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防灾救灾工作计划方案

| 晓慈

防灾减灾可以保障市民的安全和正常经济生活,从长期来看可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5.12防灾救灾工作计划方案,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5.12防灾救灾工作计划方案

5.12防灾救灾工作计划方案篇1

一、目标任务

1、编制目的

为增强我办对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到迅速准确、有序、有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减轻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2、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指挥机构由街道党工委、政府负责同志及人大主席团主席组成,指挥中心设在政府一楼。

总指挥:

副指挥: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信息组、抢险组、巡逻组、转移组、保障组、监测组。

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

信息组: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抢险组:负责救灾抢险工作。

巡逻组:负责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转移组: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

保障组: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和稳定等工作。

监测组:负责灾后环境、卫生等监测工作。

3、预警信息

河流水位分别涨至6米时发布撤离转移信号,区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地质灾害点预警发出后,区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当某工厂发生突发性事件,视情况发布撤离转移信号,指定区域内人员按方案转移。

二、人员转移

灾害预警发出后,本街道需转移户人。特别是注意做好以下重点人员的转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家庭、家中无劳动力的。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需转移安置到乡镇(街道)避灾安置场所的,由有关村(社区)集中派车送达。

2、需转移安置到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沿村内主要道路自行转移。

3、分散到村(居)民家中安置的,自行前往。

三、避灾安置场所

本街道有3个集中安置场所(敬老院、滨北中心小学、北城英才学校),集中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300余户1000余人,156个村居、10个社区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362户1086人。

四、物资保障

原则上,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贮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灾民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10小时内将保障物资(如:米、面、油、盐、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送到避灾安置场所。

五、灾后救助

1、调查了解灾情。街道民政所长随时和村灾情信息员保持联系,及时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及时填报因灾农作物损失情况。

2、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在街道政务公开栏内,公布发放到各村(社区)的救灾款物数额。

3、如有需重建倒房,组织工作组,落实责任制,帮助开展重建工作。

六、需要落实的几项具体工作

1、工作手段。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从灾害原发地向波及的涉险区域发布信息时,受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报警等。特别是山村,应落实专人

2、事前告知。需要转移安置人员,应事前告知,让这些人员知道到哪里避灾安置。乡镇(街道)落实责任制,1个乡镇干部分片包干1个村(社区)或几个村(社区)。村(社区)同时落实责任制,1个村(社区)干部负责。

3、预案演练。每年分村(社区)组织不少于1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减灾宣传。街道、社区、村避灾安置场所制订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放置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

5.12防灾救灾工作计划方案篇2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__个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通知》,切实做好我校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抗灾救灾能力。

二、活动内容:

地震报警、应急疏散、指挥协调、现场控制、演练讲评。

三、活动时间、地点、参演人员

1、演练时间:20__年5月12日下午__:00

2、演练地点:

3、参演人员:经管学院、师范学院当日上课全体师生,约400人。

四、组织机构

指挥人:

副指挥长:

成员:

五、演练分工

1、现场指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演练现场地震警报信号指示和演练总结评析(主要职责)、疏散到楼下的.学生现场秩序维护(戴大华主要职责)。

2、楼道疏散引导组

组长:

成员:(两人主要职责:一楼引导疏散)

(两人主要职责:二楼引导疏散)

(两人主要职责:三楼引导疏散)

(两人主要职责:四楼引导疏散)

(两人主要职责:五楼引导疏散)

主要职责:听到地震警报信号后,各班上课教师及学生干部应积极配合上述工作人员引导疏散,有序指挥学生从每层楼的安全通道有序离开教室,到达绣山B栋教学楼下广场,避免踩踏和拥堵。

3、安全警戒组

组长:

成员:保卫干部3名、校卫队员4名

主要职责:地震演练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疏散地震通道障碍物,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演练场地;学习结束后清扫演练场地,检查演练设施。

4、演练宣传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演练现场横幅制作、摄像、简报等宣传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长:(校医院院长)

成员:校医院工作人员2名、应急车驾驶员1名(待定)、校卫队员2名、以及学生志愿者。

主要职责:准备医疗器械,对伤员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配合120急救中心抢救重伤人员,并将伤病员情况及时向总指挥长报告。

六、演练前期准备工作

(一)总指挥长召集相关人员部署演练工作:下达演练任务,落实相关部门责任,确定疏散线路,明确应急疏散演练各小组职责。为确保演练顺利实施,要求以下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保卫处做好绣山B栋教学楼的安全检查工作,制作疏散路线图;

2、学生处做好演练前学生组织工作;

3、各相关学院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求师生明确疏散逃生线路,了解紧急疏散演练流程。

(二)组织相关教职工及学生干部进行前期培训。

1、明确演练项目:突发地震后的紧急疏散。

2、指定紧急疏散现场责任人:任课教师及学生干部。

3、假设突发地震,正在上课的各班学生,听从上课教师指挥,以最快的速度、不挤不乱撤离到楼下空旷广场处。疏散引导组成员在各层楼道:告诫学生,“不要慌乱,保持安静,按顺序撤离”,撤离后到楼下广场集合。

4、熟悉紧急疏散程序:地震警报发出后,上课教师现场下达紧急疏散命令,及时组织学生全体起立,安排学生打开疏散通道、学生干部根据指示进入指定位置、学生呈疏散撤离状态。

5、紧急疏散要领:反映迅速、命令清晰、组织有序、全面监控,学生干部各司其职、主动配合、保护伤者、保证通行,师生员工执行预案、听从指挥、自己保护、有序撤离。

6、相关部门、应急机构、责任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环境、充分准备、迅速反应、规范操作。

七、疏散演练注意事项:

(一)防灾减灾逃生演练技术要领:警报声响起后,上课教师迅速反应,组织全体学生起立,离门最近的两名同学要及时将门打开,组织学生有序从前后两门疏散。疏散过程中要牢记自己的疏散路线及疏散顺序(如逃生方向、从座位上起来如何疏散等),楼道中不要拥挤他人,人员众多时不要蹲下系鞋带等,提高警惕、防止踩踏。

(二)疏散时,不出现拥挤,不出现间隔,配合合理,指挥得当,有残疾学生需安排专人主要职责:疏散。

(三)演练过程保持肃静,按要求列队依次快速下楼,注意不能拥挤、不能嬉笑、喧哗。

八、活动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

2、每组人员必须服从组长安排,若有异议可找组长及工作组协商。

3、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场地。

4、活动结束后全体人员要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

5、活动现场要求全体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

6、活动前由工作组告知协会全体成员活动必须注意人身安全。

7、疏散下楼的所有学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整队集合,等待指挥人员对活动进行点评,点评结束后有序回到各班教室继续上课。

8、所有参加本次演练疏散活动的全体工作人员于2:30前准时到场,做好一切演熟悉紧急疏散程序:地震警报发出后,上课教师现场下达紧急疏散命令,及时组织学生全体起立,安排学生打开疏散通道保安练准备工作。

5.12防灾救灾工作计划方案篇3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灾害等。

第二条各类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Ⅳ级。分级标准是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第三条灾害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灾害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学校依托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向可能波及的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条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1)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涉及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学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学校要立即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立即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必要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教育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或所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二)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学校负责本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事发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相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应及时依法报请相应的专业部门派出专门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8)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0)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1)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2)学校计财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3)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内、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应急结束

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间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中央或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具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事后恢复措施

(一)善后处置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对于涉及教育系统的特别重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恢复当地教育系统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宣传培训

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水平。

(二)应急演练

学校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三)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救援意外伤亡人员抚恤、治疗、康复、就业、安置等保障制度,为预备队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等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四)财力保障

学校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六)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该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正确、及时使用。

第八条奖惩

(一)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12防灾救灾工作计划方案篇4

为了有效预防在火灾、地震、建筑物倒塌等突发事件时,能有条不紊地疏散师生远离事发现场,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我校特制定本应急疏散演练预案。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__小学全体师生。

二、演练时间

(一)预定演练:每年5月10、11月9日

(二)非预定演练: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布置本校开展演练工作。

2、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具体工作组,其成员和职责

(1)演练现场指挥组

组长

成员

基本职责:根据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制定各小学本校演练的时间、疏散顺序、疏散路线,组织开展演练;掌握本校演练情况,及时小结报告;对演练中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果断处置并上报。

(2)演练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所在班教室)

基本职责:在演练现场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快速地疏散师生,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3)演练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基本职责:购置演练时必需的器材等物质。

四、紧急疏散演练程序及要求

(一)、准备阶段

1、做好演练过程所需的物质准备。

2、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

3、演练要求及演练中应急注意的问题。

⑴演练应事先告知学生,本周有演练,但不具体公布是哪一天。等到特定的一天,课间操或者学生休息时,学校突然以高音喇叭喊:全校紧急疏散!或按约定的信号:如紧急集合铃声等;

⑵学校规划好每个班级的疏散路线,并事先告知每位学生与教师。(如有两个班疏散时合用一个楼梯的,每班必须排成单行。每个班级疏散到操场上的位置也要固定,每次各班级都要按要求站在自己的地方,不要出错。)

⑶跑出教室的顺序要提出统一要求。前面几行从前门撤离,后面几行从后门撤离,每列走哪条通道,要事先教育好每位学生。

⑷越底层的教室里的师生跑的速度更要注意跑得快些,以免堵塞逃生通道;越往上楼层的学生要注意跑得慢些,避免在楼道中造成人流积压。

⑸老师的站位要严格要求。(疏散演练时,正在上课的教师要注意学生从教室跑出来的'组织工作,没在课堂上的教师则要站在楼梯或楼道的拐角处,组织学生有序撤离。)

⑹老师上完课不能马上离开教室,以备在紧急疏散演练时能组织好学生快速撤离。

(二)、实施阶段:

现场指导人员必须亲临现场,记时,并观察疏散的秩序,密切注意演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作适当的指导。

(三)、总结阶段:

疏散后现场指挥小组要及时对演练过程中表现出色的予以表扬;同时讲评各班级中存在的问题。

五、巩固提高

让学生说说在这次防灾减灾演练中的收获,以及对这次活动的建议,三年级以上学生写一写演练体会。

消防演练与地震演练应注意细节

(1)消防演练时还应注意跑的姿势

①加强低头跑;

②用衣物或手帕捂住鼻嘴的练习。

(2)地震疏散演练时,注意地震刚发生时的躲避演练。教师事先要教会学生如何躲避的常识:

①靠墙的学生要迅速躲到墙根或墙角;

②教室中间的学生应及时躲到桌椅底下,并用手护住头部;

③如果是在建筑物外,应跑到空旷地带;

④在家里等其它场所,应先就近躲进卫生间等房间面积小的地方。

5.12防灾救灾工作计划方案篇5

为加强我校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城沙镇第一小学抗台防灾风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本预案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

副组长:__

成员:__

(二)职责分工:

1、指挥组(__)职责:

①根据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④把情况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⑤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行动协调组(__及各班班主任)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2、医疗救护小组(由行动协调组担当)职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或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三、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及有关部门报告(社会综治办)。

(二)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且及时与当地卫生院并组织就医。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三)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四)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及时加固或拆除。

(五)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

(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七)学校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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