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安全生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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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安全生产方案怎么写?企业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企业消防安全生产方案。

企业消防安全生产方案

企业消防安全生产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动员和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委火灾形势进一步稳定。

二、时间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保卫战自即日起到党的十闭幕后5日止。

三、工作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在全委的范围全面开展,突出以粮店、农渔场、宾馆、液化气等单位为重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即日起,到20年7月9日)。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组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逐级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0日至9月30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积极与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以赴确保全委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全面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闭幕)。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缺补漏,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为十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闭幕后3日内)。各有关单位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农委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党的十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并果断解决苗头性和局部性问题,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委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十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农委已成立了以韩健主任为组长,何杰、贾骥为副组长,其余领导班子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消防安全保卫战行动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能和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从现在起至十会议结束,农委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不间断地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委属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开展工作督察,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十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预期的实效。

(四)严明纪律,奖惩兑现。农委将把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各单位评优评先工作考评内容,对在工作中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所在单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企业消防安全生产方案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自觉做好消防工作;根据本镇实际,标本兼治,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抗御火灾事故的各项基础设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年底前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确保明年3月底前不发生“一票否决”重大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确保实现消防“平安创建”目标。

二、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从20__年11月23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11月23日—11月28日)。做好宣传发动,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培训工作人员。

(二)清查整改阶段(20__年11月29日—20__年3月20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系统复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认真做好本单位、本行业系统、本辖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清查整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3月21日—3月31日)。各办事处、各部门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镇政府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

1、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巡查,切实做好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和公众聚集等场所隐患的督促整改。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出租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必须把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居住条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居住出租房(重点是群租房和套房式出租房)出租人必须为承租人提供符合安全条件得居住环境;公众聚集场所要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及时组织巡查,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消防隐患的“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各隐患排查牵头单位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该整顿的坚决整顿,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取缔的坚决取缔。截至20__年底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年内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率和消控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三合一”场所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违章简易棚要全部拆除,居住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要达到95%。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原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查漏补缺,认真巩固整治成效。

2、组织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进一步深化前期开展的高层(地下)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将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纳入重点排查内容,由消防部门牵头,房管、文化及物业管理部门参与,组织对全镇范围内已投入使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开展一次专项普查,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排查的重点是: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有明显标志;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是否熟悉应急操作程序,是否能熟练操作控制设备;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的值班人员是否符合不少于两人的要求;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

3、做好电气火灾预防工作。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去年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十小”场所专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老旧房屋等场所为重点,突出抓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工作。要发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村(社区)委会进行自查自纠,尤其是对居住出租房、学校宿舍,劳动密集型员工宿舍,要督促业主、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整治标准,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隐患。对拒不整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要发挥广播、电台、报刊等媒体的作用,通过检查与宣传相结合、典型案例与消防常识宣传相结合等方法,大力宣传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极大危害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深化全镇消防宣传教育年活动。

继续深化全镇消防宣传教育年和新《消防法》宣传活动,展开全民消防大宣传大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19消防月”宣传系列活动。加大对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全员性宣传教育,特别要把老人、儿童、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作为消防宣传的主要对象。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村(社区)、工业区等场所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各行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全员培训;各生产经营企业、公众聚集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知识宣传图文。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宣传区域,把握重点宣传对象,强化重点宣传内容,切实提供群众预防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自救能力。冬防期间,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做好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安监、消防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为相关部门和行业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指导和支持。同时,要逐步建立消防宣传志愿者队伍,使其成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强化各项排查整改措施。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改一批、曝光一批、打击一批”的思路,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隐患较为严重且不主动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督促抓好整改,对一些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坚决依法进行打击,该处罚的要予以处罚,该停业的予以停业,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严防失控漏管。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场所,要依法及时收回相关证照。工商部门要对消防安全不及格、应当取缔的场所,依法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房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公房出租房管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公房出租房不该出租的就不出租,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工作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确保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镇政府也成立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镇长苏立盛任组长,常务副镇长李顺达、副镇长谢炳胜、杨勇、郑坚、曾大力、陈集金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

(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合力。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安监办、镇防火办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深入分析研究关系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参与,齐抓共管,提高联合执法效率,努力确保整治到位。

企业消防安全生产方案篇3

第二季度,为继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经大队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季度暨五一期间的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福建省消防条例》和《福建省消防监督抽查组织实施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全面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大力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泰宁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大队成立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傅小军大队长担任组长,监督员王剑飞、沈伟负责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

2016年4月3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党政机关、电力通信等单位。

(三)高层、地下建筑及易燃易爆场所。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

(六)其他需要抽查的单位。

(一)第二季度监督抽点内容

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4.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5.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是否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单位的消防组织、消防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及消防安全逐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7.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五一”期间专项监督抽点内容

1、第二季度监督抽查的重点内容

2、开展旅游景区(点)、高速公路沿途服务站等检查: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巡查检查,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大队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制定实施方案,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出发,确保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消防安全监督抽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大队也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大队要结合大队2016年度防火监督工作意见的要求合理安排监督抽查量,确保年内重点单位监督抽查不少于3次,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他单位数量原则上可以按照2:1的比例确定。“五一”期间,大队要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旅游风景区、交通枢纽、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氨制冷企业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确保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大队监督员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务必要全面、细致,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消防安全行为的单位场所,必须严格履行监督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到位。

企业消防安全生产方案篇4

为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节日消防安全环境,大队将组织开展“零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2016年春节(2月7日-13日)、元宵节(2月22日)当晚19时至次日零时。

为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零点行动”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大队成立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涂建煌大队长担任组长、王剑飞、沈伟、朱鹏担任成员,负责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

(一)歌舞厅、酒吧、影剧院、电子游艺室、宾馆、饭店、网吧、健身房、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

(三)节日庆典、文艺演出、商业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等是否符合规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六)消控室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是否熟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等相关操作规程;

(七)寺庙及宗教场所、商业促销、庙会以及节庆活动场所是否有违章搭建、违章用火用电行为,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巡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一)周密部署。根据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划分层次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方法、措施和要求,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具体量化到每名监督员,充分调动内部一切监督警力参与“零点行动”,确保实效。

(二)广泛发动。“零点行动”前夕,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各类媒介,集中时段向社会“零点行动”公告,明确专项行动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组织社会单位深入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致灾因素,确保安全。落实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显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的深厚氛围。

(三)严格整治。对“零点行动”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决依法整治。该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该停产停业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该拘留的一律依法拘留。

(四)加强监护。对节庆活动场所派出专人加强现场监护,督促主办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企业消防安全生产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全员参与、整体防控,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不出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法》的有关原则,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层层明确责任,人员分片包干,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9月上旬各单位要完成一遍自身和所属单位的消防隐患检查工作,9月中旬到党的十召开前进行“回头看”,对前期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落实,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隐患是否消除。

2、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各单位要强化水、电管理,每天下班前要关闭办公场所的电脑、空调等用电开关,同时要开展消防设施的检查和测试工作,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

3、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的培训和宣传,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短信和宣传栏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9月底前,统一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二)开展流通领域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1、对全市消防产品经营户开展一次摸底清查工作。各单位要对辖区所有消防产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清理规范消防产品经营户主体资质。

2、强化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消防产品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要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严格落实消防等重要商品质量准入和自律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产品销售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促进消防产品市场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与实施。

3、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执法分工和执法程序,以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无证无照经营消防产品销售和消防产品维修等行为。对构成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机制,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周密部署,确保安全。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党的十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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