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

| 嘉红

目前,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日常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公司日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

公司日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篇1】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公司日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一)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二)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三)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四)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五)加班:经领导核定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六)请假:经领导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四条作息时间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第五条打卡规定

(一)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脸部识别打卡,工作日内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钟外打卡,视为迟到、早退。

(三)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30分钟,书面警告一次;

迟到或早退31—6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迟到早退60—90分钟,按一天事假处理,超过9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员工忘记打卡可填写《补卡申请单》,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审批未通过或未提交《补卡申请单》按缺勤处理;

(五)员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逾期不办理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六)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迟到,属实的,经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全勤奖

(一)为鼓励员工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特设立全勤奖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当月全勤奖:

1、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

2、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次数超过5次的;

3、当月有旷工行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条加班

(一)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

(二)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且得到上级直属主管

领导以上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视为无效加班

(四)员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调休或冲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计加班:

1、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计加班;

2、无打卡记录支撑的加班时间,不计加班;

3、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的时间,不计加班。

第八条调休

(一)调休需坚持先加班后调休原则,员工调休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审批;

(二)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上午半天与下午半天各计0、5天。

(三)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四)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自行调休超过1天以上,按严重违纪处理且立即解除劳动。

第九条旷工

(一)凡属于以下情况,均属于旷工;

1、用不正单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4、被公安部门扣留者;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休息者;

6、各种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归者;

(二)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旷工一律按旷工时间工资的3倍扣除工资。

(三)月内累计旷工2天,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为严重违纪,给予辞退处理;

连续旷工3天的,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自动离职的人员暂时不结算薪资,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从薪资中直接扣除,薪资不够扣除的,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条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二)请病假最小单位为0、5天,病假期间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第十一条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须请事假,由直属主管及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

(二)请事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额,应优先选择请年休假;

第十二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早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

3、员工再婚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间包含

公休日;

(四)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五)婚假、婚检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丧假

(一)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二)丧假一般为3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

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一次性使用完;

(三)丧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四)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孕期产检假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

2、孕期产检假按正常工资发放。

(二)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怀孕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72天产假;

7、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100%发放;

(三)陪护假

1、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享受15天陪护假;

2、陪护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六条年休假

(一)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年休假天数,公司每

年1有1日配给当年休假天数。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为5天;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为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年休假为15天;

4、员工不满1年,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

为5天,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为3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2个月的;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3个月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4个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单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资计发;

(四)年休假按原则要求在配给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给年度休完,可累计跨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计;

第十七条工伤按

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法定节假日

1、春节3天

2、清明节1天

3、元旦1天

4、国庆节3天

5、劳动节1天

6、端午节1天

7、中秋节1天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十九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请假、调休需提交纸质的请假申请单;

(二)员工请假、调休,如困不可预见因素未能及时提交纸质请假申请单,应采取电话请假,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且上班第一天补齐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二十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核准;

(二)员工请假1天以上3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复核准;

(三)员工请假3天以上,部门负责人初审、总经理复核、董事长核准;

第六章弹性上班时间

第二十一条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0:30,则第二天上班可以推迟9:30

第二十二条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记录,否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要求,按迟到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废止与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

公司日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篇3】

一、总则

1、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运营管理部负责,并指定专人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情况。

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监督及审签,运营管理部负责审核和抽查,审核后的考勤记录作为公司发放薪金的依据。

4、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员工请销假、串休和出差的审批工作,除本制度指定的负责人以外,其他任何人没有权利进行审批。

5、公司考勤为指纹考勤,新进员工在入职后当天由负责考勤行政专员为其操作演示。

二、考勤员的职责

1、按考勤要求及时认真、真实记录、检查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考勤(请、休假)凭证和考勤记录;

4、每月按时、如实汇总考核结果,经运营主管审核,报总经理签字后,将考勤结果上报财务。

三、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5天的工作制度;

2、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公司员工应按规定时间要求准时上班,不提倡下班后无事在公司长时间逗留。

四、指纹考勤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并以指纹考勤为准;

五、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的次数之计算,以公司的计薪周期1月为限;

2、上班10分钟后30分钟以内到岗列为迟到,超过40分钟到中午12点按照实际不到岗时间按日均工资扣除,中午13:00仍不到岗者列为事假一天。以上时间以指纹考勤记录为准。

3、迟到一次扣款20元,﹥5次后迟到一次100元。

4、早退者一律按事假半天处理,不得补请事假、病假,违者按旷工半日论。

六、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私自涂改、骗取、伪造病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者事毕后不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批准;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违规造成无法上岗,并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5、其他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勤;

6、没有进行指纹考勤、外出公干没有填写“外出登记表”,请事(病)假没有请假单的情况下,一律按照旷工论处。

7、旷工一天扣发当日2倍薪金,累计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部薪金(包括工资、奖金、业绩提成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事假

1、员工因私人原因,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2、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注明事由及请假天数;

3、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先请假,可通过电话(短信无效)在第一时间内向直管领导请假并尤其转告考勤员知晓(仅通知考勤员无效)。返回单位后,要及时当天(隔日无效)补办请假事宜,并注明补请事假原因,经直管领导及运营部主管签字确认后交至考勤员;

4、主管级以上员工请假报总经理审核后交运营部主管处批签;

5、如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者未经主管同意请假者而缺勤的,将按旷工处理。

6、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部分按2倍扣发薪金。

八、病假

1、员工因身体不适请病假或需要住院治疗,由医院开具病休证明(具体说明病因)报分管领导批准(病休天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2、一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每月不超过1天)病假不扣除薪金,请病假者必须要提交医院医疗证明。累计超过一个月仍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按北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对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致伤、致残者医疗期按旷工处理,一切费用自理,公司有权予以除名。

4、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休病假。

九、串休

1、非工作日需要出团带队的员工,可以得到二天并一天,一天并半天的串休日,

以带队外出执行单为准,一个月内有效,不予累计。

2、其它职能部门因事务性工作需要周未加班的员工,可以适当调休工作时间以作为周未加班之补偿。

十、员工外出登记表

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干(拜访客户)销售人员必须提前在头一天下班前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并报销售直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由行政专员统一保存管理,并做为考勤及绩效(销售人员)的依据。从公司出发到返回公司都要以指纹考勤为准,没有批准外出,又没有进行指纹考勤,只能按照事假处理。

十一、出差

因公外出须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公司后持《出差申请单》到考勤员补签考勤。未经同意擅自公出,视同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差而来不及办理手续或未能按预计日期返回公司,应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申请延长出差时间,在返回公司三日内补办出差手续,否则不予补签考勤。

十二、全勤奖

为了奖励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特别设立全勤奖

1、一个月内不迟到、不早退、不请事(病)假、不倒休、不旷工者为全勤;

2、全勤奖以月、年为核算单位;

3、每月全勤人员将额外获得100元全勤奖,包括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4、每年全勤人员,除每月获得100元奖励外,在年底时还将额外获得500元奖励;

十三、年休假

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3、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享有公司同等其他福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6、公司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符合休年假条件的员工应提前20个工作日向公司运营部提交休年假的申请(分管领导签批),并注明具体时间及工作交接事务,并指定工作代理人。否则按照事假处理。

十四、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公司员工工龄满1年以上者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增加奖励婚假4天;共计婚假7天;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并不在另给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请婚假的员工请提前20个工作日将申请报告(附上结婚证复印件)上报至公司运营部主管,并对自己在婚嫁期间工作作周详安排,在交接无误的情况下公司给予批准婚嫁。如不提前申请或工作不能正常交接,公司有权不予批准。

十五、审批程序

1、所有请假事宜,经报运营部主管批准后交至行政专员保管;

2、部门主管不在公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由上一级主管代为批准。

十六、附则

1、本制度自20__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2、本制度由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公司日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篇4】

为加强工作纪律,增强员工的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考勤定义

1、公司员工如需请假或外出办事,须填写请假条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方可生效。

2、未经准假,工作时间开始10分钟之后到岗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之后到岗者,视为旷工;

3、未经准假,工作时间结束前10分钟内离岗者,视为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超过30分钟离岗者,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内,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办理与工作无关事情的,视为擅离岗位;

5、每次擅离岗位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擅离岗位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处理。

6、未经请假或假期满后未办理有效的续假手续,没有准时上班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均纳入考勤范围,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另行通知。

3、所有员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办事,外出办事需填写请假条,经由总经理或部门主管审批后,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4、负责考勤的人员每月将员工出勤、请休假、旷工等情况通过考勤表如实反映。经总经理签字后,此考勤表将作为发放员工工资的依据。

三、奖惩办法

1、员工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旷工情况者,给予全勤奖励,奖金金额为100元。

2、全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罚款50元处理。

3、每月旷工1天者扣发当月工资总额的5%,旷工2天者扣发当月工资总额的10% 。月累计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四、其他违纪处理办法

属如下情况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玩游戏、打扑克麻将、看小说等或干扰他人办公的,扣发其效益工资。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即在公司执行。

公司日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篇5】

目的:

明确出勤纪律,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为员工传效评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责任人:

行政部经理、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值班门卫

内容:

1.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1.1本公司实行人机联动,二级管理,门卫监督的考勤办法。设有行政部一级考勤员(兼),部门(车间)考勤员(兼),考勤监督门卫和电脑考勤系统。

1.2行政部一级考勤员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检查、请假、休(调)假登记、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

1.3部门、车间考勤员负责本单位日常考勤登记,请假、休假报批和考勤表报送。

1.4各考勤员须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纪律管理。

1.5值勤门卫负责对员工出入刷卡进行监督,并对当班人员外出进行登记。

2.工作时间

2.1部门工作时间

2.1.1部门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2.1.2部门员工指总经办、总工办、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员工)、财务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质监部和中心化验室等单位工作人员。

2.2生产单位工作时间

2.2.1生产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为午餐时间。

2.2.2生产单位员工指制造部属下的一、二、三、四车间、仓库;工程部属下的空

调、制水、锅炉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

2.4各部门、生产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外上班,视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时须由本人新自在电脑考勤系统刷卡,不得由他人代为刷卡。

3.2正常刷卡时间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时间内刷卡,属准时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迟到、早退、旷工或缺勤论处,特殊情况按下列各款办理:

3.3.1值班、加班人员按其当日上、下班刷卡记录,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按小时四舍五入计,下同)。

3.3.2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员工,可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其工作时间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录入考勤表。

3.3.3调休或请假的员工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的,其请假(或调休)单应有确切记载,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计勤。

3.3.4当班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必刷卡,但须在门卫处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外出办事至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刷卡,应于次日报告本单位领导,由本单位考勤员出具核实证明交行政办备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天上、下班时对本单位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予以考查,并如实记录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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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考勤表(应附上当日员工请假、调休或出差单)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劳资员(兼)汇总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后报送给财务部。

5.相关规定

5.1行政部总考勤员在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时,以电脑考勤系统的记录为准。各部门、车间报送的考勤表与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有出入,报送人(考勤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认可。

5.2凡不到岗上班亦未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5.3凡上、下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月累计四次以上者,扣罚岗位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至90分钟者按缺勤计,迟到、早退9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4凡工作时窜岗、溜岗、睡岗者,每次罚款50元。

5.5凡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一个月处理,取消年度奖金。

5.6凡当年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者;窜岗、溜岗、睡岗累计达3次者;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达2次以上且经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参加年度先进员工评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或优秀。

6.附则

本管理制度各款规定与其它SmP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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