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假最新规定解析
上海产假最低是九十天,女性职员在生育之前可以请十五天的产假、生育后假期为七十五天。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上海产假最新规定解析,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上海产假最新规定解析
1、上海产假规定
(1)《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四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第十八条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_规定的女职工,其产前假、产假、哺乳假等待遇按有关规定处理。
(2)《上海市人口与_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上海陪产假有多少天
解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根据_年1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_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新修条例中第四章第三十一条,有如下规定:
1、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上海陪产假包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吗
解答:上海陪产假包含双休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海产假包含在哺乳假内吗
解答:不包含。哺乳假是在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开始享受的。此处提到的产假包含了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以及上海规定的生育假60天。
哺乳假的定义:
哺乳假指的是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或者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而额外享受的假期。女职工在哺乳假期间不上班,单位应按不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性收入的80%发给工资。
什么情况可申请哺乳假?
女职工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6个半月哺乳假。或者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6个半月的哺乳假。
上海休产假影响年休假吗
解答: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拓展阅读:
根据新修改的《人口计生法》,此次修订完善了有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一是授权市和区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二是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生育假由30天延长到60天。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三是增设育儿假。《修改决定》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