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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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汽车种类繁多,各自具有不同的性能和适用范围,不仅能够很好地承担其他各种运输方式所不能承担或不能很好承担的一些货运任务,可实现门到门的运输。以下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篇1

合同编号:SH121128—RF

合同甲方(托运人):

地址:

电话:

合同乙方(承运人):上海锐帆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为及时安全完成塑料粒子的运输业务,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及合作关系

在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公路运输服务。

二.运输方式及条款:

(1)运输方式:根据甲方需要,乙方为甲方及时安排整车或零担运输。

(2)运输条款:甲方原则上委托乙方的运输业务为门到门服务。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

乙方。

三.双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指令为甲方提供提货及指定点派送等公路物流运输服务。

(2)运输时限:自接乙方到运输指示单算起,扣除等待装车及装车时间,乙方保证在以下

时间内送(不包括零担类)达交货地点。

路程<500km,1天;501-1000km,2天;1001-20_km,4天;20_km以上,5天;

若出现长时间堵车,事故或其他特殊因素,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每超过1小时,扣除当次运费1%,但累计扣除额不超过当次运费的40%。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延期到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须给予赔偿。

(3)货物安全:乙方自行安排车辆承运甲方货物(所有车辆保证有货物保险),乙方对所承运货物负有完全责任,丢失时按甲方成本价价值全价赔偿,损坏时按如下方式之一处理。

a.本产品因运输原因引起产品报废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全价赔偿。

b.因运输引起产品价值下降时,乙方负责承担直接损失。如:包装破损或污染造成货物折价。当赔偿协议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签字后十日内乙方将赔偿金支付给甲方。

(4)乙方所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内交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得到保险公司赔偿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5)车辆保证:在甲方确定提货时间后,告知乙方,此时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提供提货司机车号和姓名,证件号码(驾驶证号),保证甲方向乙方及时发出《运输协议书》。乙方收到甲方的《运输协议书》进行签字盖章确认后,传到甲方。乙方及时按甲方《运输协议书》要求进行提货和运输。

(6)乙方在没有按甲方《运输协议书》要求按时送到目的地时,需及时告知甲方,包括延迟的原因,解决的办法和司机的联系方式,以保证甲方随时掌握货物动态。

(7)货物送达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准备结帐凭据(收货人签收的收货单据和运输发票等)。2、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8)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的合法性,对货物内在品质及货物本身的有关问题负责。

(9)甲方应尽早根据销售情况通知乙方备车(供乙方参考,甲方不负责任),确定发货时间后向乙方发出《运输协议书》。

(10)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运输协议书》,应明确货物的名称,数量,包装和件数;提货的时间和地址;收货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甲方收到乙方签字盖章回传的《运输协议书》后,安排乙方提货。

(11)运费结算:货到后开出发票付款。

(12)在乙方需要解决交通事故时,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出具需要发货方出具的证明,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安全指标和该批货物的检验报告等。

(13)其他条款:由甲方客户直接付款时,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客户后,甲方客户将运费直接付给乙方,乙方负责给甲方开发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方将负责进行处理。

四.保密:

1.本合同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业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2.在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业务。

五.因运输业务的复杂性,本合同未涉及而出现的事宜,双方具体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六.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由甲乙双方法定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七.〈〈运输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_年x月x日至20_年x月x日。

九.每次运输价格按单票确定的实际价格进行结算。

十.特殊运输涉及到要另外签署小零担《货物运输协议》或者合作过程中其他文件,直接盖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附录明细:

附件1: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运输资格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附件2.《运输协议书》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上海锐帆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20_年_月_日日期20_年_月_日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篇2

托运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流编______品名______规格______单位______单价______数量______金额______(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货运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1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______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______/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篇4

承运方(乙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托运方(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货物托运与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经营商品委托由乙方负责运输。(即指:杭州—地区)。

二、乙方有责任按双方约定时间和地点收货,并在甲方所托运的货物速递单签字确认,甲方必须在乙方的速递单上写清物品详细名称以及数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详细地址、电话、收货人、完整外包装,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就发往以上地区各网点的货物,原则上为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数量货物,价格可商量调整,原则上在接到货物的次日送达,但次日也不能超过下午18:00点(特殊情况除外),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即收货人签字或盖章)。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破坏、丢失(除发生战争、地震、水灾、特大台风不可抗拒等因素不负责任外),赔偿如下:

1、未保价物品破坏损失按托运协定赔偿。

2、保价货物按照货物保价额赔偿,保价额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

五、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货,承运方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即原则上为2天免费期限)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甲方承诺在乙方无过错和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也不得将货物转交其他货运公司,在运价有竞争的情况下,应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发货权。

七、对托运人包装不善,收货人地址不详、电话号码错误或未声明特殊物品,承运人不承担递送延误,破坏的赔偿责任。

八、交接货物时,因承运人不可能对所托运的物品全部开箱清点验货,故以外包装完好无损为交货标准,收货人在签收时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货运合同履行完毕。

九、索赔必须在托运日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物品价值证明、经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以接到书面通知形式一个星期工作日解决完毕。如发生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则自动延长合同。

十一、结款方式________。

十二、除上述条款外,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内容约定: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为甲乙双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次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篇5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_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

性质:□普通货_ _ □特种货物_ _ □危险货物___□贵重货物___□鲜活货__□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数量:___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__,价格:_________________。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__□6吨箱__□10吨箱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_□20英尺__□40英尺__□45英尺_□53英尺_□60英尺_ _数量________________

箱类:_□普通箱__□冷藏箱___□开顶箱_□罐式箱_□挂衣箱_□框架箱_□平板箱__□危险品箱__□高箱__数量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_运输及相关服务:

□运输:

起运地________________,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

□门—门___□门—集装箱堆场__□门—集装箱货运站___□集装箱货运站—门____□集装箱堆场—门__□集装箱堆场—集装箱货运站___□集装箱货运站—集装箱堆场

□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堆场____□集装箱货运站—集装箱货运站

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到达日期: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装箱: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

□拆箱: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

□装集装箱:__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卸集装箱: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_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1、运费: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_________________%,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书面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内退还,未收取运费的,应直接在运费总额中扣减。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3、垫付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相关费用。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垫付费用按照原始发票结算,并另加收________________%手续费。

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与《费用清单》(附件二)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费用清单》须列明运费、其他费用及垫付费用等内容。

第五条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_□由托运人自行办理__□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_

□否

□是牭テ被跷镒芗鄢过____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____元时,必须保价。保价金额_____保价费____;保价费不超过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第六条_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七条_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附件三)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承托双方未明确约定期限的,承运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附件四),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____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_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____小时后,以____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____‰/日的违约金,在____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____小时后,以____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_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_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_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二条_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_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乙方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 _ _ _ _ _ _ _ _ _ _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篇6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危险货物,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中托运人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整箱货是指托运人装箱、积载、计数、封箱,并以箱为单位托运的货物。拼箱货是指使用集装箱运输,但以重量或件数为托运单位的货物。

6、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证明,是货物交接单证。

7、集装箱危险货物装箱清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危险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10、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以及承托双方约定的其他事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第二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危险货种类: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

2、托运人保证合同期限内向承运人至少托运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内容

□运输□装箱□拆箱□装集装箱□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运费及其他费用: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支付。《运价表》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_____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_____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在结算期届满前_____日,支付上月运费。结算期为_______________。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_____%,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_%。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_____%,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_%。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由承运人代为办理;□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否

□是牭テ被跷镒芗鄢过_____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_____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_____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其他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_____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整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遵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托运危险货物和对危险货物进行作业。

2、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承运人承运,并查看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承运人应当具有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3、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和证明文件送交承运人。

4、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技术条件》(GB12463)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和其他规定,妥善包装货物并在外包装上设置标志。

5、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托运整箱时,需提交危险货物装箱清单。

6、自理装卸集装箱、货物的,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规定的技术要求。装卸作业应当遵守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的规定。并指派装卸指导员,并对其行为负责。

7、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8、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承运危险货物。

2、承运人应当提供其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其车辆及从业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及已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的危险货物的需要,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载货车辆。载货车辆技术性能和技术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及与所载运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合安全防护设备。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接收货物时,应当核实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收发地点、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核实货物的品名、编号、规格、数量、件重、包装、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应急措施以及运输要求,并认真检查包装的完好情况。

5、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的规定、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6、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或提箱时)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轻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7、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承运人对危险货物进行装卸、运输、装拆集装箱时,应当遵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的规定。

8、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保险、自己装箱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未正确说明所托运的危险货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2)未按照国家规定队所托运的危险货物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3)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危险货物,未添加或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的本息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_____‰/日的违约金,在_____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5、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_____%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

(3)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4)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5)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应负违约责任;逾期到达的,超过_____小时后,以_____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

7、货物发生灭失损坏的,如果托运人在启运前声明货物价值并已支付保价费的,按保价金额赔偿,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实际价值低于保价金额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价值赔偿。托运人未对货物进行保价或虽在货物启运前声明货物价值但未支付保价费的,承运人支付的赔偿数额为灭失损坏的货物运费的_____倍,迟延交付的为迟延交付的货物运费的_____倍。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应当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五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方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乙方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日期:

日期: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代表人(签)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代表人(签)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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