委宣传部:负责防灾减灾预警预报发布,信息传递,避灾常识宣传普及,新闻发布、报道防灾减灾工作。

旗农牧业局:负责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牲畜疫病防治;组织调运饲草料等物资;联系肉食品加工企业,出栏牲畜;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等工作;抗灾车辆调度。

旗民政局: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旗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旗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及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时疏通堵塞公路,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旗商务局:科学调度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

旗卫计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旗扶贫办:负责受灾贫困户的核查、汇总;负责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旗水务局:负责灾后解决人畜饮水工作。

旗财政局: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资金的投入机制,负责安排紧急防灾救灾资金和紧急抗灾物资贮备所需资金,确保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负责抗灾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向上争取抗灾救灾资金;负责防灾救灾资金安排和调度。

旗发改局:负责争取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旗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保持雪灾发生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旗教科局:负责转移护送受灾地区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电力分局:负责组织抢修因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旗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旗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旗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旗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队伍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5 雪灾预警和灾情报告

5.1 雪灾预警

气象预报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5.2 灾情报告

雪灾发生后,所在苏木镇政府必须立即向旗防灾减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雪灾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6 救灾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行动

6.1 应急反应

6.1.1 苏木镇级应急反应

雪灾发生后,受灾苏木镇救灾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并按照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安置过程由苏木镇政府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向政府应急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人民生活困难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旗抗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旗政府应急办。

6.1.2旗级应急反应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接到雪灾报告后,根据灾情,启动旗级救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资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旗防灾减灾指挥部设在政府办,作为总指挥、总调度中心。根据灾情,必要时也可再成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7 救灾备灾工作

7.1 建立紧急救援队伍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人民组成。根据灾情,由人武部协调驻队伍、武警及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交通、电力、通信、卫计等部门和驻军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人民得到及时救助。

7.2 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

旗、苏木镇两级要应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7.3 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

旗、苏木镇两级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交通、住建、卫计、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饲草料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商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同时,适当储备饲草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8 附则

8.1 旗应对雪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苏木镇政府、各社区要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并要明确指挥机构、工作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措施、责任人以及具体联系方式,切实做到详实、具体、量化、细化,提前掌握应对雪灾主动权。

8.2 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抗灾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部门要进行必要的应急演练。

8.3 由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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