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案例:员工考上研究生后辞职不算违约

| 小龙
    学生:面临签约开始犯难

    南师大法律专业的小刘已经报考了本校本专业的研究生,还准备参加江苏省的公务员招考。但为了多一份保险,这几个月她一直奔波于大大小小的才市寻找工作。

就在上个星期,小刘经过笔试和面试,一路闯关被一家广告公司相中。该公司要她一周内带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去签约。能签约本来是件开心的事,可是小刘却烦恼重重。她告诉记者:“我担心签约后,如果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毁约的时候要交违约金,所以正在考虑签还是不签。”

规定: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可以解约

记者带着小刘的问题采访了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小刘可以与该单位签约,但要和单位讲明自己有考研和考公务员的打算。

该负责人解释说:为推进毕业生就业,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不视为违约,用人单位不得收取违约金。所以,如果考上研究生、公务员、参军都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单位:这让我们损失很大

经常听到一些用人单位人事部主管发这样的牢骚:“辛辛苦苦招来的毕业生,有的还花大力气给他们进行了一番培训,结果一旦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就拍拍屁股走人。我们不但不能收取违约金,连培训的费用都付之东流了,不得不重新再到人才市场招人。不仅浪费了人力财力,还耽误了单位的正常运转。但是对于这些应届生又没有任何制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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