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产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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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在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等。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广东珠海产假多少天,供大家参考!

广东珠海产假多少天

广东珠海产假多少天

顺产98天+奖励假80天=178天

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_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_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产假期工资和津贴一样吗

产假期工资和津贴不一样,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都拿吗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可以都拿,女职工产假期间,只是享受生育津贴。依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期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期工资发放标准是按生育险金额发放生育保险金,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发。

产假可以提前多久休息

国家规定是提前15天的,不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跟公司进行协商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自身情况而定。产前检查一切正常,所从事的又不是重体力或环境恶劣或条件差的工作,则可以到预产期前1周左右再停止工作,在家休息待产,甚至也可以照常工作直至预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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