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实施细则
在公共场所,应该注意礼貌、谦让和尊重他人。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乱扔垃圾,也不影响其他人的正常使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实施细则,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实施细则精选篇1
一、目的:
为彻底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二、适应范围:
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和标准: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集团内公共通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清洁工须每日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冲洗两遍。
b、清洁工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清洁工需在上班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下班前再清扫一遍,须日扫日清。
d、对于花草,清洁工要定期(每周两次,周三、周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规定:
a、集团所有干部员工必须将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损害、折伤公司的一草一木。
d、严禁携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进入公司内部。
e、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举报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公司为其举报者保密并奖励10元/人·次。
g、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清洁工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告,由人力资源中心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h、清洁工必须要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6、本管理规定归属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解释。
7、对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各部门可统一汇总转交人力资源中心,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规定执行。
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实施细则精选篇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五)空调系统竣工图;
(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第十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二)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第十二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二)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三)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即停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并依照卫生学评价报告采取继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改进;经责令仍不改进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控制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系统清洗规范》由卫生部制定并发布。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术语含义如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第二十条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经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实施细则精选篇3
1、全体职工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努力营造干净、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
2、机关环境卫生以科室为单位轮流值周清扫,一周轮换一次。值日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清扫完楼道、楼梯及厕所。区域卫生周末下午由值周科室清扫。
3、坚持每天清扫办公室,经常保持玻璃明净、桌面整洁、室内卫生。
4、局领导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确定专人提水、打扫卫生。单位会议室平时由综合办公室管理,各科室需使用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提水和打扫卫生。
5、不乱堆乱放杂物,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瓜果皮、纸屑等,所有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和焚烧。
6、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实施细则精选篇4
第一条
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办公室卫生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运行,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制度各事项,推动公司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三条
个人办公区域是员工工作的重要场所,为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个人办公区域应做好如下维护:
1、每位员工应时刻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特殊岗位的人员(如后勤保障)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办公用品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3、办公桌上不能堆放货物、包装废品、实验材料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4、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5、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6、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闭显视屏,节约用电。
第四条
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卫生打扫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各部门人员应于每天早上9点和下午17:30准时开始打扫卫生,为正常有序的上下班做准备。
2.卫生范围包括507、508、509和510四个办公区域。
3.卫生要求:
(1)每天早晨将各自负责区域办公桌面擦拭干净,桌椅摆放整齐,烟灰缸、垃圾筒清理干净,摆放整齐。每天下午先用扫把清理地面,然后采用干湿拖布同步的方式将地面拖干净。应经常检查负责区域地面如出现脏乱及时清理,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渣滓。保证所负责区域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定时开窗通风。
(2)将各自负责区域内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清理干净,摆放整齐、有序;书橱、书柜内资料摆放整齐,橱柜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尘土。对打扫范围内所有垃圾桶进行清理,及时在垃圾桶上套垃圾袋。
(3)前台区域:前台为公司形象窗口,保证前台区域物品摆放有序,整洁干净明亮,由前台自行负责该区域。
(4)洗手间:保证地面干净、垃圾桶每天及时清理,水池台面整洁,干净,镜面无水痕;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及时更换洗手间厕纸。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个人在使用完洗手间后应及时打扫清理。同时,每个人应养成进出洗手间随手关门的习惯。
(5)茶水间:每个员工应请自觉管理好自己的饮水用具,不得将个人的茶具随意摆放在茶水间。前台人员负责茶水间内客户用饮品及茶具的添置及管理,应整齐摆放饮水机,烧水壶,茶具等物品,杂物及过期物品应及时处理。茶水间各项设施应保持干净,及时清洁;纸屑、茶叶等垃圾倒入垃圾桶,废水倒入水池,保持地面干爽、洁净。
(6)会议室: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负责会议室人员应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及时检查,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会议室使用人员重新收拾清理。
(7)阳台区域:地面应每天清扫,保持清洁干净,卫生工具使用后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8)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尤其是办公区域的植被,严禁在办公区域的花草植物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9)临下班前每位员工应负责检查好各自负责区域的卫生及安全包括关好门、窗,切断电器等。
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实施细则精选篇5
为了营造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同时树立公司良好的视觉形象,推进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域划分
1)公共区域:包括别墅门口台阶、一楼大厅、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人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按值日表每天自行清扫。
3)总经理办公室卫生由行政人员每天负责清扫。
二、制度内容
(一)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3)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4)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5)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垃圾篓每天早上清理,严格杜绝溢满现象。
(二)办公区域卫生要求:
1)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如杯子、手机、绿色植物等),办公文件要整齐放置在文件筐内,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主机、显示器以及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3)报刊应整齐摆放到报刊架上,取阅完毕要放回原位,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4)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
5)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三)个人卫生要求:
1)衣装整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或者大声喧哗。
3)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下班后要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四)日常卫生工作安排:
1)行政人员提前10分钟,部门值日人员提前5分钟,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行政人员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
三、卫生考核
1)以自检自律为主,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行政人员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提出警告。
2)对于违反制度警告不改者,行政人员有权征收环境卫生维护费10元或者奖励值日。
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实施细则精选篇6
第一条办公室人员每天早上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按照划分的责任区搞好卫生工作。
第二条各办公室卫生责任人每天要搞好办公桌、地板卫生;收拾好茶杯,茶篮、纸篮、烟灰缸要每天倒干净,确保办公室整洁。
第三条负责有卫生间卫生的人员,要搞好卫生间卫生,保证卫生纸供应。
第四条下班前要收拾好各办公室茶杯,检查电器开关、水龙头是否关闭。
第五条轮到值日的人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1、烧好开水,保证上班前各办公室开水供应;
2、每天早上淋花;
3、各办公室的关灯、关电、关门;
4、待领导离开后方能最后离开。
第六条以上制度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办公室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