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红字发票管理办法
税务机关应根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情况,管理办法很重要。怎样写管理办法细则?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管理办法细则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管理办法细则 篇1
一、业务处理制度:
为使本公司有关业务的处理有所遵循,以利业务的推展,特制定本制度。
1、报价处理:
(1)、向客户报价的原则:向用户报价前,必须了解清楚客户资料,是否属于一般用户、重点发展的用户判断其需求力,然后根据公司业务工程师成本核算情况由公司领导进行准价报价。
(2)、按毛利报价权限:产品毛利在50%(含50%)以上业务员可在外先期自己决定(后走审批流程);毛利在30-50%(含30%)需请示业务经理决定;毛利在20-30%(含20%)需将详细资料上报总经办决定:毛利在20%(不含20%)以下由总经理决定。
(3)、业务员未按照公司报价流程私自报价的造成公司损失(负毛利)或公司名誉受损的业务员承担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负毛利计算方法为该产品毛利10%(含10%)以下。
2、订单处理
(1)、客户以电话、传真或网络通知方式或当面通知进行订货;
(2)、业务接受订货时,应先调查有无该项库存,如有库存即予填具《送货单》给仓库发货;若无此项库存,立即转换为公司《施工单》,确定生产交期;
(3)、若客户以现金或支票方式订货时,应于《送货单》备注栏内,注明现金交易;
(4)、若订单数量多,须先收部分订金时,待客户预付订金后,方通知生产单位生产;
3、出货
(1)、业务人员根据《送货单》数量出货,仓库根据《送货单》发货,客户签收后交业务助理统一管理;
(2)、凡无销售行为的出货(送样品等),需填具《送货单》,并备注“样品”等字样;
(3)、业务开具《送货单》时,需同时开具《放行条》等证明及办妥各项运送手续;
4、客户投诉处理
(1)、公司接获客户投诉时,应填写《客户投诉单》,将客诉的原因详注后,转交品管部、工程部、生产部,作客诉记录及责任的判定。
(2)、经判定非为公司的责任时,将处理的经过及建议填写于《客户投诉单》后,转交业务部,通知客户;
(3)、若判定为本公司责任时,则由品管单位召集工程、生产部门会集处理方案,并将处理的建议写成处理方案,并送呈总经办审核。
(4)、接获客户投诉时,应立即处理,并于不迟于三天内回复;为防止再度发生,应将处理后的客户抱怨单送相关部门传阅,并就其发生原因进行研究改善;
5、客户管理:
(1)、对于客户管理,则应依其分类,决定例行月份的拜访及预定次数。另外,在开拓新客户方面,应设定每月的开拓预定数,进行有计划的业务拓展活动;
(2)、对于旧客户与预定客户方面的资料,则应建立客户资料卡,记录下列所规定事项,并随时注意更改资料:①产品的种类项目、人员、设备、能力;②销售情况、需求情况;③过去的客户交易情况;④付款情况、信用状况;⑤公司内部下单手续的过程、付款手续过程;⑥行业的景气状况;
(3)、经常与客户沟通,保持密切的关系,探寻订货情况及其公司的需求,设法延揽交易;
(4)、为了加强与客户沟通,了解我司是否能满足客户的需要并对客户满意度进行信息调查回馈,以解决客户所遇到的问题,努力满足顾客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持续的改进,从而提高客户对我司的满意度,完善公司的整体形象。
(5)、所有业务员必须要报备客户档案,并且要完整记录。填写要求如下:
1).客户单位信息,联系方式,目前所使用产品的情况,对本公司产品的评价等;
2).联系人资料:姓名、职务、生日、兴趣爱好、关系等级等。
(6)、业务员客户保障措施:
1).同一客户谁先报备客户就由谁跟踪(其业务提成全部算给该业务员)即同一客户只能有一个业务员跟进原则。
2).如有客户直接联系公司的,根据客户提供的业务员姓名或公司根据业务员报备的客户档案来确认跟进的业务员;如业务员已经离职或无人报备,由公司指定专人跟进并更新报备的客户档案.
3).在老客户要求公司重新报价或降价时,必须获得业务经理批准.
4).业务员必须加强新老客户维护工作,必须坚持定期拜访工作.将月拜访计划和拜访记录及客户满意调查表每月汇报给业务经理和抄送给业务助理统一管理。
6、合同管理制度:
严格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1)、业务人员在业务过程中与任何客户发生的交易都必须按公司原则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拟订),并双方签字盖章。如有些随机业务而无需或无法签定双方合同,依照合同范本(范本样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项目负责人需自身补齐合同交于部门经理,并同时备份给业务助理存档,需依照档案保管程序妥善保管,并连同其它文件做为销售审核文件。
(2)、每个业务人员在签定每份购销合同中,应明确标出合同号。合同号表明格式为:时间(年度、月份)-项目名称-流水号。业务助理应协助业务人员立档,以备存查。
(3)、合同管理;凡签定的正式合同,一律须及时交于公司财务及业务助理存档。业务助理需依照档案管理程序妥善保管。并须及时将签定的正式合同复印件交于财务,财务立档以便督促收款。
7、处理对账单
月底要及时将对账单处理好并经过审核后交给客户确认,并保存好回签的对账单,按公司财务部要求提交完整资料和单据由财务入账。
8、回笼货款
业务部要根据和客户约定好的付款时间及时跟催货款,保证货款及时回笼。
二、相关管理
1.出差管理
业务员出差前应填写《外出放行条》人员核准。未经允许之出差行为以旷工论处。
2.业务员管理
1).业务员每天回来后,必须按照规定把当天拜访客户的情况认真填写《业务工作汇报》以邮件或书面上报部门经理,公司统一协助解决问题.
2).月报:业务员每月上班最后一天(如遇周日向前推)9:00点前,把一月的总结情况以邮件或书面方式上报部门经理(每个客户已下定单,流失定单,营业情况,开发客户数等等),共同分析原因,挣取公司最大业务量.
4).正确处理客户异议,注意工作方式,树立个人形象,打造公司形象。
5).严格执行公司促销政策,所有促销产品一律不得退货(除质量问题)
6).不得发生窜货,如发现窜货每次罚款500元,并承担因窜货发生的一切损失。
7).不得私自截留公款,一经查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所有业务人员必须贯彻公司保密协议,如有泄露公司经营或相关技术秘密的一经查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部门所有人员需按照公司文件管控程序要求,所有电子档资料必需及时存入文控中心保存,且分类清晰便于查找。
业务部费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业务相关费用实报实销,参照发下标准.
一、市区内出差
(1)市区内出差以公交为主。
(2)因工作需要须搭乘计程车者,经部门经理级以上特准方可搭乘。
(3)若需用公务车,则填写《派车申请单》经审批、核准后方得外出。
二、省内、省外出差
1、业务总监:所有的交通工具。
2、部门经理级别:摩托、巴士、的士、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的士。
3、业务员、其他员工:摩托、巴士、轮船(普通舱)、火车(硬座)、的士(申请)。
4、不论任何级别,因时间紧迫或合理成本考虑而乘坐飞机时,需提前申请并经审批方有效,否则以火车计价报销该路程费用。
6、多人出差起止地点相同时,若共同乘坐同辆的士出(返)差,交通费仅能由一人代表申报。
2、住宿费用最高标准(因公而无法赶回公司的)
(1)住宿费用的使用标准大致分为(提倡节俭):
A、业务经理级别人员:100-150元/天
B、高级业务级别人员:60-100元/天;
C、业务人员:45-60元/天
(2)市区内出差原则上要求工作当天返回。因工作的特殊情况需住宿不得高于80元/天(事前必须经上级领导同意);
(3)经理以下人员两人(同性别)同时出差同一地点时,应以同住一房,并以不超过二人住宿标准合计之80%报销。报销此类住宿费用仅由一人代申报,注明使用人员。
3、出差生活补贴
出差生活补贴按地区标准、出差天数给予补助。以每天30元/人进行核计,市内无补贴.
3.1 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标准。
3.2 出发时间≤12:00的,出差天数为1天,反之为半天。
3.3 到达时间>12:00的,出差天数为1天,反之为半天。
3.4 业务人员到公司业务单位所在地出差,期间接受业务单位接待的,则生活补贴不予发放。
4、交际费用说明:
为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或为某一特别的主题、或作公关和销售活动可以聚餐或娱乐,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属于事先预知的情况,必须事先取得书面核准;属于临时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必须在事后补得上述书面核准。
b.这类费用产生的原因必须是有必要的、合理的和可解释的。
c.所产生的费用必须由当时在场的最高主管进行报销,并在报销时向其上一级主管说明具体原因。
d.各级经理有责任和义务对此类费用的发生加以控制和管理。
e.报销时应注明所有在场人员姓名。
f.业务活动经费由业务经理统一管理
管理办法细则 篇2
一、经费支出项目
我局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制表发放的在编人员工资外,划分为经常性支出和非经常性支出两类。
(一)经常性支出项目
1.测站报汛劳务费。主要支出范围:水文(位)站劳务派遣人员报汛劳务费,洪水期间抢险加班费、夜班费等。
2.办公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如纸、笔、墨、票夹、文件夹;打印资料,饮用水、报刊杂志等。
3.邮电费:指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
4.差旅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探亲路费、保险等费用。
5.房租费:指经批准临时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
6.整站及维修费:主要包括房屋及单价低于2000元的设施设备的一般维修维护费用。
7.水文资料整编费:主要包括对已收集的各类水文原始数据资料,进行初审复审、整理汇编成册所发生的费用。
8.生产测验费:主要包括测站水费、电费、汽油、柴油、黄油、草把、油漆及其他业务专用耗材料等。
9.水电费:指局机关、基地办公用水电费。
10.雨量站报汛承包费:主要指雨量站雨量观测报汛承包费,遥测雨量站。自动监测水文站设备看护费。
11.水文(位)站临时(抢险、维修、观测)劳务费:主要包括因临时抢险、整站维修、水文观测发生的劳务费。
12.报汛通讯费:主要包括报汛电话费、网络费等。
13.购置费:主要包括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小型、零星设备仪器购置。
14.墒情系统运行费:主要包括墒情设备设施维护费(维修材料、车辆、人员差旅费)、场地租赁费及设备设施看护费、通讯费等。
15.车辆运行费:主要包括车辆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路桥费、洗停车费、年检费、安全奖励费、驾驶员公里补助等。
16.水质监测费:主要包括水质业务费和取样费。业务费:含水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标样费、药品费、小型仪器的购置及仪器鉴定费等。取样费:含取样交通费(包括租船、租车)、差旅费及取样人员劳务费。
17.接待费:主要包括单位各类接待所产生的伙食费、住宿费等。
18.会议费:主要包括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9.其他:除以上所列项目外,经审批准予报销的其他费用。
(二)非经常性支出项目包括遇不可抗力导致的房屋、大型设备维修和水毁修复以及局安排的专项工作,其经费支出按局财务制度执行,单独列报。
二、经费支出报销票据要求
(一)需要提供正规发票的支出项目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除出差补助)、房租费、整站及维修的材料费、水文资料整编费(除人员补助)、测验费、水电费、报汛通讯费、购置费、墒情系统运行费(除出差补助)、车辆运行费(除安全奖及驾驶员公里补助)、水质监测费(除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接待费、会议费等支出必须提供有效合规发票单据。水文(位)站发生的临时抢险、整站维修、水文观测劳务费用),应填写水文(位)站临时(抢险、维修、观测)劳务费领条,并到税务部门开取正规发票。
(二)需要填列自制凭据的支出项目测站报汛劳务费、雨量站报汛承包费、墒情设施设备看护费,需填列相应的局自制领条凭据。
(三)凭证粘贴及附件要求原始单据按经费支出项目归类,填制__市水文局报销封面。购置材料、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必须附有所购物品明细清单,并经保管验收人签字;非经常性支出项目应附审批手续。按规定须签订经济合同的,应附相应合同(协议);金额较大、有经费申请的支出需在报销时附上经费申请及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会议费支出需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等资料。
三、基地、测站报账程序
基地、测站取得原始单据后,按规定填制报销封面。经审核、分类、汇总填列经费支出报销表。
(一)报表审核意见程序
1.机关报销,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经办人必须是我单位在编职工,收款单位相关人员不得作为报销经办人。
2.测站报销,首先由基地进行初审,由基地负责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基地报帐员在报销表上写明费用报销情况,核对测站与基地的上期结存是否一致,注明本期的发生额和本期余额。
3.基地报销,首先由财务人员审核其规范性和合理性,再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并在报销封面上签字,报销表上批明是否同意报销。
4.计财科对测站、基地的凭证和报表数据进行核对,注明本期的发生额和本期余额。如发现支出不合理、单据不合规等,不与报销。数据不一致的,必须当期核实。
(二)报表具体填列方法
1.经费收支情况
(1)经费收入合计=拨入经费+借款+其他收入;
(2)经费支出合计=报销数额+上交款;
(3)本月经费结存=上月经费结存+本月经费收入合计-本月经费支出合计;本月经费结存(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暂付款等)。
2.经费支出报销核转程序
(1)测站报表,报销金额由测站填列;核转数和核退金额由基地填列,本月报销由局计财科审定填列。
(2)基地报表,报销金额由基地填列,核转数和核退金额由局计财科审核填列。
3.测站报销说明:由测站或基地写明本期报销需要说明的事例,以便基地和计财科审核。
管理办法细则 篇3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借款管理,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公司的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控制费用支出,降低税务风险,提高财务核算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科室因公事项而发生的付款(借款)支出,以及发生的各项报销(核销)费用的票据。
3、职责和权限
3.1职责
3.1.1票据报销(核销)科室负责对票据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提供的票据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存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
3.1.2财务科负责审核业务科室提出付款(借款)的合理性、必要性,付款(借款)的金额与合同载明应付金额的一致性;以及依据本规定审核业务票据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3.2权限
3.2.1资金申请或费用报销(核销)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初步审核本科室员工发生的付款(借款)业务或报销(核销)业务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合法性。
3.2.2资金申请或费用报销(核销)业务科室主管副总负责审核所辖系统发生的付款(借款)业务合理性;负责审核所辖系统发生各项费用的合理性。
3.2.3财务科长负责审核公司所有付款(借款)业务的审批程序是否正确、付款(借款)与合同内容是否相符、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及单位是否妥当,并对付款(借款)人资格等方面进行复核;审核报销(核销)票据内容合理性、合法性。
3.2.4总经理负责初步审批。
3.2.5董事长负责最终审批。
4、程序与要求
4.1付款(借款)业务程序与要求
4.1.1付款(借款)业务程序
4.1.1.1付款(借款)业务使用科室填写《付款(借款)申请单》,阐述付款(借款)用途、金额,对于签订合同的付款(借款)还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
4.1.1.2财务人员收到《付款(借款)申请单》后,核查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未核销的付款(借款),对符合要求的付款(借款)签字确认后财务科长审核。
4.1.1.3财务科长对付款(借款)使用用途的合理性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后交由经办人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申请签批。
4.1.1.4经办人持签字后的《付款(借款)申请单》到财务出纳人员进行请款,出纳员核对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写网上银行付款信息,将款项划至收款人账户或银行卡中,特殊情况下需要收款人签字后通过现金支付。
4.1.2借款管理要求
4.1.2.1针对公务借款,公司只能以转账形式支付(包括支票、汇票、电汇、网上银行划款等形式),并且规定在事件结束的30日内报销。
4.1.2.2原则上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规定。“前款不清,后款不借”是指借款人在申请新的借款时存在未结清的而且是无正当理由的借款。当有未结清借款的人员又申请借款时,财务科长应要求其提供未及时结清借款的书面说明,并经科室主管副总签字,否则财务科室不予办理新的借款。
4.1.2.3借款核销纳入公司各科室科长绩效考核管理。财务科长负责每月督促借款人及时核销,财务科长每月将借款余额情况表发给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要求其催促核销。各科室借款核销的及时性与科室负责人的绩效挂钩,季度末要求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未核销的款项进行反馈说明,对不反馈或超期未结清借款并且理由不充分的,由财务科长将季度核销情况发送办公室绩效考核负责人。
4.2备用金管理程序与要求
4.2.1备用金申请与审批
4.2.1.1备用金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填写《备用金使用申请单》,真实描述备用金申请事由、使用范围、申请额度等,依次经过申请人所在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科室副总签字审批后交付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交由财务科长;财务科长对备用金申请额度进行审批签字后提交董事长审批;董事长综合上述意见后对备用金进行最终审批。该申请单一式两联,审批后申请使用科室及财务科室各存一联。
4.2.1.2备用金使用科室收到批复后的《备用金使用申请单》,填写《付款(借款)申请单》,按借款程序及管理要求的程序完成。
4.2.2备用金使用要求
4.2.2.1备用金只用于经审批的使用范围内日常的现金零星支出如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垫付水电费、食堂日常采购、需紧急现金支付的日常活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对于特殊情况需要超出审批使用范围使用备用金的,需书面向公司主管科室副总和财务科长请示,批示后方可使用。
4.2.2.2备用金使用情况的评估
财务科于每年底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符合规定用途使用的备用金,需要重新办理备用金签批手续,交付财务科备案;对不符合规定用途使用的备用金公司统一收回,不再发放使用。
4.3票据报销(核销)程序与要求
4.3.1票据报销(核销)程序
4.3.1.1报销(核销)人员,将单据提交本科室负责人、主管副总审批后,提交财务科长。
4.3.1.2财务科长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财税法律法规审核票据合理合法性,将具有资金支付业务的票据交给经办人,由经办人交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后,交财务出纳。
4.3.1.3财务出纳核对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写网上银行付款信息,将款项划至收款人账户或银行卡中,特殊情况下需要收款人签字后通过现金支付。
4.3.2票据报销(核销)要求
4.3.2.1通用要求
4.3.2.1.1为便于管理,公司要求一张《付款(借款)申请单》只能对应一项经营管理活动,核销票据的内容及摘要描述与《付款(借款)申请单》事由描述一致,即借款内容事项与核销票据种类必须相符。
4.3.2.1.2报销票据的内容应与业务管理紧密相连,取得发票前,应从业务合理性角度审核报销事由的合理性。
4.3.2.1.3取得的发票及其附件均需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7号》文件规定年1月1日起,必须使用新版的发票专用章及样式。
4.3.2.2具体要求
4.3.2.2.1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只限本公司人员,需要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载明出差人姓名、出差地点、事由及正式票据,需要有科室领导进行逐级审批,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不予报销,财务科长对于业务科室提交的报销(核销)票据,应严格按照公司颁布的《灯塔市嘉德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的标准,核定出差人员住宿、交通、差旅补助等标准支出。对于超标的费用需要作出书面说明,由本科室主管副总签字审批后提交总经理及董事长最终审批,方可予以报销(核销)。对于住宿费票据样式,要求有税务局检印,有住宿单位发票专用章,要求住宿单位发票专用章应为酒店、旅馆、招待所等字样,并与出差地区的交通费票据地点相同,财务科室有权对存疑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情形公司将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3.2.2.2交通费
可报销发票种类:包括出租车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公交、地铁费等。财务科长应严格审核业务科室发生的交通费票据,对于主管及以下员工报销的出租车费用,需说明发生费用的原因并经主管副总审核,对于不合法票据和没有相关职能科室确认签字的票据,财务科室不予受理。
4.3.2.2.3通讯费
可报销发票种类:固定座机费(公司名头)、手机话费。
发票报销规定:手机电话费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采用实名制报销原则,预存话费不予报销。
报销标准: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血源管理科科长每月补助话费150元;
2、办公室主任每月补助话费120元;
3、各科室负责人每月补助话费100元;
4、营销外勤人员每月补助话费80元。
4.3.2.2.4办公费
可报销发票种类:传真费、邮寄费、复印费、办公用品等开票单位应具有销售办公用品的资格,报销办公用品时,发票摘要栏应该列明品名,例如:硒鼓等。在品名较多发票栏无法列示时,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办公费发票名头应为商品零售业发票,发票专用章应为办公用品专营店、百货公司、超市、商场及与电子设备有关的通讯设备公司。
4.3.2.2.5会议费
资质要求:提供会议的单位要求有举办会议的资质,即该单位的营业范围有举办会议一项。
可报销发票种类:宾馆、大酒店、招待所等单位开具的服务业发票,项目栏填写“会议费或会务费”。
须提供会议通知、地点、时间、参会人员、费用标准等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各种业务洽谈、展销会议,公司承担的会议费报销时,要求必须附会议通知、会议日程、议题、地点、时间、费用标准、参加人员等相关信息,会议照片、会议签到簿和会议相关资料等信息,会议费发票金额必须与会议通知所列费用标准计算出的金额相符合。
4.3.2.2.6劳保用品
可报销发票种类:购买员工制服、劳保用品(拖布、洗手液、手纸、手套、香皂、肥皂、雨伞)等取得的正规发票。开具发票的单位必须具有劳保用品的销售资质。
4.3.2.2.7广告费
可报销发票种类:必须是广告制作公司或者是发布广告的媒体单位开具的发票。须提供与开票单位(只限发布广告的媒体或广告制作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或协议;开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已通过媒体传播的相关材料,如发布广告的图片、书刊杂志彩页等资料。
4.3.2.2.8咨询费
可报销发票种类: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他管理咨询类中介公司开具的服务业发票。
须提供与咨询服务机构签订的咨询合同或协议,在协议规定的期限结束后提供咨询结论。
4.3.2.2.9招待费
可报销发票种类:餐饮费发票等等。
4.3.2.3原则上不予报销的票据
4.3.2.3.1个人购买的生活物品,即个人消费性支出,烟酒支出视同个人消费支出(有实质性事实除外)。
4.3.2.3.2医药费支出、医疗费用。
4.3.2.3.3旅行社开具的旅游费、会议费等发票。
4.3.2.3.4发票摘要栏注明“礼品”等字样内容的。
4.3.2.3.5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具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
4.3.2.3.6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
5、支持性文件
5.1相关表单见附件
5.1.1《付款(借款)申请单》
5.1.2《备用金使用申请单》
5.1.3《费用凭证报销单》
5.1.4《差旅费报销单》
管理办法细则 篇4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法规文件,加强本校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上级规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本校发票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服从财务部的管理。
(二)本校所有使用、接触、保管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销货发票
(一)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时向客户开具的发票。
(二)财务部票管员负责公司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放以及报表填制和报送工作。使用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管员要及时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日记账”,月终填报“增值税发票购、用、存情况月报表”和“发票使用明细表”,分别于次月3日和10日内报送税务局。
(三)发票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具发票事宜,并到财务部备案。人员调动变更时,必须到财务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发票使用部门领用空白发票时,须到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每次领用的限量为一本;若采用按产品种类开具发票的办法时,经财务部同意,可不受一本限制,但不准领用备用发票。使用完的发票存
根要必须及时交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由财务部存档保管。计算机打印发票的领用限量为每次不超过十份。
(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的发票,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六)销售部门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指定专人,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不得丢失。如发生丢失和被盗,应于丢失当日立即报财务部,并报税务机关和当地公安部门,并于三日内在报刊和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七)开具发票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办理:
1.按号码顺序填开;
2.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3.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上、下联内容完全一致;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物价值、实收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按时限开具;
7.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销售发票的开具时限为: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拆本渐页,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不得携带空白发票外出或邮寄空自发票Z
(十)发票开具后,发现错误,应在各联1次上注明“作废”字样,
并在原发票中按编号保存。
(十一)发票开具后,若发生退货冲票事宜,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如果销货方和购货方均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应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销货方收回后,连同其存根联和记账联一起,按作废处理;若是部分退货,销货方收回原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不准索取退货证明单。
2.如果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销货方以发票联作为抵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将抵扣联注明“作废”字样粘贴在存根联下方,以备审查。未收到购货方退还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销项税款。属于销货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在发票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单交销货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销货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或折让金额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货、转让证明单附在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后面,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销货方冲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合法凭证,其发票联和抵扣联作为购货方扣减进项税款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进项税款中如实扣减。
销货方办理退款时,必须取得购货方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款收据。
(十二)公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如下:
1.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销售本公司外购的生产用材料、物资;
3.销售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废渣;
4.其他按国家规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
2.处理废旧设备等固定资产变价销售的;
3.处理在建工程物资的;
4.其他按国家规定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四)本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应于当月送交购货方,并督促其入账处理。本公司财务、物资管理部门也必须于当月将销货记账凭单、出库单及时人账,以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五)已经使用过的发票存根和作废发票的各联次及发票登记簿由票管员保存,保存期为五年。保存期满后,由税务机关查验批准,监督销毁。
三、购货发票
(一)购货发票是指本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或接受劳务时,由销货单位出具给本公司的发票。
(二)所有部门和个人在为本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都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
(三)物资采购部门和费用支出部门向收款方索取发票时,都必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除外),若对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得与其发生业务。若本公司业务人员未按规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以普通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的,财务部门对当事人处以票面总金额5%的罚款。
(四)下列经济活动可不向收款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劳务;
2.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
3.旅店、饮食服务业提供的住宿、就餐服务;
4.邮电费、保险费、娱乐活动费;
5.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纳税性服务收费;’
6.其他按国家税务局规定不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
(五)各业务部门向供货单位采购物资,发生的劳务、费用,一经发生,不管付款与否,都要及时向对方索取发票,采购的物资应立即办理人库手续,费用支出办好签字手续,发票报销的各种手续齐全后,立即交财务部门办理人账。对不能立即付款的发票,财务部门要一式两份填制“应付款项转账单”,分别交经办人存查和登记应付款账。
(六)财会人员要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能,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票有权拒绝付款:
1.未按本公司规定办理法定手续的发票;
2.应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收取了普通发票的发票;
3.项目不全、填写不清楚的发票;
4.内容不真实、有涂改痕迹的发票;
5.采购的物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发票;
6.其他不合理、不合法、不真实的发票。
(七)购货后,若遗失发票或抵扣联,应向原销货方索取有原销货方盖章的证明和记账联的复印件,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进项税款抵扣凭证和记账凭证。
四、附则
(一)公司收款部门为财务部门,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无权向客户收款。
(二)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l 000元的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者,除责令写出检查外,每份空白发票罚款5 000~10000元;丢失已填开的专用发票者,每份罚款1000元。
(四)本制度如有与国家规定抵触之处,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细则 篇5
1、开票原则:按照实际批销实洋开票
2、具体操作:
当需要开具发票时,业务员必须提供相应的开票依据,指本单位批销单。以及对方的开票准确信息,已经开具过的也要核对,若有变动应及时通知财务。
开票单据核对无误情况下可以开具,如需要按码洋开票的情况下必须备案,收款后超出实洋部分扣除5%税点返款。如有需要超出码洋开票情况,需要先申请,经领导批准后交财务备案方可开具,回款后超出实洋部分扣除5%税点,超出码洋部分扣税点13%给予返款。
3、不允许开票情况:
1、信息不准
2、错开、重开
3、虚开
4、将款项打至其它账户。
5、非公司客户,指不是我公司登记客户,一律不能开具,所以请将对方名称按正确的信息核对好登记。即使登记名字简写错写,也不能开具。请业务员在登记时认真对待。也就是说批销单客户名称要与发票时客户名称统一。
4、相关人责任:
提交开票人(业务员)对开票有提供准确信息,及开票后核对的义务。已经开具,不能退回。由此造成数据错误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处理办法:按相应的票据额度给予5%-13%处罚或全额处罚财务,对于票据有保管,开具的义务,有审查开票信息的权力。有权否定不合理的开票要求。对于开票中出现的错误,也将受到5%——13%或全额的处罚。
另外开票时间一般在每月5-25日,在月末前必须将票寄到对方手中,确认无误。为减少税务风险和增加负担我公司实行当月开票当月抵扣。过期不退。
开票后,必须将款项全额打入我公司基本户内。
5、此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司开票制度及对加强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减少公司的费用开支而制定的,具有普遍性。请各位遵守,互相传达。
6、生效日期:发布之日起生效。
财务部
20__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