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制度设定明确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建立流畅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提高团队合作和内部沟通效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篇1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工艺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要求,创造最佳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生产管理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开展生产工作的指引,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包括输入、生产转换过程、输出和反馈四个环节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方面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必须遵循效益化、科学管理、以销定产和组织均衡生产的原则开展生产管理活动。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生产管理的总体策划、授权、监督工作。
第五条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作、发放、生产进度的控制,负责设计技术工艺文件,编制工艺流程,并监控生产按计划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编制销售计划、接受顾客合同、组织合同评审及履行合同等相关工作;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原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确保物资的正常供给。
第八条采购部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设备及备品配件、辅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确保物资的正常供给。
第九条质检部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检验工作,分析和改善全过程的质量问题,负责按要求进行成品的收发工作。
第十条仓储部负责按要求进行备料、发料、贮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人力资源计划,提供满足生产需要的人力资源。
第十二条财务部按生产需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正常供给。
第十三条企管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生产管理的实施。
第三章生产订单管理
第十四条市场部应依据产品销售业绩和市场调研报告,编制年、季、月销售预测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发给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预测计划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
第十五条市场部收到顾客的合同、口头订单、书面订单或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生产技术部、质检部进行订单评审,确定技术要求、产量和发货日期,评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以销售计划单形式发给生产技术部,同时分发给质检部,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计划单组织生产,质检部根据销售计划进行质量检验和发货。
第十六条市场部应随时跟踪生产,掌握各车间生产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或与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作好顾客与生产部门的信息传递工作,以期随时回复顾客的询问,确保交期准时,如顾客有验货要求时,应予以按排。
第十七条市场部应经常保持与顾客进行沟通与联系,针对其反馈的信息,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准时出货和顾客满意。
第十八条订单、合同或要货通知在执行期间,如果公司未能按顾客要求完成或顾客要求变更时,市场部应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与联系,所作的任何变更都必须经与顾客书面确认,同时,将顾客的信息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市场部组织编制与安排月、周出货计划,确保交期准时,顾客满意。
第二十条市场部应作好每月产品出货情况的统计工作,于每月月末向总经理提交月份产品销售统计表、货款回收汇总表,及时反馈市场动态。
第四章生产计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生产技术部收到市场部的年、季、月销售计划后,应作好产能分析,依据本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产计划。
第二十二条生产技术部应于每月28日依据市场部的月销售预测计划,在充分预测产量及库存量的基础上编制下月生产计划,月生产计划经副总经理批准,并将生产计划指令下达给相关责任部门和各车间。
第二十三条月生产计划的制订,必须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如超出生产能力,应考虑适当应对措施的可能性,如远低于生产能力,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以便作适当的对策与决策。
第二十四条各车间根据已下达的月生产计划,制定本车间的周生产计划。周生产计划的制定,要与各车间的生产能力相适应,并根据工艺流程和各车间的生产能力大小,合理考虑车间之间的生产能力匹配与衔接,并且满足最终产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条如在月份生产计划制定后,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订单,必须在当月落实,否则不能保证交期时,其数量增加后,不超出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已预估的预测量时,则月度生产计划毋需调整;若其数量增加后超出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已预估的预测量时,则月生产计划须调整。计划的调整依其制定时审批权限与程序审批,并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第五章生产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条生产技术部依据市场部月销售计划、订单、合同或要货通知,审核半成品、成品的库存动态情况,提出物料需求计划。物料需求计划与生产计划一同下达。
第二十七条物料采购部门依据生产计划排程及公司规定仓库物资的最大储存量和最少库存量标准,审核仓库库存动态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逐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物料采购部门应与生产技术部、仓储部根据进货和生产周期共同协商设定安全存量,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仓库应及时将物料出库情况进行记录、存档、上报,便于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随时掌握仓库物料储存情况。
第三十条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掌握物料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通知采购部门,或上报公司领导,尽量避免停工断料现象。
第三十一条物料采购部门应时刻掌握物料到厂情况,掌握车间物料控制情况和仓库储存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和纠正或通知相关部门,做出跟踪整改,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对策。
第三十二条各车间依据周生产计划的安排,并且依据材料定额标准,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批准后,向仓库领取物料,仓库凭批准的领料单核发材料。
第三十三条各车间严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绝损失浪费现象,努力降低产品消耗。
第三十四条生产技术部根据确定的物料消耗定额,加强对车间物料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生产进度管理
第三十五条各生产车间接到生产部下达的生产指令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产安排。
第三十六条各车间对于工艺疑难问题及产品交期、物料异常问题,应立即通知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掌握、督导、检查各车间的生产进度、质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库存情况,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上报领导,便于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八条各车间应每天将生产情况统计于生产日报表中,并与生产计划进行比较,如发现总生产进度落后于计划时,应报告生产技术部予以协调解决,生产技术部每月应将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对于出现较大差异的情况应分析原因,必要时要实施纠正措施。
第三十九条各车间在生产进程中,如出现断料、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意外情况,且影响到其它车间生产或影响总的生产进度时,应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汇报,由其召开生产协调会,研究对策,落实措施。必要时,生产技术部向副总经理报告予以协调解决。
第七章生产过程与现场管理
第四十条生产技术部应加强生产过程和现场管理与监督,制定现场作业标准,指导各车间按照规定的要求实施生产过程控制和有效地进行现场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车间主任应按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四十二条各车间班长依据车间主任所布置的当天生产任务进行领料,合理安排班组成员进行作业。
第四十三条各工序操作人员工应自觉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经常进行自检和互检,发现生产异常问题,应及时纠正,或上报有关领导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十四条各工序操作人员工应按规定如实做好操作记录。
第四十五条各生产现场应及时进行清扫,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卫生清洁。
第四十六条各车间主任和班长应每天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整改,本车间无法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第八章生产工艺管理
第四十七条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实际变化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修订工艺大纲,为公司各生产提供规范的工艺规程。
第四十八条当顾客的特殊要求需要公司变动工艺或工序要求时,生产技术部应针对特殊要求及时制定和下发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或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资料,供生产中遵循。
第四十九条各车间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大纲和操作规程,及时检查操作人员执行工艺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工艺和操作规程。
第五十条生产技术部应经常督导、检查各车间工艺技术管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五十一条针对新产品、新工艺投入生产,生产技术部应进行跟踪管理,对各工序出现的工艺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分析,现场指导,现场改善,并随时提供全方位工艺信息咨询。
第九章生产设备管理
第五十二条生产中的所有设备都应进行编号,填制《设备管理卡》,并将此卡粘贴在设备上,且做到一机一卡。
第五十三条所有设备均应制定设备日常保养方法、规定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等事项,并定期检查设备日常保养状况。
第五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每年初应制定《年度设备保养计划》,规定设备保养周期和责任人,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到相关部门和各车间。
第五十五条设备维护人员根据年度保养计划制定当月生产设备保养计划,经生产技术部综合平衡后实施。
第五十六条生产技术部应制定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步骤、日常点检项目和安全事项等,作业员工每次操作前必须按操作规程实施点检,确保设备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负责对设备进行外部清洁,如点检发现异常时,操作人员应维持停机状态,并立即通知主管或维修人员处理。
第五十七条设备维护人员对于生产设备故障应无条件地进行检修,保证生产正常运转。
第五十八条各车间应为设备维护人员检查和维修设备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十章生产调度管理
第五十九条公司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以生产技术部为中心、对全公司的生产活动进行集中指挥、统一调度,最根本的任务是负责全公司生产组织,组织协调物料平衡,依据生产计划,保证生产均衡、有序、顺畅的进行。
第六十条生产技术部根据各部门、各车间的汇报,认为将影响到总的生产进度时,应及时召开生产协调会,研究对策。必要时,须向生产副总经理报告,予以协调解决。
第六十一条生产协调会依据实际情况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召开,必要时由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并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参加人员。
第六十二条每月28日为公司生产调度例会日,公司领导、各部部长、各车间主任、设备维修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应到会。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生产技术部部长请假,准假后指定其他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调度会由生产技术部部长主持,主要内容为通报当月生产质量情况和安排下月生产计划,各部门总结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事宜,各车间提出生产经营及其它方面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宜,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条各部门和各车间应认真执行生产协调会和生产调度会决定的事项,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检查落实情况。
第十一章售后服务管理
第六十四条生产技术部配合市场部进行售后服务工作,接到顾客的异议,应进行确认和分析,找出差异,妥善沟通和处理。
第六十五条针对顾客退货,应立即安排人员重新发货,确保顾客满意。针对顾客送回的不良品,应安排人员返工。
第六十六条生产技术部收到的质量信息后,应和生产车间进行确认和统计分析,找出主要问题,予以改进。
第十二章生产统计管理
第六十七条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领导生产统计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具体组织生产统计,并认真做好公司统计及其基础工作。
第六十八条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车间的生产统计责任人,应对本部门、车间各类生产统计数据的上报时间、正确性和统计报表的质量负责,建立好原始资料和统计台帐,资料要全面、准确、及时,确保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和质量。
第六十九条统计人员收集填报的生产统计数据必须交由直接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报出,以确保各类数据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以及生产统计数据计算技术的准确性。
第七十条生产统计工作包括如下内容:生产统计数据(生产计划进度、产量完成情况包括各等级完成情况、产品等级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数据(包括水、电、气能源消耗)、设备维修与保养数据包括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存货与发货及退货等。
第七十一条各部门和各车间应撰写月度、年度生产统计分析报告。生产统计分析内容应包括:同期统计数据的对比、统计数据与计划的对比、相关变量数据的对比分析;影响统计数据主要因素的分析;对主要统计量的趋势分析和判断;对重要统计量发展的控制建议。
第七十二条生产统计分析报告应运用统计学的基本原理,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特点,预测发展趋势,撰写统计分析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分析问题。
第七十三条在每个统计时段的统计工作完成后及时建立以报表、文字形式的分类生产统计档案。在统计工作中主动保护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应用程序不受损坏,维护统计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和企管部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篇3
(一)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制度。
(二)购置部门采购物资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三)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四)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此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定为星期二、三、五,三天办理领料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各部门下月领用物料的计划,应在上月终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报总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总务部。
(八)物业出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业的规格、数量、经总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货,仓管员应及时记账。
(九)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十)仓管员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十一)仓库应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每月月报表、汇总表、盘点表需送总经理阅示。
(十二)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十三)仓库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填好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明显位置。
(十四)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十五)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篇4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小区巴士归口管理责任部门为所在管理处,工具车由综合部归口管理,并由综合部统一调度。
第三条公司车辆主要用于:
一、外出采购物品或装运花木;
二、员工外出办公事用车;
三、公司来客接送用车;
四、员工因私用车:如结婚、重病、孕(产)妇去医院等用车;
五、其它特殊情况用车。
第四条使用车辆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各部门因事需使用车辆时,必须填写《小车使用申请单》,写明用车事由、办事地点、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必要时写明车号;
二、租赁车辆须事先提出租赁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并由总经理同意后,写明车主及车牌号(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并据《小车使用申请单》结算运费;
三、员工因私用车,申请人填好申请审批单后,须经部门负责人、综合部审核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有车;
四、除规定驾驶员外,其它员工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司车辆;
六、星期天、节假日、中夜班等非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有特殊情况,则由申请部门填写好申请审批单后报总经理审批;突发事件应急用车,事前可以无申请审批单,但事后必须补上;
第五条调度员须根据审批有效的申请审批单调度车辆。出车单开出后,申请人应及时交给司机,以便司机做好出车准备;
第六条车辆(包括班车、巴士)用后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夜间严禁在公司外擅自停放。
第七条车辆在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车辆维修前驾驶员须填写送修单,由所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部审批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八条为尊重员工,确保安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车辆在上班前15分钟、下班后15分钟内一律避让员工先行,严禁进出大门。
二、员工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一律推行进出大门。
第九条驾驶员、调度员及员工未遵照规定执行的,视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篇5
重庆新亚广告公司为了规范管理,增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同时也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规范,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各项实施细则如下:
一、文件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重庆新亚广告公司为了规范文件审批流程,规范各中心和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也便于公司对各种文件进行统一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中心起草的由关业务方面的文件需先填写《文件批复回单》,递交相关领导,相关领导须在规定时间内批复后交相关部门保存。公司各部门、中心起草的需要公司发文的文件需填写好《文件批复回单》后,先递交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递交相关领导审阅,领导回复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分发。
(二)公司各部门、中心对外签订合同,需填写《合同审批单》,递交相关领导审阅签字后盖章。合同交财务管理中心一管理。
(三)所有文件需要下发各部门、中心、分公司的,在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通过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下发,各部门、中心及分公司签收。
(四)行政管理中心按年度将所有文件分类归档保存。
二、例会制度
(一)业务例会: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业务例会(会议时间各部门根据自己部门的情况决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和布置本周的工作内容,同时形成会议记录交分管副总以及各部门主任处备案。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检查,如无特殊情况会议必须如期开展,若没有按时召开业务例会的部门每次扣罚分管领导200(贰佰)元整,部门主任200(贰佰)元整,副主任100(壹佰)元整,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二)月度经营分析会:每月8号下午(如遇周末时间顺延至下周星期一)召开部门主任经营分析会,对当月的经营项目、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相关事宜。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准备相关的经营资料,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会议,中干(包括中干)以上的公司人员必须参加,如无故缺席扣罚200(贰佰)元,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三)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有情况通报、相关重大活动开展、重大决策的情况下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会议内容由办公室收集整理会议议题,并提前通报给公司领导层。
(四)员工培训会:每季度举办一次员工培训会,培训规划和内容安排,具体会议组织由办公室负责。
(五)项目论证会:有重大新项目意向时,由部门、分公司提出,应按程序申报获得批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公司项目评审小组和项目相关人员召开项目分析论证会,对即将开始的项目进行论证,并把有关资料交行政管理部及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三、车辆的使用及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车辆管理,根据集团车辆实行统一管理条例,新亚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在工作时间内,各分公司、部门、中心用车时填写派车单,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根据前后程序先后缓急实行统一调配。
(二)各分公司、部门、中心,需用车时,填写《派车单》说明事由及到达地点,由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派车。
(三)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到市外或省外时,用车部门(人)要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才能派车。
(四)节假日(包括大周末)公司车辆统一封存,车辆必须停集团车库,任何人不得擅自动车。如特殊情况下用车,需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经总经理签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派车。否则罚款500元,出了任何交通事故责任自负,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五)公司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驾驶公司车辆,不得假公济私动用公司车辆,一经发现,行政管理中心将通知财务从本月工资一次性扣500元处罚。
(六)新亚广告公司工作人员未经行政管理中心调派车辆出车,视为出私车,除了重处罚(500元)以外,出了任何车辆事故、人员伤亡后果自负,经济损失自行赔偿。
(七)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须及时报告行政管理中心和公司领导,车辆责任以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负事故全部责任万元以上(包括万元),责任人承担30%经济赔偿。负主要责任,由责任人承担20%经济赔偿,负次要责任人承担10%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由责任人一次从工资中扣除,工资不够者,累计从工资中扣除,车辆事故不负责任者,责任人不作处罚。
(八)擅自借车或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等,由借车人自行负责处理,与办公室和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
(九)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执行工作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因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违章处罚,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及违章罚款。
(十)车辆管理人员(车管干部),津贴补助均按集团公司车辆统一管理办法规定补贴。
(十一)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要有职业道德,要爱护公有财产,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所驾车辆的一切相关手续、证照、随车所带工具等,同时出车之前检查该车的水和油及电路。公务执行完后按规定停入报业集团地下车库,车辆所产生费用、票据,须先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签字、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即可报销,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十二)行政管理中心对公司所有车辆全部负责,其中包括维修、车辆年审等,随时保持车况良好。本着励行节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则,合理安排车辆使用,主动接受各分公司、部门中心的监督,在车辆安全和各项费用报销单签上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励行节约。如行政管理中心在管理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失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将从责任人一次扣罚200元。
四、人力资源的管理: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专业素质的要求。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一)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主任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流程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领导预审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在行政管理中心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招聘信息。
2、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主任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根据审批流程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认后报行政管理中心,在行政管理中心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二)发布招聘信息
1、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行政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2、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三)录用流程
1、行政管理中心人员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行政管理中心及分公司负责对被录用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真实等)。
3、行政管理中心或分公司负责招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的办公用品购买到位,确定办公座位等。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照片1张,核查无误后行政管理部存档。
5、行政管理部或分公司负责招聘人员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等以及签订劳动合同。
6、各部门、中心未按流程执行,公司将不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该员工的所有费用由所聘部门自行承担。
(四)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
3、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
6、行政管理中心要建立员工档案,将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登记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分类归档.
(五)员工受聘期间,有下列行为,公司可随时解除合约而无需预先通知:
1、蓄意不服从上级(公司经理和部门领导)工作安排调遣者;
2、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规章制度,直接影响公司形象或利益者;
3、欺诈欺骗者;
4、过单或者泄露公司信息等变相过单行为,予以开除。收回过单所得并按过单所得一至五倍处罚。对行为恶劣,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严重的,公司将登报开除。
5、对收到客户广告款,次日(节假日顺延)不交财务部者,视为挪用、按帐款10%处罚;滞留三日以上的行为,按帐款20%处罚,对挪用超期或数额较大的,公司将登报开除并移送司法部门。
(六)辞退及离职的相关手续
各部门、中心必须将离职人员姓名提前1个月申报总公司,即将离职的人员必须按《员工离职审批表》完善离职的相关手续才能离开。办公用品须到行政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相关客户资料必须转交部门其他员工,并填好《工作人员调动(辞职)交接流程表》;涉及在财务借款的员工,必须将财务所有借款单全部结算清楚才能离开。辞职人员的工资在交接审核后,将当月工资缓发壹月。
(七)人力资源的管理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各中心、部门须严格把关,给公司造成损失,由部门、中心负责人赔偿。
五、劳动纪律的管理:
公司员工的考勤工作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管理,按月进行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将作为员工职位晋升、提升工资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一)本公司规定的正常休息时间为:
1、实行5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夏时至为:下午14:30—18:00)
2、星期
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员工的休息日。
(二)公司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制度。
1、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方法代替他(她)人打卡,如经发现,扣罚当月工资500元。
2、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忘记打卡的员工当天或第二天,须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其按时上班或下班。如果打卡时间处空白,每次扣罚200元。
3、如果员工早上需直接去有关单位办事或在外办事下午不能赶回公司打卡,都需事前把有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的请假条提前交到行政管理中心,打卡片不能显示打卡时间的,须经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员工请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都必须事前请假,否则按不请假对待。
员工需持有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的书面请假条交给总经理批阅,经总经理批阅同意后,把领导签字的假条交行政管理中心备案,方才同意假期。
(三)对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的处理:
公司允许每月两次未按时到岗,但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可视为堵车处理,但必须在卡片上显示时间,超过10分钟同样作为迟到处罚。卡片上必须每天显示上下班时间,如果没有打卡时间一律按30元扣罚。
以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凡因私未按时到岗者为迟到。对迟到者的处罚如下:
1、迟到10—20分钟扣20元;21分钟—30分钟扣30元;30分钟以上扣50元。
2、旷工半天,处罚100元。
3、非因公不到工作岗位为旷工。旷工半天扣罚100元,旷工一天扣罚150元。旷工2次扣罚半年奖金(指年终发放部分),矿工4次全年无奖。
(四)行政管理中心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如有徇私舞弊的情况,每次处罚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