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就业合同协议范文

| 子东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以下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个人就业合同协议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个人就业合同协议范文

个人就业合同协议范文篇1

从来没有哪一部法律像劳动合同法,如旋风般引发如此众多的关注与争议:出台前向全民征集意见,就以近20万条意见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纪录;出台后实施前的几个月,又以个别企业“大裁员”再次引发人们的争议,劳动合同法 就业。这部于20__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法律,将给劳动者和企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劳动合同法来了 “铁饭碗”不会回来(记录)

焦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__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它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______稳定的劳动关系。

与现行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增加了若干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如: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纠正滥用试用期的行为、纠正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遵循的规范,以及合同到期前终止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条款。令人没有料到的是,在它实施前却发生了一股企业与员工解约的风潮,不少企业开始大规模地解雇员工。

去年年底,广东东莞一家五金厂,包括陈先生在内的100多名职工接到企业重新进行人员调整的通知,______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在此之前,广东一些企业包括华为等大型企业,纷纷出台人事政策,大规模裁员,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以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个别外资企业认为在华投资成本会越来越高,只好撤销了对华投资,转而投资东南亚,以降低企业成本。

类似事件屡见报端,不得不令人担心:劳动合同法是不是一条凶猛的“狼”?有人甚至认为,劳动合同法既伤害了企业的利益,又伤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人们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关注焦点,几乎都集中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

企业:“狼”来了

在企业一方看来,劳动合同法就像一匹“狼”,让人焦躁不安。

广东一家电子厂一名中层管理人士说, “工厂主要是想避免与工作年限长的老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 就业》。“这意味着一旦企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成了永久员工,企业需终身雇用他。显然,这一规定给企业用人加了一道紧箍咒。”这位管理人士感叹道。

用人单位满腹牢骚,劳动者一方也是一腔委屈。

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陈先生曾为之一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多了把“保护伞”。结果,他却糊涂了:既然是“保护我们劳动者利益,为什么这部法律会让我失去工作呢?我在企业已经工作了整整13年,已是40多岁的人了,这个年龄让我再到哪里去重新找一份工作?”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和陈先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不少。

专家:企业误读劳动合同法

究竟,劳动合同法能不能真正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实施将会带来怎样的效应?企业用工是不是将回归“铁饭碗”时代?

曾参与劳动合同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学教授、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关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可以肯定的是,劳动合同法不是有些人想像的那样可怕,它不是一匹“狼”。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一个职工在企业工作了十年,仍然要签短期劳动合同,这本身就不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一个临时性的工作岗位很难想象能够建立起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利于增进职工与企业的感情,有利于职工积极钻研业务,使职工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共同把企业搞好,形成企业与职工共赢的局面。

企业为什么会误读劳动合同法?关怀认为,这是由于部分企业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是又回到了过去计划经济下的用工制度,认为这部法律使企业缺乏用人自主权,捆住了企业的手脚。企业如果对谁不满意,就很难解除合同。其实,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剥夺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可以依法裁员的条件,以及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法定程序与办法。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两者解除的法定条件完全一样。只要出现应当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这个合同是固定期限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他认为,企业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纷纷裁员,这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企业这种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的做法,弄巧成拙,只会引起人们的反感。

为什么陈先生等劳动者会认为是劳动合同法让他们失去了工作?对此,关怀说,劳动者不应该把目前出现的这个后果怪罪于劳动合同法,而是要积极通过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来维权,以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要看到,是企业误解了劳动合同法使职工失去了工作,劳动合同法立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个人就业合同协议范文篇2

摘要 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时常遭遇到的合同陷阱进行分析,对如何防范合同陷阱提出对策。

关键词 大学毕业生;就业;合同陷阱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迅猛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招生规模迅速扩大,高校毕业生数量快速增加,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大学生就业问题越来越来突出。由于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滞后,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不够健全,相关各方对大学生就业问题认识不深,作用发挥不够,客观上助长了各种不依法用人、违法招聘等为大学生就业设置各种合同陷阱的现象屡屡出现。因此,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如何防范合同陷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合同陷阱的概念及类型

合同陷阱是指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招聘单位,其它机构或个人,利用大学生的弱势地位,以提供就业机会为诱因,采用违背劳动合同法的手段,与大学生达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各类就业意向(协议),从而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当前大学生就业过程中遭遇的合同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1 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签订,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合同制度的核心,事关劳动合同者权益保护,因此《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19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用人单位受降低用工成本的驱动,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雇成本的法律责任,规避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一项调查显示,平均60%左右的用人单位都不与员工签定合同,其中建筑、餐饮等非技术行业的劳动合同签约率最低,在40%上下。由于缺少书面劳动合同,在争议处理时,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1。2 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大学毕业生职业稳定感缺乏保障

根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劳动合同期限以短期合同为主,签订3年以下的占60%左右;签订无固定期限的仅占20%,辽宁、天津、山西、山东、江西等五省都在10%以下。这一状况,已经影响了职工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此种影响对大学毕业生尤为严重,原因在于大学生毕业之际,除了激烈的就业竞争之外,同时面临住房、结婚生子等人生中的重要问题。如果其职业稳定感缺乏在物质与精神双重压力下,势必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劳动权是公民生存的基础,是重要的人权。职业稳定权作为劳动权的内涵之一,在社会文明进步的今天,理应获得应有的保护。

1。3 试用期滥用,损害大学毕业生合法权益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详细了解的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对于帮助用人单位以最低的成本风险争取优秀人才加入,促进劳动者的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立法者之初衷却遭用人单位扭曲。鉴于大学毕业生在就业中的弱势地位,加之缺乏工作经验,据此,试用期为用人单位滥用:一方面,试用期的长短及试用期内的报酬由用人单位单方决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以实习期、见习期为由规避试用期规定,或者利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应有作用并未发挥,相反,却成为用人单位侵害大学生就业者的工具。

1。4 格式条款包含诸多“霸王条款”,大学生就业者意志遭剥夺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的订立中居于主导地位,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多使用的是预先拟定好的合同文本。大学生就业者只有签与不签的选择,很少也很难与用人单位讨价还价,使劳动合同事实上成为格式条款。虽然式条款具有节省成本、提高效率的作用,但其广泛运用导致了诸多问题的产生。鉴于格式条款存在的问题,很多学者认为,格式条款是对合同自由的破坏,甚至有学者将其称为“合同的死亡”。

1。5 违规收取保证金、押金

有些公司在招聘时对应聘者的条件不做任何的要求,以录用作为诱饵骗取费用,要求求职者支付报名费登记费资料费注册费等,当被用人单位录用进去之后,公司还会找出各种理由收取其他费用,如培训费保证金等,理由是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不足,公司需要对其进行专业培训,但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培训费,许多求职心切的毕业生,往往会掉入此类陷阱。其实,这都是黑心单位最常用的欺骗手段。

2 大学生就业防范合同陷阱的对策

2。1 提高对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

据调查表明,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考应付,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高校应在这个时间段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可以组织大学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录像,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亲身体验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国的审判制度;组织学生到监狱考察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受到生动且深刻的法制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大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提高守法意识。

2。2 在大学生中开展《劳动合同法》专项讲座

20__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同年9月3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施行,这些法律法规为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保护,也对大学生就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高校应安排适当时间,在大学生中开展劳动合同法专项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讲解法律知识,教会大家如何避免就业陷阱,保护自己权益。

2。3 规范企业招聘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

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应当联合规范大学生就业市场,针对实习期尚无法律明文规定,可制定强制性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来规定学校及学生与企业签订实习保障协议,签订实习保障协议是避免出现纠纷无人问津而导致大学生权益受损的根本途径。鉴于面前就业难的实际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应该通过培训或签订责任书等方式,督促部分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切实加强政府在该方面的调控与监管力度,为大学生的实习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对于单位的招聘情况可建立声誉评价制度,单位招聘过程中大学生与企业还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只是一种民事关系,根据民法上要求的诚实信用原则,声誉评价制度是对单位招聘过程中的信用的反映,对于声誉好的单位,可给予学校宣讲的资格以及就业招聘上的优先待遇,而对于声誉较差的单位可拒绝其宣讲要求。

3 结语

当然,大学毕业生之供给与劳动力市场之需求间的矛盾将会长期存在,而劳动合同规范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大学生就业者的法律保护探讨,也必须在鲜活的现实生活中不断创新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琴。论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障和法律维护[J]。中国大学生就业,20__,11。

[2]梁平,陈奎。大学生就业困境及法律保障问题研究[J]。河北法学,20__,08。

[3]田野。当前大学生就业权益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探析[J]。法制与经济,20__,04。

[4]姜颖。劳动合同法论[G]。法律出版社,20__,83。

个人就业合同协议范文篇3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指导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多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做好其社会保险的建立和续接工作,提高实现灵活就业后的相关就业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协议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灵活就业及社保关系接续的相关材料;

2、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临时性接受上级检查的工作任务

3、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其就业状态;

4、协议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支持有关方面的工作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协议期间,积极主动给予乙方的指导帮助,并实行限时服务;

(1)进行在就业政策指导,提供在就业政策咨询;

(2)提供灵活就业技能培训;

(3)提供就业信息(劳务信息);

(4)指导有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接续事宜。

2、及时或定期审核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品,并实行限时服务。

3、按规定及时向傻瓜机就业部门申报相关补贴手续。

4、协议期满,主动向乙方提供是否续签协议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协议期间,享受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在就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中介服务。

2、协议期间,依照国家政策,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协议期间,免费享受再就业政策指导和再就业政策咨询服务。

4、协议期间,接受甲方在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续接工作方面的指导。

5、协议期满可向甲方提出续签或终止协议。

6、协议期间按规定可不进行失业登记,不缴纳失业保险,且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符合规定的人员应领未领得失业保险金与再次失业后应领的失业保险金一并续领。

7、乙方根据自身年龄、文化、技能及身体条件、在协议期间、可以灵活选择以下多种灵活就业方式。

A、1社区保洁、2社区绿化、社区保安、社区就业协管(信息)员;

B、1公共物业管理、2公共市场管理、3、公共交通管理

C、1托老、2托幼、3病人看护;

D、1家政服务、2配送服务、3保健服务E、1商场服务员、2餐厅服务员;F、社区内外自主择业

(二)乙方的义务

1、协议期间,应主动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2、协议期间。按季度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及收入情况。

3、协议期间,按时履行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协议期间,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5、协议期间,要配合支持甲方的工作。

三、协议终止

最新灵活就业协议书范本最新灵活就业协议书范本

协议期间,乙方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的,视为实现稳定性就业,本协议自然终止。

四、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协议期限

第一次签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二次签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三次签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个人就业合同协议范文篇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 业 生):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用乙方。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约定期限内签署高校三方就业协议。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及福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乙方到甲方所属分公司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否则,甲方不予录用。

四、三方就业协议签定时间:

乙方最迟于20__年 12 月 31 日前与甲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在收到乙方就业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甲方盖章后的三方就业协议反馈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鉴于甲方在招聘过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20__.00)元:

1、乙方在离校前要求与甲方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

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在报到证规定期限内到甲方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报到。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的签订仅视为甲乙双方对就业意向的约定,不视为劳动关系的成立。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人事部门签章: 签名: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个人就业合同协议范文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事业单位)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中央有关部门、省级团委有关部门、团市(地)委、学校团委)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条 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目的是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进行就业见习,为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事业单位选人搭建平台。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 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 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合作方式与内容

第三条 甲方愿在合同期限内,与乙方合作建立____个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每个基地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少于10个。

第四条 乙方或乙方委托市(地)级、县(区)级团委按照甲方岗位需求招收青年,并选派到甲方进行见习,见习时间为2至3个月。乙方所选派的青年应身体健康。

第五条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见习活动包括业务培训和工作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协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制定见习管理制度,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

第七条 安排见习人员具体见习岗位,见习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不能安排超越见习人员年龄体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岗位,也不应以短期劳务用工为主要目的安排见习内容。

第八条 负责见习人员在岗期间的管理,有权要求见习人员遵守企事业单位各项规定。

第九条 乙方提供的见习人员名单报甲方后,甲方在见习人员到岗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________元人民币;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具体金额由甲方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规定;有条件的单位为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见习人员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岗位的安全。

第十条 对见习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培训内容及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十一条 见习结束时,应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

第十二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见习人员。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协助甲方对见习人员进行管理,加强见习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见习人员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对见习人员见习情况进行联系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第十四条 面向青年公布甲方见习岗位信息,向甲方提供见习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在读学校或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技能)等信息),组织见习人员到甲方进行见习。

第十五条 在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撤销基地牌匾。

六、保密协定

第十六条 乙方教育见习人员对涉及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等秘密进行保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生效。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报送团中央备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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