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命充满爱心得体会

| 柳苑

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的价值,热爱并发展我们独特的生命,用爱与坚强去谱写一曲生命的赞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让生命充满爱心得体会,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让生命充满爱心得体会

让生命充满爱心得体会(篇1)

经过了两次的`安全生产培训课,让我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从此能够看家对安全生产更是愈加重要。国家还规定了三级的安全教育和必需的安全教育时间,这样能够使我们的安全意识更强,懂得的也会越多。经过教师的精彩生动的演讲和观看视频后,除了对这些真实存在的安全事故有触目惊心的感觉外,更值得我们仔细回顾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提高心理戒备,引以为戒。下头是我关于安全的一些感想。

于人而言,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没有生命其他的一切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安全事故发生比较频繁的地方往往是工厂,是因为工厂的带有危险性的设备较多,如果我们不多加注意和存在着侥幸心理,那就极其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想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首要条件是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进行操作机器或者要做什么行为前,必须要再三思考,是否自身有做足安全措施,是否会对别人有什么危险因素,是否有确定设备处在安全的状态。

在培训时,有一句话给我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无危则安,无缺则全",意思是要么危险,要么安全,要么有缺陷,要么完整。这句话阐明了安全生产的极端性,事故往往是由一些小问题,小故障而引发,正是这些小问题,小故障不容易被人发现或人们觉得无关痛痒,所以才会酿成杯具的发生。所以,在平时的生产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多留意,及时发现哪些地方有存在危险因素,发现后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把安全制度尽量完善,这也是一项利人利己的工作,所以平时对工作时要多从安全的角度去思考。

总之,安全生产已然成为企业的重中之重的问题,任何生产都要以安全为前提。最终感激教师对我们关于安全的耐心指导,同时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是对我们自我人身安全的负责,是对我们家庭的负责,是对企业的负责。

让生命充满爱心得体会(篇2)

种种迹象表明,近年来,银行已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重要目标。商业银行不断发生违法违规案件,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给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问题突显出来。为了切实加强对我行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案件发生,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展开了全行上下安全防控学习,经过一段的学习后现将本支行大家的心得体会浅淡如下。

1、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无论哪个案件的发生,最直接收到损害的就是国家和社会,国家蒙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而案件的发生,引发社会对银行的不信任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2、给单位业务开展带来严重后果。试想,假如我们自己是客户,而为我们服务的银行经常出现案件,那么我们会放心让这样的一家银行来为我们服务吗?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案件的发生,使客户怀疑我们诚信经营和服务水平,3、如果自己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不能把握好自己,将断送了自己美好前途和职业理想。作为一名金融工作从业者,我们都有着更好的前途和发展前景,一旦我们把握不住自己,成为案件的当事人,那么等待我们的`将是永远离开这个超期蓬勃的`行业,甚至是牢狱之苦。那么我们数年数十年的努力,将毁于一旦,而自己的职业理想,也会在顷刻之间化为乌有。4、给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带来痛苦。许多案件之中,不光给当事人带来追悔莫及的后果,还给其亲友带来了深深的痛苦。亲人们要承受旁人的冷眼,长时间承受亲人不能团聚的痛苦,至少,是失去了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

首先,大家要从思想上重视案件防控工作,树立高尚的职业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感,把自己所从事的银行工作,当作世界上最神圣的工作来完成,从内心做到自己绝不涉及案件。时刻牢记《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邮政金融资金案件责任查究规定》,《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规定》三个规定。

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执行力必须坚决果断,业务流程必须熟练掌握,风险防范必须牢记心中。这样才能真正达到防范案件风险之目的,才能把我们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三个规定”真正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并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看到案例中天水储蓄所平时养成的不良习惯,未随手关闭安全门,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才造就了这一惨案的发生。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检查不细,无数案件、事故、教训,都反应出不执行规章制度,才导致一不法分子有机会钻空子,从而给自身生命安全,企业资金安全,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产物,而是在经历过许许多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有保护自已的权益和维护广大客户的权益能力。

其次,在容易引发案件的环节多家注意。在我们平时工作中有些环节很容易引发案件,如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印、证、钱管理;交接班;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等等。

最后,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勇于劝阻,必要的时候检举,将案件发生的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样做,不是对同事的背叛,是在令其悬崖勒马,是在救其于危困。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每个员工通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和学习后,大家识别和控制各种风险能力增强,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对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有了近一步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时刻提醒自己多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因为只有安全了,才能使宝贵的生命不受到伤害,使生活充满欢乐、更加美好。

让生命充满爱心得体会(篇3)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就是习惯,最宝贵的财富也是习惯。将这句格言放进安全与习惯的关系论述中,在一连串的恶性事故统计前,不良习惯的可怕之处一览无余,避免了这些事故,好习惯何尝不是最好的财富?所谓“习惯”,在字典上的解释就是由于重复的练习而固定下来的并变成需要的行动方式。比如开车系安全带,定期进行体检等。有调查表明,人们日常活动的90%源自习惯和惯性。在安全方面,这种影响会强烈得多,有时甚至是致命的或毁灭性的。

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有个积累的过程,有个回旋的余地,做不到十全十美也可以退而求其次,总不像二进制那样残酷,除了1便是0。然而企业员工培训恰恰就是二进制。我们愿意树起“1”这块安全的丰碑,却万万不敢挖出“0”这口夺命的陷阱。除了时刻准备着,处处践行“安全第一”的理念和意识,我们没有第二种选择!没有企业员工培训,怎么能实现安全生产呢!在企业员工培训的养成方面,也要重视奖励和惩罚,这如同火车的双轨,要平行开展。惩罚要使受罚者得到教育,变压力为动力,并影响其他人员更加规范作业;奖励要使人在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得到发展,促进自我防范能力的提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尤其要对基层班组工作成绩突出、办法新颖有效、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及时表扬和奖励。

在生产过程中,人们往往有这样的意识,一但生产现场有人违章作业,又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处罚,周围其他的人员就有可能盲目随从,并出现“大家都是这么干的,都没出什么事,我也这样干,应该也不会出事”的心理意识。如果这种意识和心理长时间得不到纠正,就有可能发生群体违章或群体伤害。从大量的事故分析看,不但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和心理状态、行为习惯存在麻痹思想,抱着侥幸心理,自认为不会发生什么问题。而违章者身边的人员也对违章行为不以为然,见怪不怪,更有甚者,盲目跟从。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意识上的“从众心理”占了主导地位,其根源还是在于缺乏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亡羊补牢”的故事大家一定很清楚,牧民在丢失了羊以后对羊舍加以修补,从而避免了羊再被狼偷走。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来看,“亡羊补牢”是一种危机处理的手段,今天我们探讨企业员工培训的养成,“亡羊补牢”仍然能给我们很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企业员工培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未亡羊而先补牢”。影响安全的因素有很多,比方说设备、环境、技术甚至运气等,但万变不离其宗,套用“存在主义”哲学的一句话“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么:能发生的也一定是有其原因!建设安全文化的关键就是处平安之境而思危险之害。每当一起事故发生时,我们或为之深感震撼,或为之扼腕痛惜,但是更重要是我们仔细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症结,不可否认,因为很多时候事故并不是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所以印象往往就不会很深。

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也是很有学问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对于同一个事故,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得出的结论肯定是大不相同的。建设安全文化就应该倡导一种从实际出发,既要找出共性问题,更应该针对特质发掘能产生共鸣的因素。这种共鸣才是我们真正应该从事故中吸取的,否则,仅仅肤浅的就事论事,泛泛而谈,那就难免陷入“一边批他人违章,一边重复他人的违章”的怪圈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只有将一些血的教训同自己的工作实际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多问问自己会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多想想自己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多思考思考自己的防范是否到位,多想想自己的企业员工培训浓不浓,只有这样的“他山之石”,我们才能真正的“攻玉”。同时,培养企业员工培训要启发员工的自觉意识。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企业员工培训,做到自觉把“安全心愿讲出来,把安全陋习写下来,把违章行为找出来,把隐患缺陷改过来”,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让生命充满爱心得体会(篇4)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 。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

让生命充满爱心得体会(篇5)

从我记事起,就懂得,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我们不好好珍惜,上帝是不会白白的给我们第二次机会!

而现在,繁华的街市,水泄不通的马路,却时时刻刻都令我们心惊胆战。红绿灯发出的那微弱的光亮,不足以让人们提起警惕。车祸大多是致命的,而人们却全然不顾、视而不见。一起一起的交通事故,其实,也在为我们敲响警钟。

在报纸上,我目睹了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我听说过一起交通事故:有一天下午,阳光贪婪的吮着大地,有个年轻人,架着一辆小轿车,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很悠然的搭在车窗外,红灯亮了,他丝毫没有察觉,车影一下子闪过了交界线,死神也不肯放过他,随即降临,一辆货车从侧面驶来,同样,也是毫不相让,刺——,一个急刹车,打破了原有的寂静,想逃出死神的魔掌,哪有这么容易!驾驶员很快就倒在了血泊中,一命呜呼。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啊!因为误闯红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因为那一刹那……

死神,有时也很不讲理、很霸道,只要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它甚至连小孩都不会放过。有个例子可以实实在在的证明我所说的话,一天,有个男孩,骑着单车,飞速前进,一下子闪过身边的行人,像一阵风似的,人们都说,他这样下去,迟早会撞到人的,可是,他就是不听,继续他的“飞车”,人们见到都可怕,在责骂的同时,人们也在替那男孩担心啊!但是,男孩不一为然,脸上不时带着点得意的微笑,显然,他自己也更不为自己的人生安全着想,这样骑着“飞车”,对他来说,似乎是一种炫耀。人们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一会儿,不出忽人们所料,“砰——”男孩出车祸了,刺耳的尖叫声,凄凉的哭声,都瞬间弥漫在了这个角落,死神将“恐怖”化为黑暗,笼罩着他,沉重的呻吟,一滴滴维持着男孩生命的鲜血,在这一刻,迫不及待的要流出来,它们似乎也要男孩为自己犯下——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罪祸负下责任。男孩的生命如一束炫烂的火花顷刻间出现在了上空,不过,这只是一时的,很快就熄灭。最伤心的就是男孩的父母了,他们辛辛苦苦把男孩养大,可是就是那一刹那…

我们作为小学生最基本要做到,就是过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不要乱闯红灯,这样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过马路还要走斑马线,这样才是安全的。

生命是宝贵的,它只有一次,别再让交通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别再让贪婪的死神一次又一次在马路上勾走人们的灵魂,我们不要贪图一时之快,而毁掉了自己的一生。值得铭记在心的是:自己的每一次出行,都深深牵系着家人的心。

文明出行,在我心!珍爱生命,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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