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产假具体规定2024
重庆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重庆产假具体规定2024,供大家参考!
重庆产假具体规定2024
一、正常生育: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即: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80天=178天
注:因为是新发布的政策,可能与部门执行有出入,具体以执行为准
二、难产产假:
难产增加15天。
三、流产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多胞胎生育: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保险缴纳多久可以享受待遇
生育保险个人没有资格参保,参与了职工医保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之后,随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参保单位为员工足额缴满6个月,必须是足额缴满6个月!!!次月起就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哪些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_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5、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6、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产假的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产假的期间工资如下发放:
1.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不发工资怎么仲裁
1.填写仲裁申请书。但必须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超过时间仲裁委可能不支持请求。
2.由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当仲裁委做出决定后,无论是否同意受理,都将通知当事人。如果同意受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
4.开庭审理。申请人明确请求,被申请人进行答辩,由仲裁员进行事实调查,双方都可以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由仲裁庭人员就受理案件进行双方调解。
6.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将根据相关证据,就申请人的请求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