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年终总结报告
总结要写得有理论价值。一方面,要抓主要矛盾,无论谈成绩或是谈存在问题,都不需要面面俱到。另一方面,对主要矛盾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律师年终总结报告,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律师年终总结报告1
自20__年5月起,在徐州市司法局和鼓楼区司法局的领导和关怀下,历经核名、设立申请,本所在20__年11月份正式被批准设立并发放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在20__年底本所在交割原承办业务基础上已开始展开业务,为了使本所在设立初期能够尽快适用法律服务市场并稳步发展,合伙人之间进行了相关的分工协调,共享资源,现就上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交割设立律所前的业务
本所三合伙人来因志同道合分别从三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走到一起,在为设立本所期间,三人的执业业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设所期间所承接业务仍以原执业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接,在承接业务时综合考虑了业务的紧迫性及办理周期。对所承接的业务在保证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在本所设立完毕时已基本处理完毕,未结事务已与原律师事务所就业务及账目进行了交接。
二、明确了合伙人的分工协作
本所设立后,在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经合伙人共同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分工协作办法。徐士军律师执业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本所在业务办理中以徐士军为核心,对案件的质量予以把关;李丽律师也具有多年的执业经历,接触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较多,在本所招聘新的成员后作为业务主管,负责业务的分配及律师之间的协调;董兆强在与合伙人协商后行使律所负责人的职责,并承担业务承揽及洽谈事务。在此基础上,根据律所发展及业务开展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并作相应调整。同时本所确定了周五下班后作为业务碰头会制度,以便对当周工作小结、制定下周计划,并共同学习新法新规。
三、建立了本所自己的网站并在相关推广网站做了推广性尝试
为了尽快建立本所的客户群,并为客户群搭建结识的平台,本所设立后即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建立网站的目的在于对向公众传递本所的业务范围及特长,以使法律服务需求群体能在寻求法律服务时能够有针对性的作出选择,同时在争得仍保持法律服务关系的业务单位及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服务对像的信息及在网站中作适度的公开,以促进本所服务客户之间的相互了解,共享资源。同时为了初步建立本所的影响力,在相关法律服务推广网站中亦做了相应网络推广尝试,在一定时期内视推广效果调整推广方案。
律师年终总结报告2
在上一年度的`执业过程中,本人对国家和人民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业务上也取得了些许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二、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到企业开展调研、开办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接地气的方式是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三、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过去的一年,通过大量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会和谐。本人无论是民事代理、刑事辩护,还是非诉讼业务,都能够恪尽职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认真为顾问单位解答实际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
回顾本人所接受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类法律服务,本人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一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安然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财产等均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贡献。
与时俱进,拓展新领域。随着全球经济形式的变幻及国内经济体制的发展,面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新领域,本人在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领导下立足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
四、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
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
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
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
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
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
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工作的永恒主题。总结过去,通过此次考核,本人一定认真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虚心学习;
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一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心系整体,服务社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在全体律师中树更好的形象,时刻以良好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扩展业务,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力求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律师年终总结报告3
在上一年度的执业过程中,我在市司法局、市律协和本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现对上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在20__年度的工作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深知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是每一位律师应尽的义务,虽然在20__年度内没有机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但是我一直积极跟其他律师请教学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经验,也不断自己搜集资料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为之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加社会服务等做准备。
上年度我通过智拾网、律师协会举办的线下课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业务,不断为自己充电,在完成了规定学时之后还通过其他渠道和平台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在我所领导的正确引导下,我遵守所在律师事务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积极履行律师工作职责,同时也按照规定参加了执业责任保险。
过去的一年,办理的案件数量没有明显的增长,但在实践中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会和谐。
在执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律师年终总结报告4
__年初,申请在湖北洪渊律师事务所实习。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学习律师实务,基本完成《湖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工作任务。一、参与当事人咨询接持活动;二、阅案并撰写法律文书;三、跟随指导律师出席庭审活动;四、撰写实习日记和实习论文;五、参加培训和法律调研。
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今后的法律人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一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实务,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却问题多多,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却模棱两可。学习法律实务,办理各种案件,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所在。社会在发展,情势在变化,新的问题,需要新的思维,如果说要做一位合格的与时俱进的律师,那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是非常必要的。
在现实社会中,深感律师的责任和压力。很多法律现象和法律事实,不是单纯依靠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能够解决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个人是无法克服的,需要整个法律界以及全社会为之努力,才可能改变。作为一名律师,既要尊重事实、也要恰当运用法律,更重要的是在事实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
律师年终总结报告5
在律协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所里各位前辈同仁的帮助指导下,我度过了个人作为执业律师的第一年。都说新兵上路万事难,确实,在20__年度执业过程中我遇到了不少的难题,但值得庆幸和自豪的是在我的努力和朋友们的帮助下,这些难题都被一一克服,困难没有挡住我前进的脚步,反而成为了我快速成长的磨刀石。在这过去的一年里,我不断的加强自己的理论知识,努力钻研法律法规知识,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实际应用技能,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经过这一年的执业历程,我觉得我的个人业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现将我在20__年度中的个人工作情况及自己的一些感悟体会向领导们做个汇报,请领导多多指正!
20__年度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参加律协、事务所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丰富自身业务理论知识。
作为一名律师,不仅要求理论业务知识丰富,更要从思想品德修养上对自己严格要求。也只有端正了个人品德态度,才能更好的利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服务于人民。倘若放松了对自己品德修养的要求,不能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那么无论掌握了多么丰富的法律知识,也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因此我深知加强自我品德修养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在加强理论业务学习的同时也不忘自我品德审视,努力成为一名品行端正,业务熟练的合格律师。
二、加强同其他律师同仁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前辈律师们的宝贵经验。
对于一名新执业的律师来说,很多律师同仁的经验非常值得我学习,因此我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找机会同的其他律师前辈们交流探讨,学习他们宝贵的执业经验,加快自己的成长速度。这一年中,我还通过律协的远程学习网站,累计观看了100多集的专家讲评视频,专家的精辟讲解,使我对很多法规法条有了更深刻的了解,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能够领悟到其中的真意。现今是一个知识大爆炸的时代,每天都有新的案例值得我们好好的研究学习,而网络的快速发展也给我们提供了有力条件,作为一名80后的执业律师,我现在已经可以熟练的通过网络获取新的知识,来更好的服务于自己日常的执业事务。
三、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为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支持
在这一年的执业过程中,我也接触到了很多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期待有人能利用法律为他们维护合法权益的弱势群体,在时间精力允许的情况下,我都会尽力的去帮他们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而且有几个也确实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作为一名职业律师,我知道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会因为个人的社会地位而发生倾斜,但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并没有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更不懂的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造成了很多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特别是对于一些文化层次稍低的外来务工群体来说,他们往往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济南的外来务工人员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当中就有很多人面临着这样那样的法律问题,20__年虽然我也参加了几次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活动,但我觉得这些还远远不够,今年我将会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支持,也请领导多多监督指导。
四、案件的办理和顾问单位法律咨询培训
作为一名刚入行的执业律师,20__年我办理的案件并不多,顾问单位也很少。大多数的时间我都在努力的通过自学和请教前辈,来提高自己业务技能。我知道,对于我一个新手来说,案件少是正常的,只有业务精通了,才能有更多的案源,才能帮助更多的需要帮助的人。通过具体的办案实践,我其实更倾向于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这样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另外在我担任顾问的一家企业里,我根据这家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的领导团队和员工进行了数次的法律知识培训,特别是针对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较多的情况,有针对性的给他们普及法律知识,使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
五.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作为一名律师,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于民是每位律师的职责。在过去的20__年度里,我遵守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在代理案件时,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