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工作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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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职责可以帮助员工更加专注于自身的工作任务,避免工作重叠和时间浪费,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一些城管工作工作职责免费阅读下载,希望对大家写城管工作工作职责有用。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1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雷厉风行,令行禁止,坚决完成任务。

二、认真开展执法、执勤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勤,秉公办事。

三、爱岗敬业,恪尽职责,严格自律,廉洁奉公,积极维护集体荣誉。

四、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纪律严明,努力树立城管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注重方法,讲究效率,实事求是,精益求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文明执法,诚恳待人,注重教育,先礼后罚,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不得超越职权范围和法律规定。

七、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自觉维护法律,热情服务群众。

八、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刻苦钻研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2

1、负责向商户收缴费用;

2、文明礼貌地接待商户、顾客的投诉记录,对能解决的尽量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

3、监督商户遵守规定的营业时间;

4、督促商户遵守《商户手册》和《装修手册》规定的相关义务及内容;

5、负责处理商户的.违规行为;

6、检查、巡视清洁状况,并监督保洁公司的保洁工作;

7、协助工程部、安管部做好广场的设备设施维修、安全管理工作,并协调商户的有偿服务工作;

8、协助安管部、工程部处理突发事件;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3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沙土、杂物和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对拒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中队报告,安排清理或调查取证。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

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对拒不服从管理者,及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调查处理。

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的,要及时进行清理,清理难度较大的,要及时报告中队,由中队向办公室提出,安排人员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中队报告,安排清理。

五、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工作

发现因修、洗车和加工喷漆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私拉管线造成路面损坏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向中队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管理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时,要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正在乱倒的要及时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清除,已经乱倒而违法行为人又不在现场的,要及时向中队或执法监督科报告,由执法监督科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清理。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发现有破坏绿地、损毁树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调查处理。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协管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章行为在进行劝阻、制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语言文明。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文明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4

一、受理下列来信来访

1.对全区城市管理、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爱国卫生事业发展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容、街貌的综合管理,橱窗版匾广告审批;区内道路改造、养护管理;辖区内道路占用、挖掘和绿地占用、树木砍伐的审批和管理;辖区内街路园林绿化的规划指导、协调;全区义务劳动、抗旱防汛、堤坝管理;辖区内街路扫保、垃圾清运、公厕清掏工作;辖区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管理;辖区除运雪工作等方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检举、揭发本局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3.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接待来访人,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三、及时向领导反映群众要求、意见、建议,提出处理意见。

四、调查处理已受理的案访。

五、协调有关机关处理案件。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5

1、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

3、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向城管执法人员报告,并协助城管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4、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6

一、监督场镇环卫。督促环卫工人及时清扫、转运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切实做到每天街面清爽无灰尘,场镇周边可视觉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同时,协助街长引导并监督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垃圾箱内。

二、加强市场管理。以思恭路、商贾市街、二郎庙街为主,杜绝冒口经商和骑门占道行为,规范摊位摆放到指定位置,做到有序经营。

三、重抓车辆管理。摩托车、小汽车、货车等各型机动车辆必须整齐、西向停放在划定停车位。二石路口、二红路口、二郎庙街与思恭路交界处空坝、思恭路未确定停车位的地段禁止停放一切车辆,保证周内每天街道美观。

四、严格广告张贴。执行标语、广告张贴审批制度,凡未经镇政府批准的标语、广告张贴(墙面、电杆或临空)必须及时清除,禁止使用小店招和遮阳棚伞。

五、规范占道建筑材料堆放。因建设确需临时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的`,只能统一在街道一边整齐堆放,建筑废渣必须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不得影响场镇风貌。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7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法规、条例,教育辖区居民不断增强文明卫生意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2、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其办公室职能,完成工作目标;

3、探索、建立、完善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4、负责辖区居民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居民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四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5、配合区职能部门做好街道辖区内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6、教育居民爱护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并做好道路临街设施的综合整治工作,完成辖区道路污水、井口的.跑、冒、滴、漏的上报工作;

7、配合区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和社区绿化,搞好辖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8、积极组织辖区开展健康教育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大控烟宣传力度,严格公共场所禁烟;

9、搞好辖区“双覆盖”和环境“双达标”工作;

10、对辖区食品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11、负责辖区非机动车场地及看管人员的管理工作;

12、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工作。

13、完成上级下达的城市防汛工作,搞好防汛工作任务分解,完善防汛普查工作,并建立管理台帐,确保防汛队伍和防汛物资足额到位并做好防汛值班工作。

14、负责排除辖区城管工作方面的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创建方面来信来访工作,上报各类创建信息;

15、负责辖区内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6、配合做好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协助执法中队取缔纠正辖区内的违章占道、乱堆乱放、店外经营;拆除非法建筑设施。

17、及时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和社会性公益活动。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8

1、认真学习好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城市管理。

2、掌握辖区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要建立健全辖区城市管理网络,督促驻地单位加强自我管理,健全组织、制度,经常督促、检查驻地单位的城-管工作,并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4、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场合,使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真正把城-管工作提到高度。

5、强化监督,协调各职能部门对辖区的各种违反有关规定的工地、建筑、垃圾、摊点、停车、烟尘等要加强管理,净化市容,为群众创造一个清洁、优美的&39;生活、工作环境。

6、严格依法办事,管理不徇私情,不走“后门”,不设人情摊点,保证工作全面顺利的进行。

7、要保证小街小巷清扫工作的进行,不得间断,要坚持查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9

一、负责对集镇商铺进行监督管理。集镇所有商铺不得越出门面摆摊设点进行交易,所有物品必须摆放在商铺内,不得占用人行道或道路进行摆放。

二、负责集镇临时交易区域的规划以及对临时摊点的管理。所有临时摊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区域内交易,不得越出规定区域随意设置摊点进行交易。

三、负责集镇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布标横幅的管理。集镇所有商家必须按要求规范设置店招店牌,对未经镇城管办同意擅自设置的店招店牌要及时予以取缔;对未经镇城管办同意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布标横幅要及时予以拆除、取缔。

四、负责集镇主要街区建筑物临街面遮雨(阳)蓬设置的管理。对未经镇城管办同意擅自设置的.遮雨(阳)蓬要组织人员及时予以拆除。

五、配合镇交警协管中队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以及对施工运输车辆的治理。

六、做好《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

七、制定实施重大执法活动的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1、负责对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处理。

2、负责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法建筑和设施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对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污染及城市饮食服务的排污、排烟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负责对建筑工地管理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5、负责对机动车辆违法占用人行道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6、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10

一、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遵守宣传纪律,认真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三、结合大队各项工作任务,详细制定季、年宣传工作计划;

四、掌握、了解基层政治思想情况,指导中队做好队员思想教育工作;

五、建立健全大队宣传工作制度,并负责做好基层信息员交流培训学习;

六、认真做好大队宣传工作的各类台帐整理;

七、根据大队日常执法工作动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进行对内、对外宣传;

八、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挖掘在城管执法中涌现的先进事迹、人物典型;

九、全面收集各媒体对本单位城管宣传信息及相关资料,并整理造册以每季呈阅主管领导;

十、认真整理、审核基层中队来稿信息,并对优秀稿件及时编发新闻媒体;

十一、做好大队重大活动、会议的`各类资料收集、保存工作;

十二、不断创新各种宣传方法,全面铺开宣传思想工作。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11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指示,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熟练掌握、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4、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5、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6、严格遵照执法程序办案,对现场调查和询问笔录应详细、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伪造篡改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办案情况应及时上报领导。

7、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以权谋私,不参与影响公正办案的宴请和收受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谋私。

8、在执法中应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正,佩带执法标志,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依法行使城市管理十三项职能,完成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12

1、对违章占道堆码、经营的行为进行制止。

2、对乱堆乱倒乱扔的行为进行制止。

3、对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进行制止。

4、对无证开挖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制止。

5、对乱张乱贴乱写广告、标语、电话号码的行为进行制止。

6、对车辆未封盖严密、沿街撒落、泄漏的`行为进行制止。

7、对损坏、污染城市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

8、对门前三包责任进行督促和落实。

9、对其他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13

主要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

3、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向城管执法人员报告,并协助城管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4、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具体职责:

1、对违章占道堆码、经营的行为进行制止。

2、对乱堆乱倒乱扔的行为进行制止。

3、对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进行制止。

4、对无证开挖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制止。

5、对乱张乱贴乱写广告、标语、电话号码的行为进行制止。

6、对车辆未封盖严密、沿街撒落、泄漏的行为进行制止。

7、对损坏、污染城市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

8、对门前三包责任进行督促和落实。

9、对其他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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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14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负责大队全面工作。

一、带领全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全体队员依法履行职责,团结和带领全大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执法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做好管理区域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工作。

三、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总体目标,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计划,经常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制定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长效管理措施。

四、督促全体队员认真执行局、大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及管理工作。

五、熟悉掌握各中队(室)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和领导指示,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责任和职责,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六、抓好业务培训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协助教导员抓好思想及政治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队伍形象。

七、主持召开大队各类工作会议,讨论决定行政执法大队业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上报领导批示;负责协调与局机关有关职能科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八、加强大队内部管理,负责大队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关心队员的.福利生活,丰富队员的文化娱乐活动,建立健全相关台账。

九、接待和人民来信以及上级交办件的处理、回复工作。

十、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各项任务。

城管工作工作职责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是指由县城管执法局聘用,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聘用人员,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第五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七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县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待遇

第八条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月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350元。

(二)保险。城管协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符合参保规定的,给予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由县局和城管协管员共同承担。

(三)服装。城管协管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由县局统一配发。

(四)假期。每周轮休一天。

第四章考核

第九条城管协管员纳入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及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城管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年终对全体城管协管员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次。

第十一条县局建立城管协管员档案,将登记表、聘用合同、考核奖惩等有关资料及时进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管理

第十二条严格学习培训制度。

(一)各城管中队要加强城管协管员的经常性学习培训,提高其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在鼓励引导自学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次安排一个专题,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城管法律法规政策等,学习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每季度组织一次座谈交流活动。

(二)集中学习实行签到考勤,考勤情况计入月绩效与年度考核。

(三)县局不定期地组织法制讲座和专门培训,举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开展学习教育督查,年终组织一次法律法规考试,其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城管协管员考勤工作由所在城管中队负责,县局抽调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并报县局综合股备案。考勤结果并与协管员绩效工资、年度考评挂钩,具体按局考勤制度执行。请假期间待遇,病假1个月的发原工资,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只发基本工资;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工资;婚假、产假、丧假及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实行交流轮岗制度。由县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交流轮岗。

第六章解除聘用关系

第十五条城管协管员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根据工作需要且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若工作岗位不需要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辞退。县局可以与城管协管员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城管协管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提前三十日向所在执法中队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内提前三日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局填写《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县局与城管协管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城管执法中队向县局书面报告,说明解除聘用合同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二)城管执法中队审核出具《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报县局审批。

(三)县局在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书,并在15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辞职、辞退或解聘城管协管员,由县局发布解聘公告或辞退声明。

第十九条辞职、辞退或解聘的'城管协管员,应当在离职前移交领用或保管的公用装备、物品、证件等。因未移交而擅自离职的,不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保留索要直至诉讼的权利。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城管协管员,比照城管执法人员奖励办法,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一条城管协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直至辞退或解聘:

(一)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因巡查管理不到位,导致违法违章行为发生的;

(四)因行为失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二条城管协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辞退或解聘:

(一)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七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十五天的;

(二)一年内累计3个月绩效量化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或连续3个月绩效排名为最后一名的;

(三)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

(四)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

(五)向管理对象吃、拿、卡、要被查证属实的;

(六)打骂管理对象被查证属实的;

(七)不服从县局决议、决定或不服从城管执法中队管理和安排,无理取闹的;

(八)受治安处罚、党纪处分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其他应予辞退或解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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