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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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1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闫畅,是来自日照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甚至都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01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三、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1990年6月28日,国家主席颁布第28号主席令,宣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3

今年,根据中、盛市部署要求,结合省厅、市局、县局展开的“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我所于5月份以来展开了“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活动,作为单位的一员,我利于空余时间,于近期集中学习了《宪法》、构成以了以下我的心得体会:一、学习《宪法》心得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根据,它不但对公民权利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利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利与公民权利的调和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利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利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利的目的。国家权利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利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利,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利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假如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

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利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避免权利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之间的调和与平衡。

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之间的调和与平衡是国家繁华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假如权利过于膨胀,权利则必定萎缩;权利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定狭窄;反之,假如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利空间,致使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往秩序,终究侵害的依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避免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避免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眼前一概同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眼前的地位是同等的,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出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是公民在法律眼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国家行政部分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以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分子有漏网之鱼。

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同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的调和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分的工作职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重承诺。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4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在审判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落实法治要求;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和法制宣传工作,宣传宪法精神,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近年来,人民法院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   

一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障公民权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多年来,人民法院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化解矛盾、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在审判活动中,注意正确处理好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执行政策与执行法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3个关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抵御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公平地适用法律裁判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不同地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还通过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清理刑事超期羁押案件和民事行政超审限案件,推出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完善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结合 学习 贯彻宪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认真总结法院工作改革的成功 经验 ,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完善社会主义审判 制度 ,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为目标,着手制定新的五年改革纲要。今后几年,人民法院将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已有的改革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确保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

三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抓好法官队伍的思想建设,积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司法为民”、“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表彰以“辩法析理、胜负皆服”为目标的宋鱼水,公正司法、以身殉职的蒋庆等法官队伍的先进典型,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的责任意识,培育广大法官崇尚法律、忠实法律、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品格。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学历层次和职业能力。

四是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优势开展法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不仅要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还要当宣传宪法和法律的先锋。作为人民法院来讲,司法公正、依法裁判就是对宪法精神和法制观念最好的宣传。近年来,人民法院十分注重通过审判活动使法院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场所。结合审判工作,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必将形成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强大社会力量,必然转化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人民法院不仅是实践者,也是受益者。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要以更大的热情、更加神圣的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法制宣传工作中去,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5

细细数来,宪法从海外舶来已甚有年头。从清朝末年的《钦定宪法大纲》,到最近一次修正案,宪法可谓是与时俱进了。正如日本学者杉原泰雄所说:“每经历一段苦难深重的生活,都要通过宪法来确定消除苦难所需要的新的政治及社会的基本形态,从而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那什么是宪法呢?,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对社会进行制度安排的基本形式,经历了由单一的政治制度安排到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全方位的制度安排的过程,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宪法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中国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与其他法律一样,宪法是确认民主制度,保障基本人权,规范国家权力,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1]。无论是对于大陆法系国家或者英美法系国家,宪法都是有最高效力的,法的效力与法的作用是成正比的,宪法的最高效力意味着宪法的根本法作用,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特别是近代以来,人类以民族国家为基本生存单位取代了以朝代国家为基本生活单位的生存格式,在以民族国家为生活单位的现代人类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每走过一个艰难困苦的里程,都要通过宪法来制定为克服困难所需要的新规则,以此来继续人类的发展,宪法作为法律的一种,当然具有与其他法律相同的作用,但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又决定了宪法的作用具有自身的特点。

宪法作为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肯定要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通过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

尽管宪法由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制定,因而是先有国家权力,然后才能有宪法。但既然从政治角度而言,宪法本身就是权利制约权力的结果;同时,虽然宪法的内容涉及众多方面,但基本可分为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和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两大部分,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作用,是由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决定的。大家知道,权力是一种支配、控制和管理的力量,当它可以不受限制地被运用的时候,往往呈现出无限扩张的异化倾向。而国家权力旦如此,其直接受害对象即是公民的权利。因此,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必须对国家权力予以限制。而且,国家是一个抽象的实体,国家机构则是国家的物化形式,因而国家机构既是国家权力的载体,也是国家权力的组织者和运用者。而宪法则通过规定国家机构如何组成、这些机构有哪些职权、这些职权怎样行使等内容,把国家机构的活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作用是指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权力运行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效地运行-任何国家权力都必须通过适当的形式才能实现,宪法则通过规定国家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等问题,使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实现有着稳定的轨道。

法律规范通过明确而原则地昭示人们可以为某种行为、不能为某种行为、必须为某种行为、怎样为某种行为,从而使人们在行为活动中有明确的遵循。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当然具有指引作用。但宪法的地位和内容,却决定了宪法的指引作用具有自身的特点:

首先,就指引的行为主体而言,它既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也包括公民个人。也就是说宪法同时指引着国家行为和公民的个人行为。宪法不仅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国策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而且还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些规定即为国家和公民提供了行动指南。

然后,就指引的范围来说,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宪法规定的内容并不只是国家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或者某几个方面,而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旦然在规定的详略或者抽象程度上会存在差异,但无不可以在宪法中找到原则、精神。因此.宪法指引的领域非常广泛。

最后,就指引的效力来看,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母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

如前所述,宪法的内容涉及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因此,宪法通过调整各种社会行为,不仅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章可循,而且也使各个方面相互之间形成良性和谐的互动关系。

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怎样,总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只有通过评价,才能判断其行为的价值和效果。法律作为一种标准和尺度,自然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它通过判断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是否有效或合法,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尽管所有社会规范,诸如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和社会团体的规章等都具有评价作用,但法的评价与其他社会评价不同,它具有客观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评价作用,而且其评价作用还具有鲜明的特色: 具有广泛性。集中性。最高性。宪法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以它为依据,一切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它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因此.宪法的评价具有至高无上性。

同时,宪法不仅是评价人们社会行为的标准,而且它还具有宣传作用,它对于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比如我国现行宪法的序言,通过总结我国近百年来的历史,特别是20世纪所发生的四件大事,对于人们正确认识历史,深刻理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必要性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宪法正文中有关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规定,也将有力地促进人们公民意识的增强。

宪法乃一国之本,是国家制度合法性的基础。如果宪法不能在国家生活中发挥至高无上的根本法作用,那么整个国家的根基就不稳固,国家的大厦也会岌岌可危。如果宪法不能在法律体系的建构和发展中发挥统率全局的最高法作用,那么国家的法律体系就会丧失合法性来源,法律体系的良善性也难以得到保证。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啊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播下一粒法治的种子,升腾一个民族的希望。播下一种法治思想,收获一份家国的安康。我有一个梦想,就是让普天下所有的人都生活在法治的阳光下,天天快乐幸福,年年健康吉祥。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6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的公民”。

12月4日,是中国的第四个“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

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7

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四小的zz,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法制伴我行”。

当我们呱呱坠地,来到人间,便成为一名幸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儿时,我们能享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上学了,我们又能享受《义务教育法》的保护;长大了,成人了,我们有《婚姻法》的保护,有《宪法》等各种法律的保护。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我们惶惑时,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条文来规范和约束自己。

曾记得六岁时为了上学同妈妈的一场“官司”。那时,我家还比较穷,家里要支持姐姐上学已经很吃力了,妈妈想让我晚两年读书。开学时,看到同龄的儿时伙伴都背着新书包高高兴兴的上学去了,我很伤心,哭着去找舅舅。舅舅来了,他搬出《义务教育法》说服了妈妈,我好高兴啊,我第一次知道了法律的威力。自此学习法律就在我心中扎下了根。

《义务教育法》让我顺利入学,掌握法律知识,我还给爸爸帮了大忙呢。前年,我爸爸在一个工地打工,工程结束,黑心的老板还一直拖着工资不发。家里等着钱用,爸爸很着急,很郁闷。爸爸一冲动就想联合工友去武力讨要。听到消息,我忙劝住爸爸。我对爸爸说“讨要工资可以用《劳动法》呀”,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找来《劳动法》和爸爸一起学习,我们找到了讨要工资的合理办法。最后在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下,爸爸他们讨回了工资。叔叔们都夸我懂法律,办法好。听到夸奖,我好高兴,好高兴啊,心里像喝了蜜一样。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8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内容是“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校园”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何谓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里。我们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同样,在学校中,我们也应该遵守校规,规范自身行为。从最基本的路队制、文明就餐做起。遵守校园规章制度,保护自身安全,防止意外发生也同样重要。校园安全,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中包括交通、食物、火灾、溺水、体育运动、嬉戏导致的意外事故等等。我们不但要有安全意识,更要有防范意识和防范措施。自开学以来,我们学校的老师三申五令大家要注意校园安全问题。希望大家注意安全,远离意外伤害。同学们,我们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有安全意识,提高面对危险的逃生技能,在公共场所注意遵守秩序。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课间要注意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闹,不玩耍嬉戏,

让我们一起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课间。在美术、音乐、微机等课堂上按老师要求操作,小心使用器材,不自带工具,发现有异常或突发情况及时报告老师。不要乱动教室电源插座和电器设备,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要注意与他人合作,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注意饮食安全,不购买街边小摊上的不洁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初中生做起,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广中人。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起,要从文明的言行举止开始,共建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9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早上好。

众所周知,“法治”的关键即为“法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乃沉默的法官,法律规定了我们不能去做的事情,规定我们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反之,倘若没有了法律的约束,社会必将会陷入混乱的泥沼,整个国家或将倾圮。谈及“法律”,这个熟稔的词语或许又让我们感到陌生。政治课上,我们接触过法律,却依然有人想当然地以为,法律是空中楼阁,于我们可望而不可及。不过,事实上,法律时时存在,法律片刻不离。

就在不久前,甘肃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__年11月16日,一辆向东行驶的大翻斗运煤货车,与一辆向西行驶的榆林子镇幼儿园核载9人,但实际载有64人的校车相撞,导致5人当场死亡。事故场面惨不忍睹,孩子们的书包、鞋子散落一地,成片的鲜血凝结在地上,到处是汽车残骸。车祸共造成20人死亡,44人受伤。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血淋淋的现实。当我们看到这鲜活的小生命瞬间陨灭之时,可曾想过,有多少家庭为之心碎?一辆仅仅能装载9人的小面包车,竟然实载了7倍多的学生,荼毒生灵的元凶难道不是这淡薄的法律意识吗?惨案的发生确实是偶然的,可我们经不起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痛定思痛,法律意识的增强可谓刻不容缓。

我们是莘莘学子的一员,对我们来说,身处校园就应该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学校没有纪律,犹如磨盘没有水,只是我们发现,在校园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每天早晨,总有一些姗姗来迟者,“信步闲庭”般地走进教室;个别教室的地面总是有零星的纸屑,有的同学认为,反正有值日的同学打扫,弄脏又何妨;教室走廊上总有人会起哄、打闹,部分同学相互之间的讲脏话、粗话,不绝于耳……难道这就是纪律在学校里的表现?这些不文明的行为,会影响到整个学校的形象和正常的秩序。如果,我们连学校的纪律都不能遵守,谈何“法律”呢?

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正是因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我们处在一个不断向前发展的法治社会,我们与法律携手共进。法律它就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正义与公平之上。光是我们的学生身份,就涉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多项大法。可见,法律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1863年11月19日,林肯在葛底斯堡发表了著名的演说,演讲的结尾有一句著名的话,“this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法律存在很重要的一个意义就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切身利益,但是,也只有我们心中的那法律的天平始终存在,法律之功效才会最大限度地体现出来。我们不应把法律看作与我们毫不相关的东西,遵纪守法是我们的义务与责任,只有这样,国家的未来才会更光明。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就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军人。

谢谢大家。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10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是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20_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法律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可能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从我们出生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幸福地生活。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社会运行有序,人们和谐相处。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让我们首先从遵守《沙二小一日常规三字经》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成为一个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11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只有一个国家制定好了宪法,才值得人们去遵守,人们都去遵守了,这个社会就会变得和谐安定。但它看似离我们很远,其实很近,它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必然需要为人们适用,中心始终围绕着“人民”二字,而这尊贵而平实的宪法,也离我很近。

那时,我还没有接触宪法,不明白宪法是什么东西,只是偶尔从老师的嘴里听见这个陌生的词汇,觉得它离我是多么的遥远,不知道它早已进入我的生活。

那天,我约好要和朋友出去玩。我本带着兴奋和期待的心情出去,刚要走出去时,却被爸爸叫住,他用那不可抗拒的语气,对我说:“你是不是又要出去玩?玩什么玩,整天就知道玩,作业写完了吗?功课复习完了吗?复习完了,也要反复复习!懂吗?快回去复习!”

这些话犹如一盆冷水,将我原本的热情通通浇散。在爸爸的威压下,我只好乖乖的走回课桌。父亲看了我的模样,走出门去,将门给锁上了。屋子里空无一人,门又被锁上,我彻彻底底的“与世隔绝”!

从门口到课桌的位置只有短短的几步路,而我却走的非常慢,脚上像挂了铅似的,每一步都非常沉重。“我明明都已经把功课做完和复习完了,为什么还要这样对我?爸爸,难道您不知道这样会害我失约的吗?”我“仰天长啸”。可惜没有一个人会听得到。怀着对朋友的愧疚,我慢慢地走掉了课桌前。我翻出课本,看着课本上的文字,呆呆地思考着,一个字都读不进去。脑子里,闪过一个又一个的画面,却都是爸爸妈妈控制我自由的画面。有的是他们决定为我报的补习班,可却没有一个我想学的;有的是他们让我做的事,可却没有一件是我真心想做的;有的是他们让我想看的啥,可却没有一本是我喜欢看的。还有这次……想着想着,我就哭了出来。为什么你们要限制我的自由啊!我已经长大了,我不再是一个小孩子啊!我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不应该什么事都由你们替我决定啊!你们应该给我一个自我的空间!我在心里对爸爸妈妈咆哮着。我哭的更厉害了,眼泪一滴滴的留到地板上,我积累的不满在这一刻通通都爆发了出来。哭到最后,已经没有了声音,眼泪也停下来了。哭完之后,我觉得我应该将我的意见告诉他们,让他们给我一点空间。可一想到爸爸那严肃的脸和威严的语气,这个想法就又退缩了。“不行不行,你一定要鼓起勇气!”

在晚饭的时候,我鼓起勇气,将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们,当我看到他们的脸,我又打起了退堂鼓,但一想到他们限制我的场景,我就鼓起了勇气。说完之后,我就后悔了,觉得不该这样对他们,我应该听他们的话才对。出乎意料的,他们竟然同意了,而且为他们的行为道了歉。

有一天,我了解到了宪法,其中有一条,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我知道后,欣喜若狂,自己的做法得到了肯定,而且为我国拥有这样亲民的宪法感动高兴。

宪法不是离人们非常遥远的,相反,它离人们非常的近,为人们的方方面面都思考到了,包括最底层人们的想法也思考到了。它是供所有的人使用的。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12

大家好!

我是陈__,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13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或者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14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15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说起宪法,可能有的同学觉得陌生,但说起“法律”二字,许多人肯定会说,太熟悉了。其实,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曾有人形象的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比作“母子”关系,这就很好地诠释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所谓“依法治国”其实质就是依宪治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依法依宪治国,指出“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确,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几千年来无数仁人志士不断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更是我们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律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小学生的我,必须从小就积极自觉的学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让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地方的部门法规与宪法精神相违背,后被依法取消,这就凸显了宪法的严肃性。

曾听老师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名本来成绩很好的中学生,因沉溺于网络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服,逃学旷课,连家长的话也不听,慢慢发展到骗钱偷钱上网,最后竟为了筹到上网的钱而去抢劫杀人,一朵本该是花季的人生过早的凋落了。这样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在学校,老师经常告诫我们:不玩危险游戏,不能追逐打闹,上、下楼要排队慢行,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一个小小的过错,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家,爸妈常跟我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小就要做个守规矩有责任感的人,说话做事要诚实守信,要孝亲敬长,要爱国明礼。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学生的我,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田绽放,愿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希我们的校园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16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站在这里,看到你们的微笑,便增添了无穷的信心和力量。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成长》。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法律 :过马路时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这是《道路交通法》规定的;适龄儿童要上学接受教育,这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当我们小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时可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大家都知道,为了行车的安全,马路上增加了护栏,这原本是好事。可有一天,我在街上却看到了这样一个场面:一个小朋友在马路边急匆匆地走着,好像有什么急事,当他想过马路时,恰好没有人行横道线,只见他毫不犹豫的一脚跨过护栏。正在此时,一辆小车急驶过来,司机急忙刹车,尖锐的刹车声,把这个小朋友惊呆在马路中间。我也惊出一身冷汗,想像着,如果不是司机的反应灵敏,惨剧将瞬间发生,那又有多少人将为此悲痛?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为什么总是不遵守法律呢?违法者往往都抱有侥幸心理,违反一点点法律不算什么问题,但是他们哪知道小错不改,大错难改的道理?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就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有些同学却自我感觉已经长大了,因此有些学生喜欢在校拉帮结派,讲“哥们儿义气”,崇尚“暴力”,更有人无视法律的存在,在校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记得上届六年级毕业的徐某,因从小自由散漫,经常在学校欺负小同学,对老师教育置之不理,参与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在我们学校也有些同学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经常在校小摸小偷。在此,我要真诚地提醒这些同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它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但它又是正义的化身!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知法守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同学们,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心,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律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17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或者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

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18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

12月4日,一个有意义的日子。这一天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国家确定这样一个有意义的日子,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让大家在“12·4”前后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使举国上下形成尊重宪法,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从中也不断提高我们的的法律认识和法律素养。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规矩、有规则。如在学校,我们要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只有遵守学校的规则秩序,才能保障我们安定的学习和谐的生活。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走在马路上,我们要遵守《道路交通法》,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乱闯红灯,这保障了我们的安全。在环境卫生方面,《环境保护法》让我们知道,不能乱扔废品乱扔垃圾,更不能排放有污染的气体。《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为我们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为我们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法律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法律制定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服务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梁启超说,少年智则国家智,少年富则国家富,少年进步则国家进步,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少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也是我们为自己负责的表现。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让我们同官的的每一名高中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19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的重要性》。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01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_。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和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_的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

关于教育的宪法演讲稿篇20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闫畅,是来自日照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甚至国家主席都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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