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转让合同协议
合同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签订合同可以保障双方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交易或合作,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如何才能写出优秀的药店转让合同协议?这里给大家分享药店转让合同协议供大家参考。
药店转让合同协议篇1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甲方同意将药店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承包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订立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药店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承包期间乙方盈亏自负,并承担其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如乙方超范围经营,出现事故造成后果及经济赔付由乙方负责,乙方承包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
二、甲方负责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乙方在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三、购进药品由乙方提出计划,甲方进行采购(票据齐全、价位合理)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购进药品,否则按违约处理,终止合同。
四、乙方承包甲方药店费用,一年为万元整。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订期为年,乙方每年的月日付给甲方万元承包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租金,改变约定。
五、乙方所经营的项目为:中成药、西药、抗生素。
六、乙方承担卫生、药监、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检查和相应的有偿费用。
七、如果乙方在租期内经营不利,房租到期,乙方提出转租给他人,如未与甲方商议并通知,甲方可终止合同。
八、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遇到国家政策调整,房屋变动,自然灾害等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时,合同即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店转让合同协议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药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丙两方同意将欣康大药房转让给乙方。药店转让后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办理药店各项变更手续。
二、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药店,乙方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丙两方承担,甲方必须结清,甲方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及费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本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企业负责人和法人在乙方未办理变更以前继续以丙方的名义办理,该药店所有权以及经营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归乙方所有,甲丙两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甲丙两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变更手续。
四、甲乙双方协商约定药店转让费,元(大写:)上述费用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货柜、货架、店内各种物件及装修),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为保障药店转让安全顺利,转让费分两期支付,协议生效立即支付元(大写),协议生效后60天后再支付元(大写)。
六、由于甲丙两方原因遭成转让不成功,由甲方退还乙方转让费并赔偿一万元损失费。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丙两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协议经签字按指印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签订时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时期:年月日
丙方签字:
签订时期:年月日
药店转让合同协议篇3
转让方(甲方):
顶让方(乙方):
房东(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首层街铺的vv药店(原为:药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2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金为¥6380元人民币(大写:陆千叁百捌拾元正),租金为每月交付一次。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营业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货品、发电机及除外),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办理与通过,并愿意留下金额¥:元(大写:)作为保证金,等gsp认证通过后,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日期:日期:
药店转让合同协议篇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一转药店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详细见附表1)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甲乙方达成协议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其余转让费(过户保障金)过户手续完成后一次性交给甲方,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货物(详见附表2)、一年的房屋租金(至20年9月25日)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负责乙方办理该药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签约日期开始甲方交给乙方接手经营,但未完成过户期间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事宜,如果甲方及时不到现场配合处理造成乙方损失有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七、在6个月内甲方必须完成过户手续,否则甲方退给乙方全部转让费,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30%作为违约金。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药店转让合同协议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淮安市清浦区康雅药房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既平等互利、又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原则,就药店转让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甲方将淮安市清浦区康雅药房转让给乙方,包括企业证照、设施设备等,总价值为壹拾万元整,店内药品以实际价值另行结算;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先支付给甲方捌万元整,余款贰万元整和药品结算的金额,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甲方应保证药店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甲方有责任协同乙方办理上述证照的变更手续;
3、甲方药店原有的设施设备应保持原样移交给乙方,药店的GSP管理软件以及相关管理资料应真实、完整地移交给乙方。
4、店内未超出经营范围、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的药品按购进价格,经双方确认后进行结算,乙方按实际结算金额付款给甲方。
5、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应将企业的所有证照和企业公章交付给乙方,在此之前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合同签订之日后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都应严格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贰万元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备案机关一份。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店转让合同协议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药店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员 药店(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药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 。 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 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药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第四条 乙方在 年 月 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整(¥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 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
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
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