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
每种传染病都有其特异的病原体引起,病原体可以是微生物或寄生虫。包括病毒、细菌、真菌或者寄生虫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最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篇1】
1 应急响应和终止
1.1 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1.2 应急响应程序
1.2.1 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2.2 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的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1.4 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特别重大以下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 善后处理
2.1 后期评估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2.2 奖励
院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3 责任
对在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4 抚恤和补助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5 恢复生产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2.6 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后,服从上级行政部门指挥,做好向疫区提供的各项救援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技术保障
3.1.1成立突发性的传染病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1.2 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2 后勤保障
3.2.1 物资储备
建立处置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设施。
3.2.2 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处置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3.3 培训
感染控制科定期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系统培训,确保医务人员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3.4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
4 附则
4.1 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4.1.1 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4.1.2 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4.1.3 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4.1.4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4.1.5 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4.1.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4.1.8 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最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篇2】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本学校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学校做好疫情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预防措施
1、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学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
2、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利用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教师或班主任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定期组织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在疾病防控机构的帮助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和做好对学生进行各种疫苗接种工作。
6、加强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五、监测
1、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形成校领导--校医--班主任--班长--宿舍长的学生健康监测网络。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学校要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日常监测。由班主任或校医每日早晨观察、询问、了解、发现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3、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班主任应当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向各级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提供监测信息,经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确认为传染病后,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并上报县教体局安全办
六、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2小时内向属地防疫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2、应急措施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疾机构诊治。
(2)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校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当地政府、县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最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
组长:___。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发展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水平,抓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作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
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五、组织管理
1、为严防传染病在校内传播流行,本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
2、在校所有教师、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人,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
六、学校疫情报告
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是,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追究法律责任。
七、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
对传染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痊愈好要出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八、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坚持开窗通风和定期消毒制度。
最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篇4】
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积极开展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标准的建设,加强学生公共卫生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具体预防工作方案如下:
一、要在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常见季节性的传染病的预报工作和预防工作,如:春秋两季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夏季预防肠道传染病,夏秋两季预防虫媒传染病。
二、定期开展结核病、菌痢、麻疹、水痘、流感、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工作,卫生所通过画廊、网络定期进行个人卫生习惯、卫生防病、自我保健的养成教育,使学生形成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卫生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习惯。
三、学校总务处卫生所医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认真按照学校预防传染病的工作方案,开展健康教育,监测师生健康状况,施行食品卫生监督,加强食堂的软硬件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四、师生生活饮水供应充足,确保师生饮用开水或卫生达标水。
五、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公共卫生达标建设,校园绿化覆盖率达标,教室、阅览室、学生宿舍、饭厅等公共场所要具有良好的通风,空气清新。
六、校园卫生有专人负责,每天对废物及时进行清理,处理垃圾有定点场所并定期进行常规消毒,消除蚊虫滋生地。
最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篇5】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学校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教师的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预防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随地吐痰、勤换衣服、洗头洗澡、不乱扔果皮纸屑,充分发挥值周班卫生委员的监督作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有方案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加大对污水沟、厨房、厕所、垃圾堆及其他卫生死角治理力度,创建一个整洁卫生的学习环境。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预防保健人员、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学校食堂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要有健康证。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6.对学校从事传染病预防教学的人员,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7.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报告。执行职务的主管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控制:
1.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2.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主管人员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