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发票管理办法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在线开具 网络发票,不得利用网络发票进行转借、转让、 虚开发票及其他违法活动。怎样写管理办法细则?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管理办法细则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管理办法细则 篇1
根据(20__)12 号关于开展会计基础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公司组建了自查工作小组,于20__年10月27日—28 日,对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情况
1、内部控制方面
此次自查内容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制度、现金、支票的管理;采购业务的合同、验收及付款;存货的岗位职责、存货的验收、领用、保管;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报废;工程项目的结算等。 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资金业务,未出现白条抵库现象,建立了支票领、用、存台账; 针对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制定了《物资订货、采购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备采购管理细则》、《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通过对订货、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管理控制,原(物)料、零件的品质、价格、交期与数量能满足生产的要求,采购过程制度规范,透明,手续齐全,以最低的库存保障生产的畅通。存货安全完整,帐面清晰,存货业务流程无差错。存货的采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遵守了不相容原则。固定资产采购、验收、安装、折旧、报废的制度规范,手续齐全。
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制度规范,流程清晰,无违规现象,保证了工程项目安全高质顺利进行。
2、会计基础规范方面
此次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及人员的设置、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始凭证的取得、审核;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装订、保管;会计账薄的核对、打印、装订;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财务信息化的管理制度、职责分工;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档案室的设置、归档;会计监督;资金和有价证券的管理等。
公司设有独立的会计机构—财务部,现有财务负责人 1 人,会计 2 人,出纳 1 人,各会计人员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严格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票据真实,合法;会计凭证的表述与业务内容一致,每一笔会计凭证都有审核人签名,会计凭证装订整齐妥善保管,未出现丢失现象;会计账薄中的账账、账证核对相符,按年度打印会计账薄并装订成册;按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按规定时间报送财务快报和财务报表,并附报表分析。制定了《会计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管理办法》,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电算化岗位分工;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务部设置了专门的档案室,建立了会计档案登记簿,定期收集、整理、归案;重要财务事项不存在不据实汇报的情况,会计人员对不合法、不完整的原始票据,坚决予以退回;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费用严格按审批权限报销,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2个,财务专用印鉴、钱、支票、账认真执行分管制度。
3、财务管理规范方面
此次自查内容主要包括:资金安全管理;往来账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控制;账销案存资金管理等
严格按集团公司和本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银行印鉴分别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保管,未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定期对往来账款进行核对,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金;指定了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按规定计提折旧,按集团公司规定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成本费用开支审批手续齐全,核算规范,不存在人为列支成本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况;设置了独立的账销案存资产账套,账销案存资产实物与账案相符。
二、以前年度检查整改情况
针对20__年集团公司会计基础规范化检查提出的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
问题1:未制定本公司财务管理和规定,所有制度执行参照____公司的制度和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分阶段制定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分别于20__年12月制定了6个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成本核算流程 、企业会计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应收款项管理办法);20__年1月制定了1个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规定);20__年3月制定了2个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问题2:未建立档案查阅登记簿。
整改情况:20__年12月已建立档案查阅登记簿。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规范方面
1、因本地供应条件限制,合格供应商的选择有一定局限性。
2、采购流程须进一步完善。
3、采购合同有的不规范。
4、有时生产任务紧,人员少,验收不及时,仓库出入库流程运行不够理想。
(二)会计基础规范方面
1、虽已设置会计档案登记簿,但未有资料查阅的记录。
2、有少数凭证计数与所附原始单据不一致。
3、由于会计人员少及能力的差异,会计岗位未实行定期轮换。
(三)财务管理规范方面
1、应收款清收力度不够,逾期没有制定有效的方案。
2、成本费用未列入经济责任考核。
四、整改措施
1、在保证采购成本不变的情况下,积极向外寻求更多的合格供应商。
2、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加大采购制度的执行力度。对生产任务急需的小综零星采购,可电话申请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采购,但需及时补办采购手续,保证采购流程的完整性。
3、积极学习《合同法》,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完善采购合同,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4、加强生产计划的管理,补充检验验收人员,提高现有验收
人员素质,保证仓库出入库流程的顺利执行
5、及时对会计档案资料查阅进行登记。
6、不定期进行财务自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7、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各项财经法规,适时增加财务人员,设置会计AB岗,以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
8、强化应收款项制度执行力,制定有效的收款方案,促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9、加强可控成本的监控,杜绝不必要的支出和成本,同时将成本费用列入经济责任考核。
五、总体评价
总体情况是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较扎实,会计制度基本健全,制度执行基本到位,会计核算核算比较规范,较好的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管理办法细则 篇2
一、 领导重视:
在20__年度中我单位在局长张作云的带领下,在本单位内积极的加强宣传教育,要求每个人都要充分的认识到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增强纳税意识,自觉的抵制发票犯罪行为,将检查工作纳入了日程,落实了责任人严格认真的进行自查。
二、 加强监督:
在平时的工作中尽量做的细,对所有发票都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发票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即使举报发票犯罪行为。
三、 严肃纪律:
严格按照财政局对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单位内采用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不使用发票报销费用,不序列支出情况即利用发票滥发职工福利,侵吞国家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扣减单位经费预算。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9月以来,我局以积极主动、务实求真的态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将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组建成立于1994年9月,内设16个职能处室,下辖2个直属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和稽查局)和16个区地税局及其所属118个基层税务所,全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20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2430人,所占比例为75%。
地税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调节经济结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我市地税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负责征收的税费种多达26个。主要承担国家规定的营业税等12个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务稽查任务,承担各级政府委托代征的社会保险费等14项规费的征收管理。
——全市地税系统人均服务对象近1250人。截止20__年10月,和地税部门征税征费有直接联系的人员近400万人。其中,纳入全市地税系统管理办理地税登记的纳税人31.2万户,纳入参保缴纳社保费人员达202万,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的人数达160万人。
——地税干部人均征收税费近1500万元。“__”期间,武汉地税收入的总量可达到1900亿元,年均增幅预计超过23%,高于同期经济发展速度,地税收入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55%,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0%以上。
今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按照“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和廉洁从税”的治税方略,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地税机关,实现工作责任化、管理信息化和考评标准化,打造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新格局,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工作成效,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市局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有两个区局分别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一个征收分局获得“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集体”荣誉,15个区局获得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或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二、主要做法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我局始终把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全局之中,置于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将其作为促进和提高税收中心工作的强有力保障。特别是参加今年全市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来,我们扎实将各项工作要求逐一落实到位,努力把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既力求好的结果,更注重工作的每个环节。
(一)统一认识,行动迅速,在“早”字上做文章
市局党组始终认为,政风行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它和税收中心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做好今年的行评工作,我局提前部署。一是早计划,在省局政风行风评议动员大会召开后的当天,我局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确定分工,明确责任,研究部署全局行风评议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在研究制定行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列出行评工作时间表,将行评工作细化到每一周、每一天,迅速启动工作程序。二是早动员。9月13日我局在全市参评的53家单位中率先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9月20日前全系统16个区局、市局涉外局、稽查局和118个税务所均召开了动员会,通过层层动员,做到人人参与,在全系统上下形成了;行风评议是促进全面建设的推动力,是检验各项工作效果的试金石,是锻炼和提高地税队伍的一次大好机遇”的共识。三是早行动。市局和各区局两级单位及时制定和细化行评工作实施方案,在领导体制上,各单位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专门抓,其它部门合力抓的组织领导体制;在工作制度上,制定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考核评比制度和信息宣传制度等,确保行评工作协调顺畅。
(二)精心组织,督导问责,在“实”字上动真格
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和各阶段计划,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一是营造工作氛围。编印了《武汉市地税系统20__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宣传资料》分发人手一册,编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题简报共计295 期,仅市局就编发了44期。在内、外网上开辟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专栏,上传行评相关图文信息325条。在《长江日报》和《武汉晚报》刊载《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政风行风十项服务承诺》和《致全市纳税人的一封公开信》,各单位在办公场所悬挂行评宣传横幅208个,制作行评宣传栏105个。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5次局务会、5次工作专班会议和4次各局纪检组长专题会议,对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同时,市局局领导和机关处室组成12个工作组深入16个办税服务厅和80个基层税务所对行评工作进行明察暗访25次。三是加大问责追究。我们要求,行评结果与单位评先和个人评优相挂钩,各单位在各区行评结果得分进不了前三名,年底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排名所在区最后三名的单位,市局要对“一把手”进行诫免谈话,其年度公务员考核将直接被评为“不称职”,同时取消该单位“五好班子”的评选资格。
(三)查找问题,征求意见,在“真”字上显诚意
全系统通过深入基层促查、开门纳谏助查、上门诚请帮查、部门之间互查等渠道,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
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一是依靠内力查问题。全系统按照此次行评工作六个方面的内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点”的方式,召开专题80次。结合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活动,全系统邀请特邀监察员组成专班分为19个督导组深入到16个办税服务厅、15个政务中心和89个基层税务所进行了45次暗访,共查找6大类问题107个,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100条。二是借助外力找问题。全系统先后召开了由人大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行评代表、新闻媒体、街道社区服务对象及纳税人代表等参加的不同层面座谈会61个,参加人次达898位,征询对地税部门行风建设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36条;全系统市、区两级局领导带队走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等领导66人次,汇报地税工作,请上级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走访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40个,增强了解与沟通。市局、区局和基层税务所三级联动,深入210561户企业开展上门服务,面对面宣传,发放政风行风建设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表142028份。全系统着眼未评先改、立纠立改,针对收集梳理的问题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政策规定的立即改,不符合规定的做好宣传解释,做到件件回复并回访满意度,受到纳税人好评。行评期间,共对11322 人(次)回复整改情况,满意率达99.7 %。
(四)分类整改,狠抓落实,在“改”字上下功夫
行风评议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抓整改,抓落实。据统计,行评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共查找出问题323个,已经整改261个,制定时间表进行整改的62个。一是明确整改思路。我们将查找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定了“个性问题针对改、共性问题集中改、交叉性问题协调改和综合性问题统筹改”的整改思路,积极完善整改方案,将整改时限分为限期整改、中期完善和长期抓好三种类型,其中限期整改的261个,中期完善的51个,需要长期抓好的11个。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坚持以让纳税人满意为宗旨,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时间细化到天,在强化服务意识和提高管理水平上动真格、出实招,边查边纠,边整边改,标本兼治,能立即改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也设立了改正时限表,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如针对东西湖区货运业纳税人反映的办税时间过长的问题,我局立即对此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整改,在大厅内设置增设pos机,及时修订货运业代开票流程,使纳税人从需排三次队提高到“一窗式”受理,从需往返于地税机关与银行之间提高到仅需到地税机关“一站式”办理,从需可能耗时数小时乃至1天提高到仅需几分钟办理,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五)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在“建”字上促长效行评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加强整改来更好为纳税人服务。评议是手段,优化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围绕行风建设,优化纳税服务,我们着重建立健全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管理、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一是健全纳税服务承诺制。我们将原有的八项服务承诺进行了深化和扩展,制定了包括包括导税指引服务、当日办证服务、现场办结服务、领导接待服务、纳税辅导服务、延时增时服务等事项在内的二十条服务承诺,并在报纸、杂志、电视和办税服务厅显示屏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建立绩效考核制。把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制考核,纳入五好班子评比,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细化评分标准,将行风建设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回访监督制。通过主动与特邀监察员保持联系并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多渠道经常征求社会意见、加强回访、测评满意度等,不断巩固行评成果,促进行风建设。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问题
对照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方案的总要求,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梳理归纳,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税法宣传方面
一是在宣传方式上,突击性宣传和集中性宣传多,日常性宣传和连续性宣传做得不够。二是宣传的针对性不强,没有充分满足不同层次纳税人的需求。三是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不大,税法的警示性作用不够突出。
(二)纳税服务方面
一是少数人员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态度不热情,被动服务多,主动服务少。二是因网络升级带来税收征管系统开票速度较慢,有时造成纳税人在大厅办税等候时间过长。网上申报功能不全,有的税种还需要到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三是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有待加强。
(三)税收征管方面
一是税源管理上还存在漏征漏管的现象,对非正常户的管理还不够到位。二是对使用发票的管理和行为做得不够到位,经营者变相不给发票或使用发票的现象在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较为突出。三是对部分高收入行业(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控管还没完全到位。
(四)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首问值班存在脱岗现象,少数干部着装不规范。二是少数干部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三是极少数干部没有严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存在收人情税和关系税的现象。
四、整改情况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局以改进工作为目的,以建章建制为保障,以创新举措为手段,既注重整改的长效,又注重长效的整改,力争把每个问题整改到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 税法宣传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千名税官到企业”活动,与210561户纳税人面对面宣传税法;向全市纳税人发放纳税服务联系卡266390张,有效解决纳税人多头跑、无处找和办税难的问题,让纳税人一卡在手,办税无忧。
二是市局和各区局成立纳税人学校17所,定期对纳税人开展新办户纳税辅导、专题税收宣传、热点问题答疑等活动,截止目前,共举办各类专题纳税辅导培训37场次,参训人数达3965人。借助新闻媒体,在武汉晚报《百姓问政》栏目专题推出老百姓关心的热点和难点税收政策解答,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好评。
三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对247户纳税人907.12万元的欠税,进行了欠税公告和信息曝光。
四是整合内外网站资源,对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及时更新上传内容。开设纳税人qq群,公示e—mail信箱,与纳税人实施互动交流,及时告知最新的税收政策,在线解答纳税人的各类办税难题。
(二)纳税服务方面反映问题的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导税服务制。我们在全省率先完成了16个区局的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对办税服务厅现有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设立专门的纳税服务引导员,对纳税人上门办税实施引导,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有的区局设立“人员去向牌”, 及时向纳税人告知人员外出去向、事由以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方便纳税人办税。
二是建立了领导值班制。各局办税大厅每天固定一名局领导值班,及时受理纳税人投诉,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建立了上门服务制。在市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多方筹措资金400余万元购买了17台流动纳税服务车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为纳税人开展“五送”服务,即送发票服务、送办税服务、送政策服务、送宣传服务和送维权服务。在全市各区街道设立纳税服务站91个,将服务从办税厅延伸到了纳税人面前,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
四是针对因税收征管系统全省升级改造带来的纳税申报暂时性不便,我们一方面将此情况在各大厅向纳税人进行耐心解释,取得他们的谅解,另一方面也积极向省局反映,加快系统完善的步伐,争取在最短的时间予以解决。
(三)税收征管方面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专项行动。自今年3月起,全市地税系统累计出动检查人数13833人(次),清查路段1014条,楼宇304栋,园区121个,市场152个,查补税款1344万元。
二是加强发票用假行为的专项综合整治。发票的现象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税务部门主要负责发票用假行为的整治。我们积极与公安、国税、城管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打击发票和整治街头散发名片行动。《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等在汉新闻媒体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特别是今年10月,联合整治工作组共出动人员414人次,捣毁发票小型印制窝点1个,储藏窝点1个,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8名,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治安拘留13名,收缴发票名片7205张和大量发票。
三是积极推行发票管理新模式。目前已在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及酒店业的1__户纳税人中推行网络发票,杜绝这些行业发票开具中的“大头小尾”现象,有效杜绝偷税行为;下步将重点在餐饮业推行税控收款机,有效防止不开发票和少给发票的行为。
四是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针对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控管,我局采取为纳税人建档的办法,要求每个单位对其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明细
申报,实施个人收入信息比对。截止10月底,全市已纳入全员全额管理的纳税人达160万人,个人所得税入库41.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15亿元,增长21.1%。年收入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达34267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020人,补税3222.6万元。
五是创新社会综合治税方式。创出了独具武汉特色的零散税收征收模式,积极向市政府建言,催生了《武汉市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实施意见》的出台,形成了“抓大、控中、协小”的税收管理模式,得到了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好评。
六是巩固“阳光办税”模式,进一步细化了定税标准,实行电脑定税,在全市所有市场对所有个体纳税户集中公示税额,让纳税人缴公平税和明白税。
(四)队伍建设方面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社会监督常态化。我们对市局聘请的60名特邀监察员制发了专门的《明察暗访证》,请他们定期对全系统进行暗访,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还在今年邀请市统计局城调队对各局征收大厅进行了暗访,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将廉政建设体系化。在去年“查找风险点 建立安全区”活动的基础上,我们今年结合岗位廉政教育活动,通过“梳理岗位职责、排查岗位风险、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清、销、欠”十二大节点中易发腐败的部位,“查风险、知风险、不冒险、求保险”,用制度堵塞漏洞,用机制化解风险。截止目前,共完善各类管理制度14个,制定防范措施 226条。此项工作得到了省纪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在全省推广我局的做法,并获得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我局还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联系点。
三是地税文化建设渗透化。创办了《江城税月》杂志、开办了地税大讲坛、邀请名家为纳税人和税务干部作专题讲座,成立了书画、摄影协会,开展了精神文明创建、积极培植、挖掘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弘扬 “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做事文化。
四是干部素质达标化。在全系统举办了征收服务、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统计、机关综合、计算机等六大类基本知识的全员培训,开展了基本素质达标全员考试,对考试不
合格的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待岗学习。
五、下步工作打算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来,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完成,成效明显。一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围绕支持服务两型社会、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采取“特事特办”和“一事一议”的方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了一批促进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的地方税收管理办法,出台了《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意见》,集中解决了一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纳税问题,为1650户纳税人减免地方税费 2.3亿元,协调国库和财政依政策退还 11户纳税人各项税费6320万元,积极为纳税人减负。二是对地方财力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今年前10个月,组织入库各项收入456亿元,同比增收81.3亿元,增长21.7%,在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62 %。预计全年完成各项收入564亿元;三是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融洽,纳税人涉税投诉比去年同期下降5%;四是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截止目前,今年全系统无一人受党纪和法纪处分,实现了“零发案”。
通过行评工作,不仅使地税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迈出新的一步,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地税征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总结前段的工作经验,下步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新的努力:
(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要求,我们将在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探索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细化责任明晰的领导机制。充分利用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落实层级责任,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的政风行风建设垂直领导机制。二是落实常抓不懈教育机制。结合新的形势和队伍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时俱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更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把廉政教育融入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去。三是强化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今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滚动式监督,要求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结果反馈到位,做到整改不得力不松手,整改不完毕不放手。
(二)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监督体系
我局将采取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监督手段和方式,全面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政风行风情况监督。一是加强行政督察。修订《全市地税系统兼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巡视制度,开展纪律作风和效能督察。实行暗访常态化,不分时段、不打招呼,对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行暗访督察。二是实施电子监察。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风险预警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征收、管理、稽查等业务工作的实时监察和预警纠错。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制定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全方位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的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探索实施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始终坚持从严治队、严格管理,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我局将以狠抓队伍纪律作风为突破口,坚持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地税队伍。一是立规矩,做到有章可循。从日常工作规范严起,立规矩,明纪律,做到项项工作有标准,方方面面有章法,言行举止有规范。严格考勤,杜绝迟到早退;严格抽查,杜绝串岗聊天;严肃纪律,杜绝“吃、拿、卡、要、报”。二是抓整顿,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每年定期开展以整顿纪律作风、窗口服务质量和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实行领导分片包干,机关跟踪督办
管理办法细则 篇3
按照省局关于货运发票检查工作的通知,根据我局票证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税收执法检查,由分管领导__带队,__、__为组员的三人检查组,对20__年6至检查日止的货运发票的领用、填开、保管、缴库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票证管理规范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货运票证管理,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对货运发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税收票证管理试行办法》;二是各类票证领发手续健全,坚持相互签字,明确各自的责任;三是税收票证使用中坚持税收票证使用“十不准”规定以及票证填用“四十字”方针:专票专用、顺序使用、一次复写、一票一户、一票一目、内容完整、填写无误、计算准确、章戳齐全、票面整洁。四是票证结报缴销时应遵循及时性、连续性、准确性三原则,并坚持“三核对”即核对缴销票证是否顺序连号、票款是否相符、未填票证是否与结存数一致。五是严格票证审核,每月对各所票证进行全面审核,按季对税收票证审核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所对填票人员的结存票证,每季至少组织了一次全面的盘库和清点。六是票证帐簿设臵齐全。能严格地按照票证帐簿管理的要求,设立总帐和分户帐,票证的领用、填用、结存、缴销登记清晰、规范,而且在帐簿上均签名盖章,做到帐实相符。
二、货运发票开据的基本情况
运发票的领、用、存,是税收票证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也是重要的一项工作。我局加强了这一方面的工作力度,依据地方税收票证管理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票证领、用、存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做到了:领取有计划、填用有手册、存放有地方的制度规定。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长、短票的现象。
20__年6月至20__年12月,我局填用货运发票共__份。其中,作废__份;通用货运完税证__份,作废__份;作废率为__%。
20__年1月至20__年9月,填用货运发票共__份。其中,作废__份;通用货运完税证__份,作废__份;作废率为__%。
截止20__年9月共结存__份货运发票,__份货运完税证。
三、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部分问题
1、打印机故障,没有及时排除故障而造成不必要的废票。
2、发票系统故障,造成不必要废票。
3、填票人员不仔细造成不必要废票。
四、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尽快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整改:
1、要与信息中心及时交流排除计算机软、硬件故障。
2、继续组织填票人员业务素质,认真学习《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地方税收票证管理讲义》,把票证管理作为基层税收会计工作的重点,提高票证管理水平,扎实做好票证的领发、缴销、保管工作,督促税收票证的正确使用和确保票证安全。
3、加强监督,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填票质量,坚持票证审核制度并将审核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计财股。分管领导、纪检每季定期或不定期对专管员进行检查和盘库,对结果做好记录。
管理办法细则 篇4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方案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管理办法细则 篇5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报销流程
整理原始凭证
(如发票、车票)
↓
填写报销单
(院自制)→报销单有:
差旅费报销单、领款单、借款单等
↓
审批签字
实物: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三人签字、构成固定资产的要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签字。
图书资料: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资料员、经办人三人签字
差旅: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两人签字
其他: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两人签字
↓
财务处长审核
↓
分管财务院长审批
↓
出纳报销
三、办理报销手续
任何经费的报销必须由两人以上签字即经办人、审批人(由分管院长审批)等,涉及到实物(如办公用品、材料、元器件、配件、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资料、设备等)需三人签字,即经办人、验收人和审批人。经办人、验收人需签在发票后面,若发票较多,审批人可只在报销单(汇总)上签字。图书资料费由图书馆负责人验收登记。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实物报销时需填制一式三联的固定资产卡片,一联交保管人,一联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联交财务处。支出应严格控制,新增的临时工工资要经院长会议研究决定。
四、原始凭证(如发票)的有关要求
1、《会计法》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2、《会计法》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发票应当具有税务监制章,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上的内容要真实、完整、填写清楚。例如开票日期、购物名称、单价、数量等,购货单位及个人栏内,除出差住宿发票填写个人姓名外,其余报销发票均应写“台州科技职业学院”。购物名称不要笼统填写(“礼品”、“办公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字样);购物品较多,发票无法一一写明,可附电脑小票或购物清单,清单应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4、发票上的任何一栏内容均不能任意涂改,若有错误,应要求开票部门重开或在发票上更正;更正过的发票应在更正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发票大小写金额应一致;金额有差错,不得更改,必须重新开具发票。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要经批准。出差要事先填写出差单,出差回来后凭出差单报销差旅费。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差手续,事后及时补办。凡省内因公出差三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即可,处室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院长审批,院级领导由院长审批。三天以上的除了办理上述手续后尚需院长审批;凡到省外因公出差经分管院长同意后由院长审批。任何人员因公出国需由党委会研究同意。
2、出差人员的差旅费严格按照规定报销,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台州市三区内出差,院级领导有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其他教职工一般情况乘坐公共汽车,确因工作需要,非得乘坐出租车的,要事先征求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乘坐。台州市三区内一般不报销住宿费,如确需住宿的,限报/夜。若未留宿的人员,其往返车费按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