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计划方案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 . 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计划吧。以下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计划生育计划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计划生育计划方案篇1
为进一步夯实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提高街道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孕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区关于建立健全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管理制度的意见》、《市区村(居)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实施方法》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现制定区街道社区居委会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孕情管理、长效节育和“月月清”平台出生上报等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通过建立健全奖惩长效工作机制,使我街道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全面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街道11个社区居委会。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
1.长效节育指标。社区居委会当年落实长效节育及时率72%以上(含)(以当年市考核指标为准)以上得满分,72%以下按比例得分。
2.孕情掌握指标。社区居委会六个月内孕情掌握率75%以上(含)(以当年市考核指标为准)以上得满分,75%以下按比例得分。
3.人口统计指标。社区居委会“月月清”出生平台上报率,以平台上按PIS分发的总出生为分母,其中已上报的出生为分子,按比例得分。
4.依法行政工作。社区居委会依法实施计划生育工作,
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或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5、按当年度计生重点推进工作或阶段性计生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累计得分。
(二)评分标准
街道计生办根据各社区月报表、“月月清”出生平台数据,pis上报率及“月月清”清理平台等上一月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相加,对各社区居委会进行考核排名。
四、奖惩办法
(一)街道对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月排名通报,季度排名奖励制度,对月各项考核指标总分排名前3名的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月排名倒数3名内未达标的社区居委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每季度对各项考核指标总分排名前3名的社区分别给予20__元、1500元、1000元奖励经费;对季度排名倒数3名内未达标的社区居委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每季度综合排名末位的社区书记、主任要向办事处主任做检讨,计生专干要向分管计生的领导做检讨。
(二)社区居委会计生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被群众投诉或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调查属实的,当月排名直接列入倒数3名内;造成恶劣影响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三)为了鼓励各社区加大落实当年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任务、提高6个月内孕情掌握率工作力度,街道工委、办事处决定,对落实结扎任务的社区工作补贴500元/例,结扎对象补助500元/人;完成上环任务的社区工作补贴100元/例,手术对象补助100元/人;孕情掌握工作补贴50元/例,对孕情掌握率达标的村(居)委会及计生专干给予通报表扬,并按超出指标部分200元/例的标准给予工作补贴。
(四)社区计生工作社区书记、主任负总责,计生专职干部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安排社区网格员协助计生专职人员开展工作;社区分管人口计划生育的专职人员的岗位补贴每人300元/月(其中区里补30元,街道补170元、社区补100)、社区协助计生专职人员开展工作的网格员每人100元/月工作补贴(其中50元从社区的人头经费中补,50元由街道补),社区计生专干、社区网格员,每月由社区主任对其当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做出审查意见,上报街道计生办由街道分管计生副主任审核方可发放当月的补贴;街道分管计生工作的干部岗位补贴为每人200元/月。
计划生育计划方案篇2
各村(居)支部、村(居)委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搞好我镇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别,切实做到级级挂钩,层层落实,齐抓共管,促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上新水平、新台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制订大坪镇计划生育工作奖惩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原则,各村支部书记直管计生工作,带领村主任、计生专干等共同抓好本村计生工作。
二、考核内容
采取年终考核方法,以符合政策生育率完成目标值为评奖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政策生育率进行排名,对各村达到目标值的村设一等奖一名,奖金__元,二等奖一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
(一)处罚:经省、州、县检查出现
1、政策外1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50元;政策内1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0元;
2、政策外2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250元;政策内2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50元;
3、政策外多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500元;
4、出现全人口漏报1户或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50元;
5、出现错报、迟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元。
9、在家妇检率达100%。以服务站妇检统计数据为准,在家应检未检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5元;外出未检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2.50元。
10、上环及时率达不到85%以上和绝育及时率达不到90%以上的,不及时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元。
(二)奖励
1、经镇平时自查以及省州县检查中未出现任何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奖励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50元,检查当月兑现。
2、各季度综合妇检率达95%以上的,奖励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0元。
3、全年度手术及时率达目标值的,奖励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150元。
计划生育计划方案篇3
计划生育青年网络建设工作思路为了帮助青少年学习和掌握青春期健康基本知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少年整体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启动青年网络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指导,按照充分准备、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和需求,采取适时、适宜、适度和重在青少年参与的方法,在全市青少年中建立青年网络,进行青春健康知识教育。通过教育,使青少年掌握有关基本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尊、自信、自重、自爱,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二、青年网络教育内容和范围
(一)教育内容
青春期生理卫生、性生理健康、性心理、性道德、性法律、性健康自我防护(包括避孕药物的获得、安全套的使用)、艾滋病相关知识等。
(二)教育范围
10至24周岁在校学生、__×企事业单位青年、社会青年和流动人口中的青年。
三、具体步骤
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0__年7月以前)。由市教育局、计生局、计生协、团市委共同制定方案;选拔市级师资参加国家师资培训;确定试点单位;分年度培训__×人的师资队伍,培养__×名基层师资骨干等。
(二)试点阶段(20__年7月至20__年3月末)。召开青春期健康教育研讨会,确定教材,选择部分小学、中学和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对青少年进行教育试点,组织青春期教育参观展览活动,并及时总结经验。
(三)进行普遍教育阶段(20__年3月起)。在全市小学、中学及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普遍进行青春期健康教育,使在校学生受教育面分别达到50、80、95;__×企事业单位青年、社会青年及流动人口中的青年受教育面分别达到30、50、80。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青年网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文卫工作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教育局长、计生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团市委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计生局,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局、计生局、计生协、团市委抽调,具体负责建立青年网络的各项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校学校学生的教育、教师和家长的培训;市计生局、计生协负责__×企事业单位青年、社会青年和流动人口中的青年教育。计生局、计生协和团市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经验交流等项工作。
计划生育计划方案篇4
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省20__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20__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__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计划生育计划方案篇5
为进一步摸清计划生育管理底数,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管理水平,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条例》贯彻实施和公安部门实行落户新政为契机,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进一步托清我县育龄妇女管理和人口出生底数,有效提高统计合格率和WIS数据准确率,为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正确判断人口形势、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信息核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信息核查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的管理口径为依据,核查对象及范围为:
1、户籍在本辖区且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
2、户籍在本辖区但不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空挂户、婚姻关系造成的人户分离等)。
3、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常住或具有常住趋势的已婚育龄妇女。
4、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
5、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三、信息核查内容
1、核查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要按照统计管理口径,严格落实管理职责,以村(单位)户口登记为基础,对辖区内所有已婚育龄妇女逐人逐项进行全面核查,并与打印的WIS信息核对,信息不一致的,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孩次、生育备注、避孕措施等要进一步核实确认,在育龄妇女基础信息一览表上修改。要把未及时纳入管理,特别是新婚漏管或推诿、自谋职业人员和流出且不明去向的已婚育龄妇女作为本次信息核查的重点进行调查核实。
2、核查出生人口统计上报信息。重点是对20__年1月1日以来的出生(含收养)人口上报及出生日期、性别、孩次、生育性质等信息准确情况进行核查。
3、核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对辖区内省内流入和流出县外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全面信息核查,重点核查微机建档、信息通报单、回执单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报告单联系情况、《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证、持证、审验以及其它管理服务情况。
四、方法步骤
1、清理、清查。以村、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沿街、商场为基础,进行拉网式清查,对本辖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逐户、逐人、逐项核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失踪、空挂户联系不上本人、流出且不明去向的已婚育龄妇女,要作为重点进行调查核实。属省内流入人口的首先要查看是否持有全国统一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证件齐全已建档管理的,登记好信息,与流动人口管理平台进行核对,要求本人证件、口述、微机信息、平台信息要完全一致。对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限期办理。
2、审核、登记。将入户清理的信息和共享平台提供的信息与WIS信息进行核对,对已纳入管理的育龄妇女,核对有关项目信息,对漏管的已婚育龄妇女填报《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对漏管的流动人口填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姓名、身份证编码以身份证和户口簿为准。
3、补漏、改错。各镇(街)、开发区要对村(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避免人为错误。要对清理的漏管已婚育龄妇女、出生人口漏(错报)信息及时录入、修正WIS系统。尤其是要对信息比对不一致的以下情况做到三个逐一销号:
(1)对20__年以来民政婚姻登记信息中未纳入WIS的已婚育龄妇女逐一销号;
(2)对20__年以来公安出生落户、卫生《出生医学证明》出生人口信息与WIS逐一对应,逐一销号;
(3)对3月份以来公安落户的违法生育未上报人员逐一销号。各项信息审核无误后,由计生办立即补漏、改错。核查期间无法完全核实的个案,由计生办将个案登记表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对属于本村管理但不在本村居住的育龄妇女,要完善《不在本村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联系表》村级备存。
4、移交、备案。要根据统计管理口径,做好离婚、丧偶育龄妇女移交管理工作,对应接收管理而无故不接收的,自20__年8月起纳入日常监控范围,按月扣分。
要认真核查外省籍育龄妇女以骗婚为目的与我县大龄青年结婚后离婚(或未离婚),对满2年6个月杳无音讯人员,写出个案报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股。
5、督查、评估。县人口计生局将对本次信息核查进行督查,发现有搞形式、走过场、核查工作不深入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重新核查。
本次信息核查集中1个月时间。根据市要求,7月11日、21日需分别填写表格上报进度,总表务必于7月31日前完成报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股。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开发区要充分认识本次信息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核查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按照“摸实情、说实话、报实数、无水分”的要求,充分利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的比对功能,并通过入户走访、核对证件、群众举报、本人申报等形式,与WIS系统数据进行逐人调查核对,做到不虚、不漏,及时补报、改错,扎实有效地做好核查工作。
为鼓励各镇(街)、开发区摸实情、报实数,省市明确规定:20__年7月31日前自行清理上报的人口出生和信息差错,不纳入省、市考核相关项目扣分,我县也将不纳入县级考核;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经省、市、县查实的育龄妇女漏管、20__年以来的人口出生漏、错报个案和信息差错实行个案扣分。
本次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局统一领导,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落实。本次活动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望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最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